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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银保监分局关于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曲靖分中心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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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曲靖银保监分局关于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曲靖分中心开业的批复

曲银保监复〔2021〕68号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中心《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曲靖信用卡分中心开业的请示(广发银卡202196号及相关材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关于蒋传丽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广发银卡2021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曲靖分中心开业,简称: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曲靖分中心,英文名称:Credit Card Center Qujing Sub-center,China Guangfa Bank C o.,Ltd.,营业地址为:云南省曲靖市交通路189号(龙泽园)3幢第1-2层3-3、3-4、3-5号2层局部

二、业务范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及其上级机构授权开办的业务

三、核准蒋传丽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曲靖分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蒋传丽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就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备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四、中心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介绍信及申领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中国银监会曲靖监管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

你中心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若不能按期开业,你中心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你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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