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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被判刑13年,都被“从轻发落”!副省长和副市长为何有这么多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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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同日被判刑13年,都被“从轻发落”!副省长和副市长为何有这么多共同点? 来源:上观新闻

8月最后一日,落马2年的河北省原副省长李谦腐败一案法槌落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谦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注意到,巧合的是,就在同一日(8月31日),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徐育东一案在广西桂林一审宣判。广西桂林中院认定被告人徐育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李谦、徐育东两人都有从轻、从宽处理情节。

一名原省部级官员,一名原地市级官员,同日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十三年。近年来,反腐的持续高压态势早已印证,反腐不分级别,反腐无禁区,党员领导干部不可心存侥幸。

受贿5048万!有“重大立功表现”

李谦,男,汉族,1960年3月生,石家庄晋州人,1983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从简历上看,李谦在河北任职多年,曾在石家庄、保定、衡水三地任职,担任过石家庄市裕华区委书记,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保定市市长,衡水市委书记等。

2017年3月,李谦履新河北省副省长,2019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李谦任上被查。

2020年1月,李谦被双开。纪委通报称,李谦甘于被“围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生活腐化,搞钱色交易。

李谦受贿一案,法院提到有“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谦利用担任中共保定市委常委、副书记、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中共衡水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工作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48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有媒体统计,十八大后,河北十个“老虎”先后被查,其中至少有六“虎”都有“重大立功表现”,包括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以及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等人。

对于8月31日法院一审判决,李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受贿3592万!落马前直播带货获百万网友围观

徐育东,男,汉族,1966年12月生,广西贵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平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等职,落马前为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20年8月,徐育东被查。

今年1月,徐育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徐育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掩盖违纪违法行为,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桌餐”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变更土地性质、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育东受贿一案,法院通报中提到“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而在广西高院微信公号今年5月初在对该案的相关情况通报中,也提到,公诉机关认为“徐育东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广西桂林中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徐育东利用担任中共平南县委副书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区长、平南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92.158272万元。

桂林中院认为,被告人徐育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由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徐育东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遂根据被告人徐育东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而据广西高院微信公号之前消息,徐育东在此前开庭审理阶段,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值得注意的是,徐育东担任贵港市副市长时主要负责农村、林业、扶贫、乡村振兴、“美丽贵港”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据媒体报道,就在其落马被查前2个月,徐育东还曾“直播带货”。他走进网络直播间,为本地藕粉、莲子、桂圆、螺蛳粉、木质衣柜等特色助农扶贫产品代言。这场直播全网总计获得157.3万网友围观点赞,带动螺蛳粉、藕粉、木质衣柜等产品的搜索热度也大幅上升。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西高院、政知圈

栏目主编:刘璐 文字编辑: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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