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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之屋和小仙炖都说是“销量全国领先”?法律人士:不当宣传可能误导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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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广告铺天盖地

燕之屋和小仙炖

都声称“销量全国领先”

到底谁真正领先

有什么依据吗

如此宣传是否合规

两个“领先”让人难辨真假

对比发现销量数据有冲突

在燕之屋官网上,“燕窝销量连续两年全国领先”字样醒目。同样,在小仙炖京东旗舰店页面上,也有“鲜炖燕窝连续四年全国销量领先”字样。这不禁让消费者困惑,到底谁才是真正领先?

《中国消费者报》联系了燕之屋京东旗舰店客服,据客服介绍,燕之屋“销量领先”的结论来源于北京中研世纪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的调研。该调研对全国包装燕窝品牌(包装燕窝指即食燕窝、鲜炖燕窝、干燕窝;即食燕窝和鲜炖燕窝按瓶/碗统计,干燕窝按克重统计)分别进行了2019年、2020年全年销量统计排名。

《广告法》规定:

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

“‘销量全国领先’的宣传语一般被认为不同于《广告法》中的‘国家级’等极限用语。《广告法》强调不使用极限用语,要有真实数据支撑,并按照要求使用。如果这些都做到了,很难说企业使用‘销量全国领先’宣传语存在明显问题。”

不当宣传可能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虽然宣传“销量全国领先”这类打擦边球的行为可能并未违法,但并不代表企业就没有误导消费者。

杨子洋表示,企业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本无可厚非,但过分夸大、美化或进行与事实不符的虚假宣传则要不得。依法宣传,真正让宣传语和企业实际相匹配,才能真正实现依法宣传、有“据”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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