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华大厦支行更名的批复
银保监会
原标题: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华大厦支行更名的批复 来源:北京监管局
京银保监复〔2021〕479号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北京国华大厦支行更名的请示》(京中银报〔2021〕34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华大厦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华大厦支行”,简称“中国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华大厦支行”。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准文件、原《金融许可证》和其他材料到我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本批准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备注:上述支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