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大幅下降 激活江西农村经济
电网头条
原标题:电价大幅下降 激活江西农村经济
自20世纪末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改革了农电管理体制,改造了农村电网,使农村用电价格大幅下降,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从1998年1月31日朱镕基作出批示,到当年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江西的农村用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全省农村到户平均电价每千瓦时由1.5元逐步降到了0.6元,每千瓦时降了0.9元。这个降幅,堪称全国农电降价之最。
农村电价大幅下降,实惠实实在在。分管农电工作的江西九江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陈江兴说,从1998年开始,江西农村电价几次降低,到2004年1月1日实现生活用电同价,全省农村居民共减少电费支出65.24亿元。
还有这样一组数据值得关注:截至2008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系统27个网、省公司中,除东北公司和西藏公司外,均不同程度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公司系统1207个县实现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由1998年的每千瓦时0.7560元,下降到2008年的0.5383元,仅2008年一年就减轻农民负担259亿元。
回顾历史,电价大降的背后,是农电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是农村电网建设的快速向前。
朱镕基对江西高电价作出批示
高电价使农民“望电兴叹”,负担不起电费的家庭甚至又点起了煤油灯。
1998年1月31日,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对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的一篇“江西农村电价高农民意见大”的报道作出批示,具体内容是:“请惠国、圣佑同志阅;抄送计委、电力部负责同志。”
报道如何写出来的?原来,1997年5月18日的《江西日报》刊登了一篇《江西电力报》记者采写的新闻调查稿,题为《农村电价缘何居高不下—我省部分农村用电价格调查》。见到此稿,新华社记者联系到江西省电力局,跑了江西20多个县的农村,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农村用电与电价作了调查。1998年年初,这篇得到朱镕基重视的稿件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刊登。
1998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将朱镕基的批示复印件转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送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省长舒圣佑阅。舒惠国当即作出了批示:“农村电价高,关键是管理,不仅是物价部门要管,乡村党委政府也要过问,电力部门能否作个试点,把输电网管起来,去掉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像这类事要采取果断措施,定能很快见效。”
几乎同一时间,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马凯和电力部部长史大桢也相继作出批示。马凯的批示为:“请江西省提出整改、改革意见。”史大桢的批示是:“此事要抓紧与计委商量如何办,并及时向朱副总理汇报。”
朱镕基对江西农村电价作出批示后,国务院办公厅向江西省政府转达了批示意见。
1998年2月19日,由电力部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赶赴江西。调查组深入九江瑞昌市七房曾村、德安县和宜春市高安的农村,得出的结论与报道一致:江西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政出多门、层层转包、层层加价,直接推高了农村到户电价。
这一情况也得到瑞昌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曾宪奎的确认。曾宪奎说,在七房曾村,他的堂叔曾广桐有三个子女,因难以承受村里每千瓦时3元多的电价,都到广东去打工了。曾广桐家如此,其他家也基本一样,负担不起电费的农家甚至又点起了煤油灯。
10年前的江西农村电价缘何高
过高的电价和较差的供电质量,严重制约了江西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家中的电灯只能发出暗红的光,被村民们称为“萤火虫”。
九江供电公司的陈江兴告诉记者,在1998年以前,江西农电管理体制政出多门,条块分割严重:管电的省电力局在农村没有供电区,省水利厅和县级政府都有各自的“地盘”;省电力局当时虽然设有农电处,但人财物都归地方管,省电力局对农村用电的管理鞭长莫及,心有余而力不足。
陈江兴说,当时江西农电管理体制不顺,存在多头管理。有的乡政府成立了电管站,有的成立了供电所,有的确定了负责人却没有设立管理部门,有的干脆承包给了个人。
个人承包变压器曾是江西省基层农电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许多乡镇对变压器实行承包,很多村还公开对变压器实行招标,谁向村委会上交的钱多就由谁承包,承包费每年在3000~10000元不等,变压器运行获得的收入则归承包者个人所有。有的村委会将几台变压器分别承包给不同的人,致使在同一个村内到户电价却不同。为了能在招标中中标并且在上交承包费之余多增加些收入,承包者往往随意提高电价。
管理体制不顺,层层趸售,层层承包,造成了电价高、管理乱的局面。新华社报道中的瑞昌市洪岭乡三联村,当时到户电价高达每千瓦时3.5元。该村的电价是这样构成的:九江供电局以每千瓦时0.37元的综合电价趸售给瑞昌市供电局,洪岭乡电管站以每千瓦时0.86元(含变损、线损)卖到三联村3组,三联村3组以每千瓦时1.6元(含设备折旧、村电工工资)卖电给1组、2组,各组再以每千瓦时3.5元(含偷漏电、线损)供到农户。几经转手,电价竟上涨了9倍。
在这样的局面下,江西农村电力设施的落后也在所难免。当时,瑞昌市七房曾村电杆基本上是竹竿或木杆,有手腕粗细,浅浅地插在土里。大风一吹,电杆瑟瑟“发抖”。电线直接挂在杆顶,连绝缘设施都没有。还有的线路直接挂在树枝上,到处可以看见线路上的接头,而且进户线、电表箱也很不规范。有的线路竟然是裸线经变压器,再经树枝、竹竿、半米高的小木桩引进农户家中。
由于设施的落后和疏于管理,当时江西农村的低压线损率相当高,一般在35%~50%,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60%以上。由于线损率高,有的村民家中的电灯只能发出暗红的光,村民们称电灯为“萤火虫”,用电安全也得不到保证。
过高的电价和较差的供电质量,严重制约了江西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地乡镇企业发展缓慢,连外来投资者也望而却步。
电网加强了,电价下降了
从电力管理体制着手进行农村电网改造,电价最终降了下来。到政府部门表扬供电企业的农民几乎挤破了门槛。
陈江兴说,朱镕基作出批示后,国家计委、物价局、电力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几个调查组对江西农村用电及电价进行了调查分析。几个调查组都认为,要降电价,首先必须从电力管理体制着手,然后进行农村电网改造。与此同时,江西省电力公司就农电体制改革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表示愿全面承担全省农村电力的管理责任,把农村电价降下来。
