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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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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如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基金代码:160131,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次开放期届满当日(2021年6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符合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1]57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南方聚利

交易代码:160131

运作方式:LOF

终止上市日:2021年6月18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1年6月17日,即在2021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本基金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自2021年6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三、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客服电话:400-889-8899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服电话:95566

(三)基金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信息。

四、特别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关于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5月14日发布《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于2021年6月16日进行表决并通过了议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说明,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从2021年6月1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继续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同时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平安银行将自2021年06月17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1年06月17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平安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平安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平安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3

平安银行网址:bank.pingan.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7日

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5月14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1年6月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29,654,354.82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份的50.8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034,441.63份基金份额同意,4,502,426.94份基金份额反对,5,117,486.25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8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8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1年6月16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说明,本基金将从2021年6月1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继续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同时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并不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或基金资产清算小组认为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更为有利的清算方法,本基金财产的清算可按该方法进行,并及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10、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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