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田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保监会
原标题:朔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田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朔银保监复〔2021〕67号
应县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应县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田娜同志拟聘任风险合规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应金银发〔2021〕2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田娜应县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朔州监管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