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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震惊让我震惊了

媒体滚动 2021.12.03 07:01

■晏庆盛

现在网上流行“震惊体”,一些网友动不动就震惊了。我也不能免俗,今天就用“双倍震惊”来做评论标题。

事情说的是:广东的李女士结婚后因怀孕和抚育孩子承担了较多家务,没法继续工作,也没有经济收入。此后李女士离婚,要求丈夫支付家务补偿2万元,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李女士的丈夫一次性支付给她家务补偿款1万元。

就是这条新闻,让许多网友震惊了!有人算了一笔账:李女士操持家务4年,1万元家务补偿,平均每个月只有205元!试问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保姆吗?气、抖、冷……

此前也有类似新闻:今年2月,北京房山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在全国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一名全职太太离婚时获5万元家务补偿,折合到每月只有800多元。当时就把很多网友震惊了,“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云云,同样是气、抖、冷……

说实话,我对法院的判决一点都不震惊,倒是这些网友的震惊让我震惊了。

家务劳动也是劳动,同样具有劳动价值,有些全职太太做家务比上班还累,为家庭作出的贡献不亚于外出赚钱,这些都无可争议。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考虑到了这一点,特别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规定被认为是唤醒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从立法上确认了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

既然如此,法院判决的家务补偿为何只有区区1万元、5万元呢?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两对夫妻离婚时已经平分了家庭财产。

平分家庭财产意味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赚的每一笔钱都分给了妻子一半。如果说丈夫分得的一半财产是他上班所得,那么妻子分得的一半财产就是她做家务所得,公平合理,相当于两人分工不同,男主外女主内,但所得报酬是一样的。所以,你不能认为两名全职太太做家务的劳动所得只有1万元、5万元,也不能认为两名丈夫只向妻子支付了1万元、5万元家政费用,这1万元、5万元是在平分家庭财产的基础上,法院考虑到全职太太的个人付出(比如职业前途被耽误)并依据《民法典》新规,额外判给她们的家务补偿,即丈夫从自己分的一半财产中额外再拿出一些钱来补偿妻子。

搞清了这些,你还对法院的判决感到震惊吗?有没有觉得自己的气、抖、冷有点可笑?实际上,只要细看新闻,就能明白法院为何如此判决,可现在很多网友,只看新闻标题就震惊了,只要不合自己的想法就震惊了,甚至只要别人震惊他就跟着震惊了。如此或自以为是或人云亦云乃至无知无畏还特别爱抬杠,的确挺让人震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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