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深夜醉驾肇事逃逸,撞倒的竟是聚餐同事的父亲
环球网
近日,
上海金山一男子醉驾肇事逃逸,
撞倒的竟是
与其一起聚餐同事的父亲,
最终被警方成功抓获。
目前,
犯罪嫌疑人魏某
因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4日晚,
金山公安分局亭林派出所
接辖区居民代先生报警,
称其父亲摔倒在南亭公路上,
受伤严重。
经调查,民警发现是一辆红色轿车将代先生父亲撞倒,迅速锁定了肇事逃逸驾驶员魏某,并立即前往魏某暂住地将其在肇事车内成功抓获。据魏某交代,14日晚,其与同事一起喝酒聚餐,席间喝了4瓶啤酒。聚餐结束便抱着侥幸心理酒驾回家,当行驶到南亭公路时,因酒精发作撞到一物体,由于意识模糊当时并不知道撞到了什么,所以并未停车而是选择了直接驶离。随后,接到一同聚餐的同事代某电话后,才得知自己撞到了人,并且是同事的父亲。经民警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84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从报警人代先生处得知,聚餐时,同事们都劝说魏某饮酒后不要驾驶机动车,但魏某执意表示没事。因其与魏某回家同路,当发现其父亲被撞后,怀疑是其同事肇事,立即打电话进行确认,没想到竟真是其同事所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
驾车安全无小事,
一定要时刻提高警惕,留心观察
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下面的这两起交通事故,
都是因为司机的一时疏忽,
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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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驾车意外轧死儿子
夫妻二人状告保险公司索赔
2020年8月,上海市民吴先生从家里出发,准备驾驶车辆外出办事。没想到,车辆起步的时候,自己刚满2岁的儿子小吴正好在车旁玩耍。
吴先生并没有留意到这一情况,驾驶车辆不慎轧到儿子。最终,经抢救无效,小吴死亡。
事后,吴先生夫妇认为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并起诉到法院。涉案车辆登记由保险公司承包交强险及商业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13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承保人,应按法律和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诉讼主体合格。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小吴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于法无悖,法院予以准许。此外,本案中加害人与受害人系父子关系,但经鉴定受害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特征,驾驶员非故意造成事故,不存在被保险人骗保等道德、法律风险,保险公司仍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80%赔付100万元。
司机没拉手刹被自己车撞死!
家属索赔107万!判了
2017年某日,叶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厦门某商城停车场倒车,至停车场道闸处停车下车欲升道闸时,由于未拉起手刹,未按操作规范停车,车辆便往后倒溜。
叶某跑到车后欲阻止该车倒溜,不料被车尾左侧挤压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左侧,造成叶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后,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叶某驾车停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停车,致车辆倒溜,造成本事故,其过错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根本作用。并认定叶某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路边车辆车主袁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袁某车辆投保的A保险公司已于交强险无责项下赔付11000元。
2018年,叶某家属将袁某、A保险公司起诉至厦门海沧法院,要求二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叶某负全部责任,袁某无责任,该事故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明确,应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叶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这些事故,
让人不忍唏嘘,
开车一定要注意安全!
记者 | 翟梦丽
部分新闻素材综合自潇湘晨报、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