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毒誓”若有用 还要法律干吗?
■何勇海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网购平台出现不少“发毒誓”式广告营销,“毒誓”花样百出,包括“拿命担保”“直接上吊”“断子绝孙”“截肢”等。有媒体调查发现,这类广告集中在医疗领域,很多售卖不同药品的商家却使用相同的图片进行宣传,部分商家宣称的“真实客户反馈”系网络盗图。
商家“发毒誓”以表诚信,不是网购时代才有的做法。比如数年前,某地一家火锅店挂出一副对联,上联书“赚昧心钱全家死绝”,下联写“不抓质量天诛地灭”,横批是“诚信经营”。又如某地一酒店挂出一个巨大的牌子,上写“酒店全体家人拿命向你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下面是所有工作人员的亲笔签名加鲜红手印。类似的奇葩做法并不少见,如今,这种营销方式又转战网购平台了。
诚信经营是商家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商家为招揽生意而自我标榜诚信,无可厚非,但以“发毒誓”来表示诚信,以求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却不可取。正如一些网友所说,商家敢“拿命担保”,可哪个消费者敢要他们的命?商家欺骗了顾客,谁又敢逼其兑现截肢、上吊的承诺?所谓“毒誓”,不过是吸引眼球的营销噱头,商家“发毒誓”若有用,产品质量、消费安全以及消费者权益若能靠“发毒誓”来保证,还要法律干吗?
细究起来,“发毒誓”营销噱头的问题还真不少。其一,“发毒誓”本身是一种承诺性广告,是对商品的功能、质量、安全性等作出保证,但商家根本做不到“拿命担保”“人头担保”,所以其实质便是开“空头支票”,涉嫌虚假宣传,属于《广告法》所禁止的情形。其二,“发毒誓”广告集中在医疗领域,比如“人头担保100%治好”,而《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包含“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商家用“发毒誓”的方式保证相关医疗产品的功效、治愈率、有效率,涉嫌违法。另外,有的“发毒誓”广告以网络盗图炮制消费者“真实案例反馈”,则明显涉嫌欺诈消费者。
商业营销只是手段,产品质量才是关键。商家如果真想诚信经营,做到真材实料、童叟无欺、用心服务足矣,根本不用“发毒誓”,产品好,生意自然来;如果见利忘义、心怀鬼胎、坑蒙拐骗,即使发再多再毒的誓也没用,只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遮羞布。而且,这些“毒誓”显得异常刺耳辣眼,与文明和谐的现代社会格格不入。
商家“发毒誓”营销问题多多,有关方面该管一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