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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妇联在行动·上海 | 完善一体化工作体系,推动和谐家庭建设

媒体滚动 2021.12.04 10:30

反家暴妇联在行动·上海 | 完善一体化工作体系,推动和谐家庭建设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多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上海市婚姻家庭类纠纷涉家暴类纠纷的占比显著下降。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涉家暴类纠纷48906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总数的26.7%;全市法院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7件,占申请件数的58.80%;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成立了25个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1149份,有效实现对弱势当事人的保护。

多方共同干预  助力闭环管理

公安机关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力量。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联调小组制定了《吴泾镇反家暴工作调处规范》,明晰了各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并在“平安吴泾”APP上借助“钉钉”平台,设计了反家庭暴力调处工作流程。

在流程中,除了公安机关的处罚、调解之外,还加入了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司法援助的介入,联调小组各部门处于流程中的不同环节,案件处置信息全程网上流转,自动生成工作台账,这大大提高了家庭暴力处置的工作效率,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处置的权责分配,真正形成了工作合力,实现了涉家暴案件的闭环管理。

小梅(化名)就是在调处工作流程下,得到妥善安置的典型案例。

小梅为了逃避父母安排的婚事,报考了上海的成人教育考试,试图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小梅的远房表舅却追来上海,用暴力威胁,要将小梅带回老家完婚。

接到求助警情后,民警当即开启钉钉流程,妇联干部迅速赶到,同民警共同与小梅的远房表舅进行沟通,通过普法宣传,告知其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成年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小梅的远房表舅最终表示理解,并且当场帮忙电话联系了小梅的父母,大家一起对其父母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他们打消了让小梅回去结婚的念头。

接警民警又依据家暴类隐患清零的工作规范,询问小梅是否需要到庇护点,在小梅选择去闺蜜家居住后,接警民警便通过钉钉流程通报镇妇联,由妇联参与矛盾调处,又联系了小梅报考的学校,请学校保持关注,确保小梅顺利参加考试。

后经回访,小梅目前已经顺利结束考试,返回老家等成绩,而小梅父母,也没有再逼迫小梅结婚了。

开展庇护救助  共建温暖港湾

在家庭暴力的漩涡中,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就像一个避风港,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短期安全的安身之所,帮助受害人脱离暴力侵害或威胁,得到喘息的机会和时间。

上海市杨浦区妇女联合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傅勖文表示,早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以前,上海市就已经建立了两处反家庭暴力庇护所,杨浦区就是其中之一。该庇护所是在杨浦区妇儿工委的牵头协调下,由区妇联、区民政、区公安、区司法、区法院、区卫健委、区教育、区综治等八部门联合发文成立的。

2011年3月16日,杨浦区庇护中心接收了首位家暴受害人刘丽(化名)。刘丽自述其与丈夫均为上海户籍,再婚家庭,结婚一年后,丈夫就开始对其家暴,尤其是酒后。在丈夫又一次酒后对刘丽大打出手,并将她关在家里。刘丽趁丈夫上班逃了出来,找到妇联寻求帮助。

在填写庇护申请书后,区妇联和区民政局根据刘丽的身份证明、公安派出所家暴接警记录单和社区反馈信息,仅在一个工作日内就审批通过了申请。在街道妇联的陪同下,办妥相关手续后,刘丽开始接受为期10天的庇护。与此同时,一系列的救助工作也在积极开展:由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区司法局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社区启动人民调解、卫生为医疗救治进行准备,各庇护救助运行相关部门正密切协作。

经过慎重考虑,刘丽要求援助律师帮助其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没有妥当的住所,她申请延长庇护时间,经过再次审批,延长至30天。最终,刘丽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履行相关调解事宜,开始了新生活。

在后续的工作中,庇护所逐渐形成了妇儿工委办牵头,民政主管、救助运行、公安与司法、妇联等部门综合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医疗救助、临时庇护、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综合服务,特别是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都可以为受害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情况。在妇联安抚、民政托底、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完整架构中,各部门齐心协力,为弱势群体建起了最温暖的港湾。

如果面临紧急情况,受害方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人颁发的,保护其人身安全免受暴力伤害,禁止加害人继续施暴的民事裁定。保护令一经发出,立即生效,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法院予以训诫,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桂芳芳律师还表示,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规定,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受到家暴侵害的受害者一定不要害怕寻求帮助,有律师的加入,能让受害者们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更加有力、有理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家庭暴力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预防家庭暴力仅靠受害人自身乃至单个组织或分散的力量,都很难实现。由妇联牵头,多部门联动,向社会力量借智,共同构筑一个综合性、多元化的社会预防网络,才是可行之策。相信经过多方合力,可以不断激发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家庭暴力受害者自我维权的能力,筑牢反家庭暴力安全防线,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文明幸福家园提供正能量。

预告:

上海市妇联将进行主题为“完善反家庭暴力一体化工作体系,推动和谐家庭建设”的微访谈直播,直播时间:2021年12月6日(周一)下午14:00-15:30,直播平台包括小红书、小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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