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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保监局关于招商银行深圳壹方城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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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银保监局关于招商银行深圳壹方城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来源:深圳

深银保监复〔2021402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关于壹方城社区支行开业的请示》(招银深字〔2021〕2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方城社区支行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壹方城社区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提供咨询;办理个人结算;发放个人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非现金代理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该社区支行应按许可的经营范围展业,需定位于服务社区居民;不得办理人工现金业务,现金业务依托自助机具办理;不得办理对公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壹方城购物中心L1层L1-J039、J040商铺。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深圳银保监局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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