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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监管之手拣出洗眼液市场里的“沙子”

媒体滚动 2021.10.26 07:50

原标题:用监管之手拣出洗眼液市场里的“沙子” 来源:长春日报

近期,洗眼液成了新爆品,以“清洁眼部残留”“洗出少女眸”等为卖点,不仅登上了一些美妆App,还被部分明星所“种草”。而在电商平台上,有的卖家月销量甚至超过10万件,部分电商更是按照“功能”分成了“抗菌消炎”“缓解疲劳”“去红血丝”等。10月1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所谓洗眼液的使用方式,与医学上的洗眼完全不同,不仅达不到“清洁”的效果,还有可能带来眼部不适,甚至导致疾病。

(据《北京青年报》)

网红洗眼液大都以 “深层清洁眼睛”“抗菌消炎”“预防眼病”等“功效”为卖点,让很多人动了心,成了“DIY洗眼族”。然而,眼科专家给出了警示:眼睛具有自洁功能,根本不需要借助外部工具或手段进行清洗;有人使用网红洗眼液以后洗出来的液体变得浑浊,是因为洗出了含有脂肪以及一些酶的泪液,这不仅不是“清洁眼睛”,相反还使眼睛失去了必要的保护;不断冲洗眼睛,容易导致眼表环境的菌群失调,增加罹患眼表疾病的风险;当前市面上洗眼液的使用方法大多不规范,存有一定健康风险;不少商家的宣传有夸大、误导的成分。显然,有关网红洗眼液的营销和使用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沙子”。

眼睛里进了沙子会很不舒服,洗眼液市场里有“沙子”,则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埋下隐患。消费者通常缺乏眼保健的专业素养,很容易产生消费盲从心理,因而,肃清洗眼液市场乱象,不能过度依赖消费者自我防范,而有必要用监管之手挑拣出洗眼液市场里的“沙子”。市场监管、卫健、消协等监管维权责任主体应联合医疗机构和媒体,广泛宣传眼保健知识,对各种洗眼液尤其是网红洗眼液的类型、成分、功效、副作用、使用禁忌等进行鉴别和科普解读,引导消费者远离糊涂洗眼、跟风洗眼、冲动洗眼。

市场监管部门还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线上线下洗眼液市场的巡查、抽检,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将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产品清理出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都对真实准确宣传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虚假夸大宣传、误导宣传明确说“不”。网红洗眼液营销行为多发生在线上,电商平台也应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承担起商家主体资格审核把关、营销行为监督的责任,给消费者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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