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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全球公共养老金经验之五:瑞典国民养老金制度运作与借鉴

中国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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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借鉴吸收全球公共养老金经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研究撰写了11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养老金运作与借鉴报告,本篇《声音》编发瑞典国民养老金的研究报告。

编者按】瑞典是典型的老龄化社会,本文系统分析了瑞典国民养老金制度。瑞典国民养老金是覆盖全民的强制性基本养老金,包括保障养老金、名义账户制养老金和实账积累制养老金三个层次。从缴费来源、支付设置等特征来看,保障养老金和第六国民养老金(AP6)均具有养老储备金的特征。名义账户制养老金为现收现付制、DC型待遇结构,资金来源和实账积累制养老金一样,均为雇主与雇员的共同缴费。本文还对名义账户制养老金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了介绍。结合瑞典国民养老金的运作管理模式,本文认为以下几点对我国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具有借鉴意义:一是借鉴缓冲基金和自动平衡机制,研究创新机制与产品;二是低成本运作,增加指数化投资,减少对投资收益的损耗;三是注重ESG投资,实现养老金长期可持续发展;四是实账积累制养老金赋予个人投资选择权,满足不同投资偏好;五是引入默认基金,解决部分投资者的产品选择困难。

一、瑞典养老金制度的概况

瑞典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是北欧五国中面积最大的国家。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瑞典居民预期寿命的不断提升,老龄化日益严重。2019年,瑞典人口总数1028.5万人,其中劳动人口[1]547.01万人,占比53.81%;65岁及以上人口207.8万人,占比从2004年的17.22%提升至20.2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逐年上升,从2004年26.51%提升至2019年32.49%。

(一)瑞典养老金体系介绍

瑞典养老金体系分为三个支柱,最底层支柱基本养老金是覆盖全民的强制性国民养老金(National Pension),包含三个层次:保障养老金(Guaranteed Pension)、名义账户制养老金(Income Pension)和实账积累制养老金(Premium Pension);第二支柱是准强制性的职业养老金;第三支柱是自愿性的个人养老储蓄。瑞典养老金管理局2018年披露的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瑞典三支柱养老金总规模为5.87万亿克朗,其中国民养老金规模2.59万亿克朗,占比44%;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规模2.79万亿克朗,占比48%;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规模0.48万亿克朗,占比8%。

(2)领取设置

一是时间方面,基本养老金的支付起始时间为61岁,可按照个人意愿延迟。二是金额方面,名义账户制的首年领取金额为账面余额除以年金除数[5];实账积累制的领取金额根据实账积累制养老金账户中的累积资金扣除账户管理等相关费用之后确定,且领取方式包括直接取出、继续保留或转入保险。若转入保险将得到最低保障且可以终身领取,投资责任转移给养老金管理局,但不能转换回去。

(3)自动平衡机制

基于现收现付制度,名义账户制的缴费收入容易受到经济增长、人口波动等影响。为防止名义账户出现较大缺口,名义账户制在财务上引入了缓冲基金和自动平衡机制,即根据资产与负债的“平衡率”,调节名义账户下用于记账的名义利率,实现资产负债的长期平衡。平衡率的计算公式为:

平衡率=(养老金缴费的资本化价值+缓冲基金)/养老金负债

其中,缴费资本化价值是将每年的缴费资产乘以“周转期”(Turnover Duration)计算得来的。周转期是指缴费和基于此缴费的待遇给付之间的预期平均时间。养老金负债是指未来养老金待遇支付的现值,包括尚未开始领取退休金的国民的待遇支付负债和已退休国民的待遇支付。通常情况下,尚未退休国民的待遇支付债务可以通过其账户记账余额反映出来,而已退休国民的待遇支付则是当年实际支付的全部退休金数额。缓冲基金(Buffer Fund)即为AP1-AP4所管理的名义账户下的养老金,用于为养老金缴费资本化价值和养老金负债现值之间的缺口提供缓冲。

通过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平衡率,若数值为1,表明资产、负债处于平衡状态,无需激活自动平衡机制;若数值小于1,表明负债超过资产,将激活自动平衡机制,养老金用于记账的名义利率和待遇指数不再适用原收入指数,将适用调整机制下的平衡指数[6]。在自动平衡机制激活后,平衡率恢复到1以上,高于收入指数增长率,直到平衡指数上升到原收入指数水平,自动平衡机制将停止。

