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关注

原标题: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3,318,0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2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3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公司证券投资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斌

咨询电话:0755-82874201

咨询传真:0755-83203373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