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复活”案里,“不识时务”的何书记守住了司法尊严
原标题:孙小果“复活”案里,“不识时务”的何书记守住了司法尊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近日
一条发布在微博的视频
引发了网友对孙小果“复活”案里
他这个是不符合规定
这个是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
孙小果离奇“复活”事件背后多名公职人员徇私枉法
成为他的“保护伞”
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
是整个腐败链中
唯一没有放行的关卡
针对该事件,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清了这一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行为。
经调查核实,孙小果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总共减刑3次,2009年1月转监到云南省第二监狱,在二监又减刑2次,于2010年4月出狱。
之所以中间要由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是因为违规减刑遇到了阻力。
虽然领导打了电话过问,但下一次会议上,何绍平仍然不同意。
何绍平(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你领导认为我不行,你给我换了就算了,没事。当时我的身份是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就有这个职责,对这个事情进行监督。
正是因为何绍平的反对,罗正云等人只好将孙小果转到第二监狱,绕过何绍平继续操作。如果多一些人能够像何绍平一样坚持原则,孙小果也不可能“复活”。但遗憾的是,许多人选择了另一个错误的答案。
从立案关到审判关,纪检监察机关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
孙小果“复活”案关键环节
第一个关键环节:强奸犯保外就医
孙小果第一次犯罪是在1994年,他和另外四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将两名女青年强行拉上车,开到郊区实施轮奸。当时孙小果不是主犯且未满18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然而到了1997年,本应在监狱服刑的孙小果离奇地出现在了社会上,再次强奸4名未成年女性,其中1人是未满14岁的幼女。他还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两名女性,手段极其残忍,伤情惨不忍睹。
第二个关键环节:死缓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孙小果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先后经历了两次改判。第一次是1999年,孙小果被判处死刑后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调查,这次二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但并未发现徇私枉法情节。改判死缓后,孙小果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按照法律,死刑缓期两年期间没有新的犯罪,则转为无期徒刑。
第三个关键环节:多次违规减刑
调查发现,李桥忠夫妇同时又在监狱系统活动,操作违规减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和李桥忠既是老乡又是战友,于是不顾原则答应给他帮忙。
而且,虽然不少人收受了孙家的钱物,但他们都表示其实主要不是图财,更多的是因为“朋友圈”“战友圈”的熟人请托,看的是人情和面子。
违法必将受到制裁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经再审依法公开宣判,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从立案关到审判关,纪检监察机关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查清了这一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行为。
田波(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处理我,我都接受。因为这个案子最后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真的太坏了,真的太坏了。判决拿到那一天我掉眼泪了,做了一辈子的法官,最后成了罪犯。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改这个案子的时候,实际上我当时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交给你的就是一个关口,你把不住这个关口,后面这个是有经验教训的。 2019年12月15日,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19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他们当中不少人过去都身在司法、执法部门,如今却因违法受到制裁。这起案件里最大的警示是:为什么每个环节的把关者都觉得自己放过了,下一关会拦住,最终结果是所有人都没拦住。
原标题:《守住了司法尊严!孙小果“复活”案里,有一位“不识时务”的何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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