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上海昨夜查获酒驾65起!典型案例公布
上海发布
上海公安交警针对近期端午节假期、重要体育赛事集中、消暑纳凉聚餐活动增加等情况,以及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夏季夜查集中整治行动。据统计,在昨天晚上的整治行动中,共查获酒驾65起,其中,酒后驾驶51起,醉酒驾驶14起。来看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2021年6月12日1时50分,闵行公安民警在北青公路近华翔路查获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Q76***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酒后驾驶,对其呼气式酒精测试达37mg/100ml。
2021年6月12日0时18分,金山公安民警在金山大道近蒙山路检查时,查获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91***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3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
2021年6月11日23时33分,金山公安民警在金山大道近蒙山路检查时,查获驾驶人杨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5G***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67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
2021年6月11日21时25分,青浦公安民警在朱家角地区珠溪路近祥凝浜路检查时,查获驾驶人员常某驾驶牌号为皖LRL***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达65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
2021年6月11日22时15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沪太路近场中路检查时,查获驾驶员曾某某驾驶车牌为赣EKY***小型轿车,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23mg/100ml。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并检测血液,待进一步处理。
2021年6月11日21时34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潘泾路近潘广路检查时,查获驾驶人孙某某驾驶牌号为鄂J33***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60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
2021年6月11日23时45分,驾驶人庄某某驾驶牌号为沪DTA***的车辆行驶至金晓路近海容路,被浦东公安民警拦下,经酒精测试结果为73mg/100ml ,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驾驶人驾驶证,并移交事故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2021年6月11日23时19分,驾驶人梁某驾驶牌号为苏FC8***的车辆行驶至金晓路近海容路,被浦东公安民警拦下,经酒精测试结果为3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驾驶人驾驶证,并移交事故审理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2021年6月12日0时18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沪太路近洋桥路检查时,查获驾驶人杨某驾驶牌号为鲁Q67***大型货运车,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88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驾驶证并检测血液,待进一步处理。
2021年6月11日20时,奉贤公安民警在平福路近四平公路,查获驾驶牌号为皖CCG***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李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并检测血液,然后移交事故审理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公安交警提醒:端午期间,在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多的情况下,请广大司机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上海公安交警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