“两改”之后,瑞昌市七房曾村农民看上了电视。
1998年11月,江西省政府召开了由省、地、县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全省农电工作会议,确定了“先改制,后改造,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体制走”的原则,凡是体制没有按要求理顺的县(市),不审批农网改造项目,不安排农网改造资金。在省政府的带动和号召下,江西各地、县政府也积极行动起来。
曾宪奎说,国家计委、物价局、电力部的调查组在江西调研之后,还对安徽、山西两省的农村用电情况作了调研。1999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行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江西省电力公司在选择南昌、万年、星子三县供电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后,开始以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全面进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
股份制改造使江西农电体制理顺了。随后,江西农村电网改造迅速启动。国家分两期共批复江西省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规模77.71亿元。全省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63座,变电容量142.4万千伏安;新建改造35千伏变电站487座,变电容量125.1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5.43万千米;新建改造配变台区66520个;新建和改造低压线路15.66万千米;农户低压改造共完成755.25万户。
电价降下来后,瑞昌市农民向供电企业送来了锦旗。
陈江兴说,经过“两改”,江西农村电网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了拉闸限电现象。电压合格率当年就由网改前的60%提高到94%,农村供电可靠率由70%提高到95%,行政村通电率达到99.7%,农户通电率达到99.37%。
农村电价的降低,使得农村电量增长的巨大潜力得以发挥。农电“两改”完成当年,江西省农村售电量比上年增长20.3%,为多年来的最高增长率。
农电“两改”完成后,在江西农村出现了农民结婚送家用电器的新时尚,冰箱、洗衣机、空调等高档家用电器也进入了农民家中。
与此同时,瑞昌市的县域经济开始快速发展。1999年,该市乡镇企业增加了几百个,从业人员增加了近万人,很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开始回流。曾宪奎说,电压稳了,农业抗旱和灌溉用电得到保证,瑞昌市当年实现了历史上少有的大丰收。
“两改一同价”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瑞昌市七房曾村电价由每千瓦时3.6元下降到了0.56元。瑞昌市的领导对记者说,过去由于电价太高,找市政府告状的农民挤破了门槛。改造后,到市政府表扬供电企业的农民也挤破了门槛。
瑞昌市的金、银、铜、铁矿和大理石、石灰石等资源很丰富,电力体制理顺后,当地开始兴起矿产品加工业,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瑞昌市也逐渐向“电价降低用电稳定—经济发展效益提高—大规模项目建设—投资发展电力建设—经济更快发展”的良性循环转变。
旧闻重读
全国整顿农村电价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整顿农村电价 减轻农民负担
本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 从6月22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整顿农村电价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电价整顿工作,坚决制止各种“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使各地的农村电价水平降低到国家计委规定的范围以内。这次会议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电力公司共同组织召开的。
会议提出了进一步整顿电价的措施。包括:除国务院批准加收的“二分钱”电力建设基金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外,各级政府在电价外加收的基金、费用一律予以取消;从严核定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标准,推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对超过政府规定价格向农民乱收费以及违反规定不向农民公布电量电价电费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要依照《价格法》从严查处。
(原文刊载于1998年6月23日《人民日报》)
时代背景
“两改一同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电网发展迅速,到1997年,全国乡、村、户的通电率已分别达到99%、97.7%和95.9%。但是,我国社会长期处于城乡二元化结构之下,由于农电体制原因,“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和“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以及偷漏电现象严重,导致农村电价奇高。1997年农村用电量仅为22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0.1%。
1998年10月、1999年2月国务院先后印发了闻名业界的134号文和2号文,提出要改革农电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农民生活用电与城镇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由此,“两改一同价”的大幕在广大农村轰轰烈烈地拉开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德政工程,同时又是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
1998年和2001年,国家先后启动了一期、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并在此后启动了县城电网改造。“两改一同价”实施以来,共投入农网资金4000亿元,超过新中国成立后50年农网投资的总和。
截至2007年底,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已基本实现,其中国家电网区域内1100个县实现了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农村电压合格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低压线损率从30%降到了12%。“两改一同价”激发了农民的用电热情,1997~2007年,农村电量增长了50%。“两改一同价”铸就了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的丰碑,也成为农电改革发展的新起点。
责任编辑 | 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