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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获赔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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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无印良品”起诉日本“无印良品”,获赔40万元

近日,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与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相关商业诋毁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布,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认为声誉遭诋毁,北京无印良品获赔40万

据案号(2020)京0105民初59143号判决书显示,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田公司”)认为,2019年11月10日开始,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日本无印良品)等二被告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及线下实体门店中发布声明,称“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结合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发布声明的前后文,足以导致公众将上述“其他公司”与棉田公司划上等号,认为棉田公司抢注了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的“无印良品”商标,是不法之徒,而非两个民事案件的真正受害者。

棉田公司进而向法院诉讼请求判决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共同赔偿因商业诋毁行为给棉田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并要求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据悉,在今年4月份,日本无印良品曾发布声明强调,该公司的无印良品商品早就在1980年就已经在日本注册,随后也曾在全球各地申请注册这一商标,就连在中国市场,也只有毛巾、被子等商品被其他公司“抢注”了商标,其他类别商品均申请了无印良品商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商标法当中“抢先注册”已经包含了行为不法的否定性评判。在此前提下,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指称棉田公司“抢注”商标,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亦属于贬损性的评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实际发布的公开声明,客观上反而存在违背事实的表述,进而实际上贬损棉田公司商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赔偿北京无印良品经济损失30万元、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万元,并在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大陆地区实体门店公开刊登书面声明以消除涉案商业诋毁行为的影响。

北京无印良品商标2001年就已注册

据北青报,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棉田公司)是第7494239号“无印良品”商标的所有权人,该商标注册于2001年,核定使用在第24类“棉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单、枕套、被子、被罩、盖垫、坐垫罩”商品上。北京无印良品成立于2011年6月,棉田公司为其投资人之一。2011年6月,棉田公司授权北京无印良品在中国独家使用涉案商标,用于商标项下指定商品的生产、销售及宣传推广。

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是注册于日本的一家企业,2005年5月其成立了上海无印良品,主要经营生活杂货等商品

这一诉讼起源于2019年的一场官司。当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株式会社良品计划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中国大陆的实体门店发布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2.6万余元。

按照当时的判决,在天猫的“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中,日本无印良品声明称,“無印良品”自1980年在日本诞生以来,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在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地开设店铺,注册“無印良品”和“MUJI”商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几乎在所有的商品·服务类别上注册了“無印良品”商标,但是仅在布、毛巾、床罩等商品类别的一部分上,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因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以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针对这些商品不能使用“無印良品”商标,但于2014年及2015年错误使用了该商标。“为消除上述行为给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等造成的影响,我司已对上述商品的商标标注情况进行了整改。”株式会社良品计画以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在声明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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