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公告
内蒙古晨报
2021年4月28日,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对李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李岳,男,身份证号码1504021982****731X,赤峰市松山区人),犯罪嫌疑人李岳于2021年6月24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截止目前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全面、准确收集证据,依法打击犯罪活动,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或单位务于2021年7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手续及支付借款本金、返还利息的银行交易流水、转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到红山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报案,后果自负。
报案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办公楼一楼108室(地址:红山区桥北贡格尔大街16号)
联系人:刘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0476-8663110
红山区公安分局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