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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开槽楼下裂缝,都是装修惹的祸?

媒体滚动 2021.11.16 06:01

N晚报记 者王卫国 通讯员 李 林

去年5月初,刘刚委托嘉兴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自家在南湖区某坊8幢304室进行装修。

装修过程中,楼下204室的住户王强发现自家客厅天花板出现裂缝,遂与刘刚交涉,王强发现楼上正在进行地板埋水电管开线槽,认为裂缝是操作不规范造成的,要求进行协商赔偿补修,虽经社区调委会出面协调,但未果。

王强于去年7月1日到入驻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南湖区法院立案庭打算起诉。在中心“一窗受理”窗口,老娘舅殷朝林接待了王强,后联系刘刚说明情况,最终双方约定到矛调中心接受调解。

双方各执一词

两天以后,双方如约来到中心进行调解。

刘刚表示:“出现问题后,我与装修公司多次找王强提出修补补偿方案,王强均不认可,后我们三方找社区老娘舅帮忙调解,同时联系住建局进行现场查勘两次,其中一次住建局协同第三方检测人员到现场查看后表明,开槽只破坏部分现浇结构板面保护层,王强不认同,调解未果。随后我和装修公司多次上门协商并希望铲开部分裂缝查看原因再协商补偿金额和修复方案,王强也不接受,也不让我继续装修,现在造成装修停工,我这边损失蛮大的。”

王强表示:“由于楼上装修造成我家客厅天花板裂开,这是不争的事实,现在我要求赔偿和修复也没有任何问题,另外,客厅天花板裂缝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每天一家人住在里面都有点害怕,家人都不敢待在客厅,我需要对裂缝做安全性鉴定。”

建议请第三方检测

听了双方的表述,殷朝林对刘刚说:“虽然现在双方都未能确定楼板开裂是否由装修引起,但是双方都各不退让的话,你自己也说装修停工造成的损失很大,大家还是要尽快解决,让损失减少,大家不伤和气。”刘刚听后表示同意。

殷朝林开导王强:“大家都是邻居,楼上楼下的,真的闹到法庭大家都不好看,其实你的要求也不高,双方赶紧把事情解决了才是正理,刘刚的装修一直拖着,一是损失较大,二是影响邻里关系。”王强听后表示认同。

通过不断沟通,双方同意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赔偿方案和修复方案,双方拟定初步协议:1.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裂缝危害程度检测;2.检测费用由刘刚承担;3.根据检测机构的建议意见修复。

去年8月6日,在殷朝林见证下,双方签订《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委托书》,刘刚与王强双方委托浙江省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所对楼板开裂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

最终,研究所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给出的鉴定结论及建议如下:1.根据对本房屋两阶段的分析鉴定结果,本房屋综合评定为B级。2.经现场查勘,楼板裂缝位置与上部槽沟开挖位置未对应,故两者无直接联系。3.应对楼板存在的裂缝进行维修处理。4.处理后应观察使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5.未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不得自行变更使用条件和改变房屋目前的结构受力体系。

终于尘埃落定

其间,殷朝林不断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掌握进度了解情况。今年1月8日,双方及装修公司代表带着鉴定报告再次来到区矛调中心找到殷朝林,通过不断沟通协调,三方达成意向:304室继续装修,后期同步维修204室客厅与卧室天花板裂缝,另外一次性补偿204室王强5000元(装修公司承担2000元,刘刚承担3000元),补偿金在装修后期,即今年7月底一次性支付给王强。

今年8月2日双方按照约定再一次来到区矛调中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嘉兴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当场支付王强2300元,刘刚支付王强3500元赔偿费;王强收到5800元(其中800元为鉴定费)后,不再通过任何途径对刘刚、嘉兴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张相关赔偿要求,此事作一次性了结。(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见邻里关系的重要性,邻居经常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当邻里关系出现矛盾的时候,要学会正确处理。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意气用事,伤了和气。本案经过一年多的跟踪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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