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仲裁通知
原标题:太原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仲裁通知 来源:山西日报
太原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2020)并仲裁字第144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世全贸易有限公司、林冰冰、林婷婷、陈德銮、陈送英、侯庆福、王小红;(2020)并仲裁字第142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艾力艾贸易有限公司、山西铭源顺商贸有限公司、蒋元椿、蒋彩英、田春盛、田春连、魏小强、田剑锋、张金元、郭秀华;(2020)并仲裁字第054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青玉油脂有限公司、刘来玉、赵爱凤、山西开园鑫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并仲裁字第1437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榆明电缆有限公司、榆明电缆有限公司、山西斯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宝码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冯自力、李荣英、刘洪、马丽燕、刘芳、侯珍练;(2019)并仲裁字第1439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刘洪、山西宝码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马丽燕、山西榆明电缆有限公司、冯自力、李荣英、榆明电缆有限公司;(2019)并仲裁字第1438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宝驹贸易有限公司、张鑫、任景兵、山西奥成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山西中旅假日旅游有限公司、太原景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2020)并仲裁字第109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孝义市捷鑫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侯团生、武焕莲、侯陆昶、王弘艳、孝义市昌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孝义市凯顺德煤焦有限公司;(2020)并仲裁字第110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孝义市昌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孝义市凯顺德煤焦有限公司、孝义市捷鑫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周淑霞、段劲洲、段世良、陈静;(2021)并仲裁字第659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西香汇食品有限公司;(2019)并仲裁字第685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全邦贸易有限公司、常健君、张丽明、常秀萍、李旭初、蒋玲、山西纪达智能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王晓民;(2020)并仲裁字第1088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先歌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张一波、山西现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马黎明、侯香云、侯志伟、辛景辉;(2019)并仲裁字第970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运城市博鸣木业有限公司、李翠霞、樊天兵、山西中联钢融资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并仲裁字第1594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耀福商贸有限公司、郭长青、郭长生、郭婷婷、蒋元椿、蒋彩英、山西艾力艾贸易有限公司、蒋爱珍、郭国荣;(2019)并仲裁字第811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太原华蓉盛鑫贸易有限公司、李志鹏、张亚娇、李开华、塘宿容、李爱明、潘群花、唐天舜、唐春兰;(2019)并仲裁字第945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薛建军、孙娅萍、岳俊文、朱建华、刘堃;(2019)并仲裁字第947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闽和商贸有限公司、山西福鑫盛达商贸有限公司、山西原态园贸易有限公司、吴亚良、吴爱镇、吴清城、林秀霞、赵建新、赵美连、王喜、郑木花;(2019)并仲裁字第952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贺保发、张永凤、王宏康、张俊杰;(2019)并仲裁字第953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与被申请人薛继宏、姜瑞芳、朔州市每天惠电子商贸有限公司;(2019)并仲裁字第1007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世禾实业有限公司、山西青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崔春明、杨丽萍;(2019)并仲裁字第1055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交城县天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交城县顺源化工有限公司、交城佳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宋天玉、闫天星、李明、任建明、胡爱珍、任福顺、常润英;(2019)并仲裁字第1074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汾阳市万泰置业有限公司、陈锴、赖小明、叶红;(2019)并仲裁字第1078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瀚雅国际艺术中心有限公司、郭四海、林娥、郭晓珍、林雪峰、郭星鉴、山西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9)并仲裁字第1080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赵永进、宋培文;(2019)并仲裁字第1081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薛治国、吕飞燕;(2019)并仲裁字第1082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岳爱明、岳金梅、周栓贵、田拴爱;(2019)并仲裁字第1083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秦雁、蔚军革、张慧、侯德照;(2019)并仲裁字第1084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侯文龙、余建文、马俊杰、侯殿元;(2019)并仲裁字第1085号,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杜晓明、张新忠、张凡、杜洋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上述被申请人于本仲裁通知见报之日起五日内到本会办理相关仲裁事宜。逾期未办理,本会将依法公告送达。太原仲裁委员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25号太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层301室办案秘书:李杰 张夏彬 戴雯霆联系电话:0351-6061580 6061656 6061677特此通知
太原仲裁委员会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