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茂名监管分局关于刘奕琪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保监会
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茂名监管分局关于刘奕琪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广东
茂银保监复〔2021〕44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奕琪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信宜市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人保寿险粤发〔2021〕59号)收悉。经审查,刘奕琪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