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典型案例
2021年6月3日,上海小蓝象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大悦城小蓝象门店里摆放与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有关的KT板(50cm×70cm)广告。该广告以甘肃白银越野赛参赛选手坐在地上抱团取暖的照片为背景,宣传“小蓝象儿童排汗内衣保持干燥至关重要,要选择速干排汗的内衣,切忌棉质内衣”“儿童排汗内衣,排汗速干不着凉”等内容。
6月7日,当事人撤掉并销毁该广告。由于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是一个悲剧事件,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借用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宣传经销儿童排汗内衣,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上海市浦东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经有关媒体和记者在微博上报道后,已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罚款60万元。
◎北京顺长山加油站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俗广告案
2021年7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北京顺长山加油站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立百年路加油新时代周四特惠活动进行中”以及“共庆百年华诞从1921年至今人民已走过百年伟大路程”等内容的广告。该广告中同时包含“周四会员优惠日”“周二公众号优惠日”等促销优惠内容。
当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住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营业厅门脸的电子显示屏及外部灯箱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的广告内容含有“建党100周年”用语及中国共产党党徽标识。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广州市好德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迷信广告违法案
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查明,截至2021年6月17日,广州市好德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万应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点击阅读量为7392次。同时,当事人通过“万应学”微信公众号引流至“万应学”直播间,获得会员费收入529262元。通过“万应学”微信公众号、直播间引流至当事人开设线下分享课程并销售工艺品,合计获得收入29639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9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微博低俗广告案
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艺人李诞的独家经纪人。当事人授予海峡西岸(北京)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公司)在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为李诞等14名旗下艺人经纪代理人的资格,对其艺人在接受各种新闻媒体的采访前或在个人博客、微博、网站等媒介上发表、披露演艺活动相关信息有审核权。当事人在海西公司为李诞等3名艺人承接的Ubras品牌女性内衣广告中,未实际审核广告主提供的广告文案。
2021年2月24日10时50分,李诞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一条Ubras品牌女性内衣的微博广告。广告中含有“#我的职场救生衣#,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Ubras品牌官方,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等文字内容和一段李诞推介Ubras品牌内衣的视频广告。此微博广告在同日下午14时28分删除。
上述广告发布期间阅读量1259649、点赞量7917、评论量287、转发量212。李诞代言 Ubras品牌女性内衣广告的广告费总计40万元。当事人在扣除海西公司代理费、李诞广告代言费和缴纳的税款后所得广告费33003.01元。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李诞在广告文案中使用“躺赢职场”内容,存在物化甚至歧视女性的倾向,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当事人作为李诞独家经纪人,对李诞微博发布上述广告中未尽到审核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广告费3.3万元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英德市新海岸沐足保健中心涉嫌卖淫嫖娼和介绍他人卖淫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案
2021年5月25日,广东省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收到英德市公安局转来的《关于要求吊销新海岸沐足保健中心营业执照的函》。当事人分别在2019年6月4日、2020年5月22日和2021年5月8日,因发生卖淫嫖娼和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当事人经整顿仍不改正,又被英德市公安局查处存在卖淫嫖娼和介绍他人卖淫的违法行为。
英德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构成发生卖淫嫖娼和介绍他人卖淫行为。2021年6月底,该局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北京未来空间智宅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中央国家机关名义案
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未来空间智宅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中央国家机关名义案。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9月开始,分别通过未来空间网站、未来人居网站、微信公众号“未来空间科技报道”等渠道对外发布广告。2020年3月,当事人在经营场所设置文化墙,在文化墙上悬挂“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理事单位”等牌匾,并将公司及相关项目等内容以店堂广告形式对外宣传。同时,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使用党中央领导同志的形象照片为企业做宣传,通过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次使用“国家科技部”“国家住建部”等国家机关名义宣传。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0万元。
◎上海德馨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案
2021年1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监测中发现上海德馨医院有限公司在大众点评团购平台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及宣传疗效用语。
经查,当事人在大众点评团购平台发布多条涉及女性隐私部位疗效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宣传用语广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案发后,当事人于2021年2月1日主动修改平台上的内容,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8089.5元。
□刘 慧 张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