2、投资端管理

下文以名义账户制养老金AP1-AP4为例来进行介绍:

(1)监管方式

AP1-AP4属于政府机构,受瑞典议会委托管理资产,董事会由政府任命,适用瑞典《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法》(2000:192,the National Pension Insurance Funds Act)的规定。此外,AP1-AP4基金的投资运作几乎完全受法律管辖而不受政府监管,仅于每年5月在外部顾问的协助下受政府审查,审查报告在政府官网上进行披露。

(2)组织架构及公司运营机制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法》的要求,每个AP基金均应设置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由瑞典政府通过财政部进行任命。董事会负责基金的组织和管理,如制定投资目标、招募首席执行官并每年对其评估、决定基金的长期风险偏好、战略组合等。首席执行官负责具体经营活动。

(3)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方式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法》的要求,AP1-AP4应以典范[7]的方式管理基金,在不损害回报和风险的总体目标前提下促进可持续发展,每年发布可持续性报告。AP1-AP4具有共同核心价值(Common Core Values),即民主、合法、客观、透明、尊重、效率和优质服务六项。

其中,共同核心价值中的“合法性原则”要求AP基金应遵守瑞典批准的国际公约和瑞典支持的国际协议。每个AP基金分别判断所投资的公司是否违反了相关特定公约或协议,通过道德委员会对该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或直接限制投资,并在官网进行披露,如核武器、烟草、煤和油砂等行业。另外,AP基金在投资运作方面均积极开展ESG实践,例如AP2作为气候变化投资集团(IIGCC)的成员,制定内部ESG指数,侧重投资于提供资源节约型产品和服务的私募股权基金、绿色债券和林地以及可持续的基础设施等开展绿色活动的公司。

(4)投资管理模式

从投资目标来看,AP1-AP4的长期投资目标、考核目标均在3%-4.5%之间。

从投资理念来看,AP1-AP4结合历年来的投资经验,总结得出的投资和经营理念主要包括:长期投资主义、承担风险追求风险溢价、多元化投资、注重ESG投资、高纪律性的投资流程、重视品牌声誉、控制成本等多个方面。

从资产配置来看,AP基金主要投资的资产包括股票、固收以及另类投资等,通过各自开发的ALM模型(资产和负债管理模型),以实现长期的大类资产配置。

从资产类型来看,过去十余年, AP基金权益投资比例均有所下降,另类投资的比例不断提升。例如AP1的权益投资比例分别从2010年的60.3%下降至2020年的49.2%;而包含房地产、基础设施、对冲基金、私募股权等的另类投资比例则从7.3%提升至24.7%;AP2的权益投资比例从2014年的37%下降至2020年的30.7%,另类投资比例则从19.3%提升至的28.2%。

国内外市场投资比例来看,过去十余年, AP基金对海外权益和固收资产的配置比例均高于国内。例如,2014年以来,权益投资方面,AP2投资于瑞典国内市场的占比维持在10%上下,而投资于海外市场(发达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占比则维持在30%上下;固收投资方面,AP2投资于瑞典国内市场的占比自14.4%下降至7%,而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占比则一直高于国内,从2014年的18.9%上升至23.5%。

从内部与委外投资比例来看,由于内部化管理成本较低,过去十年,AP基金均致力于提高内部化管理程度,减少委外合作业务伙伴的数量,降低委外比例。委外投资占比高的区域集中在亚洲和新兴市场。

从投资收益来看,过去十年的数据显示,AP1-AP4均取得了7%以上的年化收益,十年累计收益均在109%以上。其中,由于权益比例较高,AP4的投资收益最佳。

三、瑞典国民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自1998年改革以来经过20余年的发展,瑞典已逐步形成了包括保障养老金、名义账户制养老金、实账积累制养老金三个层次的国民养老金制度,截至2019年末管理了3.15[8]万亿克朗的基本养老金资产。总结其制度设计与运作经验,对我国形成如下几点启示与借鉴:

(一)借鉴缓冲基金和自动平衡机制,研究创新机制与产品

瑞典在名义账户制养老金下引入缓冲基金(AP1-AP4)和自动平衡机制,一方面通过缓冲基金为养老金资产和负债之间的缺口提供缓冲资产;另一方面通过计算养老金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平衡率”对参与国民的记账名义利率进行调整,弥补采用平均收入指数作为名义利率指数而可能面临的财务失衡问题。该机制为缺口的调整提供了弹性,有助于名义账户制养老金下资产负债长期限内保持平衡。

