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日报:中共中央:“十四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至20%左右 双良节能向晶盛采购单晶炉金额增至22.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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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投资的关键在于选对了赛道,好赛道的应该与时代背景紧密相关。在时代背景下,产业方有产业周期,企业才有企业发展周期。目前“碳中和”的大势已不可抵挡,顺应时代趋势,梳理重要讯息,剖解投资机会,《碳中和日报》做您“碳投资”路上的小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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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梳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十四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有序扩大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稳步提升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水平。
国家电网保供电取得阶段性成效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需恢复常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对煤电油气运等全方面加强工作部署,多措并举,促进煤炭增产增供、平抑煤炭价格、电力多发满发、天然气增产增储,地方党委政府、能源企业等有关方面积极配合,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有效缓解能源供需紧张形势。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国家电网经营区域电力供需形势恢复常态,保供电保民生取得阶段性成效。电煤供应明显增加。该公司经营区电煤库存回升至9932万吨,电煤可用天数回升至20天。并网发电能力明显提高。公司经营区故障抢修煤电机组和煤电受阻容量双双下降,实现应并尽并、应发尽发,煤电机组发电能力大幅提升。有序用电规模明显减少。全网最大有序用电规模大幅下降,电力缺口明显缩小。截至11月6日,除个别省份、局部时段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外,全网有序用电规模接近清零。
目前电力保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迎峰度冬临近,用电高峰期、冬季供暖期、水电枯水期三期叠加,今冬明春全网呈现“总体紧平衡、局部有缺口”的局面,电力保供大战大考还在继续。国家电网公司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守牢电网安全生命线,守住民生用电底线,坚决打赢打好今冬明春电力保供这场硬仗,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装机10.1亿千瓦占比44% 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
2021年11月8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根据发言人介绍:截至9月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10.1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升至44.1%,较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其中,水电装机3.8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249万千瓦)、风电装机2.9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536.1万千瓦。2021年1-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5万亿千瓦时。其中,规模以上水电903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风电4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5%;光伏发电24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0%;生物质发电12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
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1-9月,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7.6%,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弃水电量约153.9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弃风电量约147.8亿千瓦时;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0%,较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弃光电量约50.2亿千瓦时。
四部门发文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推动智能光伏、新型储能发展
11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方向分别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支持工业园区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培育绿色制造服务体系、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升级、推进绿色低碳国际合作。
其中,《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与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新型储能电池产业突破,引导智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低碳、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器、绿色船舶、绿色农机、新能源动力、高效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农林渔碳增汇、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发展。
海南:加强储能、智能电网、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装备技术研发推广
海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21〕780号。其中指出: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引进高纯铁、磁性材料等项目,培育核电产业集群。一体化发展氢能源“制、储、运、加、用”产业。以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为重点,发展壮大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风电、光伏产业,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能力,加强储能、智能电网、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装备技术研发推广。
江苏发布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
11月5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江苏省2021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明确了江苏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标准。《细则》目的在于“着力解决当前海上风电配置中存在的分布散、规模小、配置能力低等问题,更好的发挥江苏海上风电的规模效应,推动能源产业和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细则》明确,竞争性配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选企业,明确江苏省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电价执行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细则》鼓励海上风电开发企业牵头,与整机制造、设计、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
同时,《细则》对海上风电项目施工进度也提出的明确的要求: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竞争性配置结束后(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确定中选企业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取得核准支持性文件;核准后,一年内开工建 设,未开工的,收回开发权;开工后,一年半内完成 50%风机吊装、两年内全容量并网,未全容量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项目全部机组上网电价降低0.01元/千瓦时。具体评分标准方面,分为企业能力(36分)、技术方案先进性(22分)、投资合理性(15分)、降本措施(20分)、调峰能力(7分)五部分,在开发商资产结构、已并网规模、选用风机的技术结构、风资源结构、项目投资回报率、项目降本、调峰等方面进行评分。
风光大基地进展:约60GW已开工
随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被宣布,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加速。据统计,近日已经陆续有山西、云南、山东、广西、吉林、青海、内蒙、甘肃等多个省份约60GW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宣布开工。 对项目业主汇总发现,其中,国家能源集团880万千瓦位居首位,三峡695万千瓦排列第二、大唐438万千瓦位列第三、国家电投255万千瓦、华能205万千瓦紧随其后。
三峡能源15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开工建设
近日,由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徽阜阳南部12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阜阳市委书记孙正东宣布项目开工,三峡集团副总经济师钱锁明出席并致辞。该项目为长三角地区新能源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将建设光伏、风电以及配套电化学储能电站,在保障自身电力充分消纳的同时,也为电网提供一定的调峰能力。据了解,12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包含65万千万水面漂浮光伏电站和55万千瓦风电装机项目,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光伏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闲置水面最多的漂浮光伏电站。
工商银行:为国家电投提供绿色金融支持
