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添加剂超标 东莞市食品抽检多批次肉类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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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泽慧)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销售及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9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929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含两批次不合格肉类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肉制品,情况通报如下:
东莞市洪梅城记光鸡店购进的鸭肉、鸡肉(购进日期2021年03月31日),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7.4 μg/kg和7.9 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值应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中堂徐记肉丸店加工的猪肉丸(加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据了解,本次不合格鸭肉、鸡肉样品中检出的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对此,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