在我国养老金运作机制与产品的设计过程中建议考虑引入“缓冲基金”或“缓冲账户”概念,平滑资产端或负债端带来的收益波动,提升产品收益的稳定性和投资者体验。

(二)低成本运作,增加指数化投资,减少对投资收益的损耗

投资具有长期性,运作管理费会侵蚀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低成本运作,有利于基金投资收益的提升。如管理运作成本为0.03%/年,按投资33年计算,总成本不足1%,即在扣除所有费用后,费后投资收益仍可保留99%;若成本为1%/年,那么33年后费后投资收益仅可保留72%,即成本消耗了超过四分之一的收益。AP基金重视成本管理,历年总费用占管理规模的比例较低,维持在0.08%-0.18%之间;并且,AP1在2019年通过将股票主动管理敞口替代为被动管理敞口成功实现成本大幅下降。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委托管理部分的投资费用不断提高,其中管理人报酬、托管费、交易费用三项主要投资费用占委托管理规模的比例自2017年的0.075%不断提升至2019年的0.14%。结合AP1的成本控制经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投资中建议关注管理费成本,适时降低高管理费且业绩表现不佳的组合比例,配置相对较低管理费的组合(比如指数型产品)作为替代,减少管理费对长期收益的不利影响。

(三)注重ESG投资,实现养老金长期可持续发展

ESG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养老金长期、避险、公共的属性相契合。瑞典国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中,无论是管理养老储备金的AP6还是管理名义账户制养老金的AP1-AP4,均非常关注气候变化、性别平等、公司治理等ESG热点问题,注重将长期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的投资经营理念,并在日常投资实践中形成可操作的ESG评估打分体系和对投资标的对话影响力。

在我国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庄严承诺下,ESG投资理念方兴未艾,正逐步被广大投资者所接受,ESG投资评估体系仍待探索完善。建议国内的养老金资产管理机构借鉴瑞典的相关经验,结合国内资本市场发展逐步建立起和自身能力禀赋相适应的ESG投资体系。

(四)实账积累制养老金赋予个人投资选择权,满足国民不同投资偏好

瑞典个人缴费后收入的2.5%进入实账积累制养老金,由瑞典养老金管理局统一管理并提供多种投资组合供国民选择,养老金待遇取决于国民个人的产品选择和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投资整体收益高于名义账户制下名义记账利率。

在我国,为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余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委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在上述制度安排下,城乡居民暂不需参与到投资产品的选择与决策中。随着委托投资实践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居民投资意识的不断提升,建议待时机成熟后,考虑借鉴瑞典实账积累制账户的做法赋予居民个人投资选择权,并配套提供更多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偏好的收益要求。

(五)引入默认基金,解决部分投资者的产品选择困难

瑞典实账积累制基本养老金在赋予国民个人投资选择权的同时,还配套提供默认投资基金解决部分投资者由于金融知识缺乏带来的产品选择困难。默认投资基金由瑞典政府专门设立的第七国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P7)提供,据统计,近十年AP7默认组合平均收益(14.8%)远高于瑞典国民自主投资的收益(8.7%)。

我国正在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大力发展具备养老功能的各类型专业养老产品。建议借鉴瑞典做法,未来适时提供默认投资产品降低投资者的产品决策难度。

【本文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海扬、徐晓晖、王璐、刘智供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许康丹、杨海燕、胡刚伟审校】

参考文献

[1] David Natali(2004), “Sweden: the Reformed Pension System”, Research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Service Public Federal Securite Sociale, annex 1

[2] Swedish Pension Agency, “Annual Report of the Swedish Pension System”(Orange Report), 2009-2019

[3] AP1 Annual Report, 2019

[4] AP2 Annual Report, 2019

[5] AP3 Annual Report, 2019

[6] AP4 Annual Report, 2019

[7] The Sixth AP Fund Annual Report,2010-2019

[8] 曹春.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9] 房连泉.瑞典名义账户养老金制度改革探析.欧洲研究,2008(6)

[10] 郑秉文.瑞典:精准的制度设计与实施.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向名义账户制转型

[11] 郑秉文.瑞典国民养老基金.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主权养老基金的功能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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