近日,在国家电投董事长、党组书记钱智民,中国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的共同见证下,国家电投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江毅与工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廖林代表双方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国家电投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西与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守本代表双方签署《能源保供专项合作协议》、《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色金融助推绿色智慧能源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和《产业链金融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各自优势,在能源保供、绿色金融、产业链金融、创新权益融资等方面开展合作,携手面向全球、创新合作模式、推动产融结合、维护共同利益,促进实现共同发展与双方价值最大化,积极为央企改革发展、能源革命、智慧能源平台以及“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力量。签约前,双方进行会谈,就全面推进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达成深度共识。国家电投行政总监兼综合部主任琚立生,计财部、财务公司、资本控股、基金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双良节能:向晶盛机电采购单晶炉设备合同总金额变更为22.43亿元
11月8日晚间,双良节能发布重大采购合同公告,宣布子公司双联硅材料向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单晶炉设备总金额(包括第一和第二批设备)变更为人民币22.43亿元,合同交货时间变更为2021 年10 月至2022 年5 月。此前双方约定的单晶炉设备总金额为14.05亿元,本次则增加了单晶炉采购数量和金额。根据公告,该合同是公司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原《单晶炉买卖合同》的后续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原合同第二批设备的数量和供货范围的重新约定。
该合同金额总金额较高,占双良节能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8.25%,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6%,将会对公司现金流、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压力,对此双良节能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并合理安排资金支付。双良技能还表示,公司于2021年正式进军单晶硅片业务,原单晶炉采购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包头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战略计划,本次合同的签订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保障公司未来硅片产能的如期达产。
中国中车:前十个月签订累计60.6亿元风力发电机销售合同 同比下降23.34%
近日,中国中车披露了6-10月合同签订情况。6-10月中,中国中车旗下子公司共签订了价值14.9亿元的风力发电机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显示,6-10月中,西安中车永电捷通电气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 14.9亿元人民币的风力发电机销售合同。结合此前中国中车进行的披露,2021年前十个月中,中国中车及旗下子公司共签订了60.6亿元的风力发电机销售合同。其中1~6月完成合同签订45.7亿元,6~10月完成合同签订14.9亿元。相较2020年1~10月,本年度前十个月中国中车风力发电机合同签订金额同比下降23.34%。2020年1~10月,中国中车共披露4次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情况,销售金额累计为91.5亿元。其中,风力发电机销售3次,销售金额累计80.1亿元;风力发电机组销售1次,销售金额为11.4亿元。
杭锅股份拟通过入主赫普能源进入调峰储能领域
11月7日晚间,杭锅股份公告,公司拟通过受让股份及增资的方式取得赫普能源51%股份。对此,杭锅股份表示,其现有的火电灵活性调峰储能改造解决方案是公司拓展储能业务模式的重要方向,此次交易促进公司快速进入火电企业灵活性改造的巨大市场。赫普能源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消纳、火电机组调峰调频等电力辅助服务业务。
中广核50万千瓦风电大基地项目机组采购开始招标
近日,中广核发布青海冷湖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该项目规模共计500MW,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项目容量为200MW,二标段项目容量为300MW。项目概况:中广核茫崖冷湖500兆瓦风电场工程位于茫崖市冷湖镇冷湖镇西北区域,属于高原戈壁项目。场区北侧有国道G305,交通便利。场区地形较平坦,地貌成因类型为山前倾斜洪积平原,地貌类型为戈壁荒漠。
协鑫集成与上海钢之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成立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专项小组
据协鑫集成官网显示,11月5日,协鑫集成与上海钢之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钢之杰”)在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成立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专项小组,加强以光伏发电与金属屋面系统有效结合为目的的合作开发,将在新品开发与应用,市场营销等多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上海钢之杰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大陆高端金属围护系统和LGS轻钢建筑体系强大的制造商,钢之杰的产品系统已成为中国建筑结构行业的首选产品和著名品牌。
阳光电源曹仁贤:呼吁适度上调新建光伏电站上网电价
2020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一路走高,推高能源价格。为体现成本变化对电价的影响,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将市场化交易电价的浮动范围扩大为±20%,且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从目前的实施的情况来看,各地的成交电价基本在上浮20%左右。在大宗商品普涨的大背景下,光伏行业亦不能幸免。2020年下半年至今,多晶硅价格一路上涨,加之光伏产业链其他材料、设备的上涨,另外光伏电站还普遍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设备,用以辅助新能源并网,又额外增加了光伏电站5%-10%的投资,总体看今年地面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增加了20%-25%。然而,由于光伏发电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该价格并未随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今年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急剧下滑甚至亏本。
什么是光伏发电的平价?笔者认为,平价是指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达到大部分消费者基本可以接受的价格,并适当考虑生态效益贡献,而不一定是燃煤发电基准价。今年9月,绿电交易试点启动,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风电、光伏项目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电电力消费,体现了绿电的生态价值。
当前我国正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调动各方投资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装机不尽人意,很多地方光伏电站成本和收益倒挂,投资商只能暂缓或取消项目建设,尽管长期看光伏发电成本呈下降趋势,但短期的困难也应该给予重视。我们呼吁价格主管部门适度上调新建光伏电站保障性收购价格,并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州发展:再签550MW光伏项目投资协议
近日,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防城港上思县人民政府(“上思县政府”)签署《广州发展上思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上思县政府支持广州发展新能源在辖区范围内投资开发地面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具体为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广州发展上思那琴200MW光储一体化项目。上述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00MW,总投资额约20亿。上思县政府支持新能源公司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用地手续办理等后续各项筹建工作。
双方合资成立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由新能源公司控股。新能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建设、运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广州发展新能源此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将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打造“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的复合型光伏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和全国布局范围,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1月6日,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与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人民政府(简称“泽库人民政府”)签署《泽库县人民政府与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县域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广州发展新能源将在泽库县区域内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打造“综合智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构建综合智慧能源产业集群,实现能源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新能源公司拟在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境内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0MW,总投资约 2 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