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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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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1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域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等关联交易。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和2021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邹爱国先生、彭金柱先生、罗庆贺先生、李春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独立董事虞义华先生、余新培先生、杨峰先生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提出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实际,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能集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计情况的议案》,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369,545万元,2020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346,046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内。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执行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发生额差异原因:

1、采购煤炭减少9,714万元,主要为减少向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煤炭9,025万元及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矿井煤炭产量下降,减少采购煤炭689万元。

2、销售煤炭增加3,464万元,主要为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煤炭销售量上升增加9,386万元;向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和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煤炭分别减少1,071万元和5,155万元。

3、采购电力减少1,942万元,主要为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和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减少,分别减少采购电力633万元和1,562万元。

4、销售材料减少1,274万元,主要为向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和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减少销售材料所致。

5、采购焦炭增加3,348万元,主要为由于市场变化,焦炭价格上升,导致采购焦炭增加。

6、采购材料物质减少683万元,主要为减少向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采购材料710万元所致。

7、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减少2,400万元,主要为减少接受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所致。

8、接受服务增加856万元,主要为向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费分别对应增加146万元和310万元;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增加设备维修295万元。

9、接受融资租赁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分别减少15,500万元和141万元。

10、提供服务增加560万元,主要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和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增加物流转运等服务所致。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预计发生额不超过528,731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类别说明:

(1)采购煤炭

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煤矿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采购煤炭。

(2)销售煤炭

公司下属企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的附属用煤、用气单位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煤炭。

(3)采购电力

为确保公司所属煤矿的电力供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公司下属供电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发电企业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电厂等采购电力。

(4)转供电

公司下属供电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的用电单位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转供电力。

(5)销售材料

根据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原则,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煤矿专用物资以及零部件、配件、耗材等生产所需部分材料。

(6)采购焦炭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采购焦炭

(7)采购材料物资

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材料及配品配件等。

(8)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

公司仍将继续接受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劳务及设计服务。

(9)接受服务

公司及下属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租赁、铁路专用线等运输服务、设备维修范围、通讯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综合服务。

(10)接受融资租赁服务

由于受银行授信融资条件限制,公司将继续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11)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

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向其支付融资租赁利息。

(12)提供服务

公司下属企业向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投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托管,土地、房屋、设备租赁和码头装卸、物流转运等服务。

2、2021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

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比2020年增加182,685万元,主要为:一是预计增加向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公司采购煤炭5,883万元;二是预计增加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和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煤炭12,826万元和91,049万元;三是预计增加向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销售材料1,000万元;四是预计增加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采购焦煤54,972万元;五是预计增加接受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劳务6,242万元;六是预计增加接受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服务10,000万元,对应预计增加融资租赁利息支出641万元;七是预计托管的江能集团所属煤矿吨煤产量增加,相应托管服务增加512万元。其他没有大额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昭和;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公司控股股东。

2、关联方名称: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763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培南;注册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昭萍东路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各类采掘业、制造业、电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餐饮业、住宿业(仅限于下属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3、关联方名称: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5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福保;注册地:江西省丰城市上塘镇;经营范围:煤炭,煤炭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开发及利用,人造水晶制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造纸包装,丝棉织品,冶炼,竹木,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通信,塑料制品,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贸易、物流,医疗卫生,花卉苗木、养生养老、餐饮,住宿,会务服务,安全技能培训,企业业务咨询与代理服务、房屋及不动产租赁、设备维修及租赁,煤层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4、关联方名称: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72.73万元;法人代表:罗庆贺;公司法定住所: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经营范围: 采掘业;电力业;化工业;煤炭综合利用业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电器产品、机械设备、黑色及有色金属、配品配件、五金建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油脂、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土产品及矿产品、通讯器材及配件销售;汽油、柴油(仅限英岗岭煤矿加油站)零售;代办电信相关业务;餐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5、关联方名称: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人代表:江新允;公司法定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第5层(原江西煤炭大厦);经营范围: 煤矿企业委托管理;煤炭开采、洗选(凭许可证经营);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矿山工程;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矿山专用机械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6、关联方名称: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包华其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右营街7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餐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装卸搬运,白蚁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洗车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7、关联方名称: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866.935739万元;法定代表人:包华其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8、关联方名称: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正华;注册地:景德镇市新厂东路289号;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凭采矿许可证及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煤矸石、煤层气发电;煤炭销售;矿产品销售;电力供应(凭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以自有资产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机械、电气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矿山救援与培训;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乐矿能源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9、关联方名称: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8,600万元;法人代表:赵桂生;住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钻探冻结工程施工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理,煤炭采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测量、地质勘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内外贸易、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科技开发、推广及应用,综合技术服务与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系江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关联方名称: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家乐;注册地址江西丰城市上塘镇建设大道;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其附属产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1、关联方名称: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小洋;注册地址:丰城市上塘镇环形路248号;经营范围: 设计、加工、制造机电设备及配件(凭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维修;矿山机电设备及附属配件、金属材料、高压胶管、液压密封件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矿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设施维修、电力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材料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2、关联方名称: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珣;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第14楼;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货运代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化肥、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钢材、水泥、生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

13、关联方名称: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7,567.776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万波;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9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物业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采购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

14、关联方名称: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万元;法定代表人:肖国华;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201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交易咨询、投资业务、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江西省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15、关联方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均系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6、关联方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17、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城县小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和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均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8、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系江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9、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系江投集团的附属单位。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能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上述所列关联方均系江能集团或江投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之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和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原则定价。除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序为: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据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关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安源煤业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2、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或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材料、燃料动力根据单笔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

3、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所需的建筑安装劳务通过招标比价的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实施。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及时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与关联方重新签署相关协议。同时,随着消除同业竞争措施的实施,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逐步减少。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但每笔业务的金额大小有不确定性,因此对2021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目前签订的协议为原则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再予以签订(框架协议中已明确金额的除外)。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安源煤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695,201.7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8,100,643.88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

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

(2)销售模式

为加强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煤炭主要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合同)、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此外,为实现煤炭销售集约化经营,提高煤炭产品销售的规模效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的原则,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煤炭储备、配煤中心,负责煤炭采购、存储、加工、配送的煤炭销售业务。

3、行业情况

经过五年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政策的贯彻落实,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改革成效显著:一是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在持续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我国煤炭生产重心加快向资源禀赋好、开采条件好的区域集中,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显著提升;二是煤炭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市场供需基本平衡。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煤炭产量39.0亿吨,同比增长1.4%;其中,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8.4亿吨,同比增长0.9%。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0.6%,从主要耗煤行业分析测算,电力行业、钢铁行业、建材行业、化工行业耗煤分别同业增长0.8%、3.3%、0.2%、1.3%,其他耗煤同比下降4.6%;三是受疫情影响,煤炭供需关系出现了阶段性市场偏紧或宽松的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但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

2021年,预计国内优质先进煤炭主产区新增优质产能将继续释放,全国煤炭产量将保持增长态势,煤炭供给体系质量将稳步提升,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将稳定在合理区间,煤炭市场将保持基本平衡态势。受资源、环保安全约束、季节性波动及极端天气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局部区域、个别时段可能出现结构性偏紧的情况。预计公司所属煤矿的冶炼精煤仍将保持产销平衡、价格合理的状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14安源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和2019年11月20日如期支付了“14安源债”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19日、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和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四个年度的利息。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的公告》(2016-061),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的公告》(2017-051),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ST安煤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的公告》(2018-059)和2019年11月13日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的公告》(2019-058)。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20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20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14安源债”本息兑付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16年6月14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跟踪209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负面;2014年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2017年2月22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安源煤业主体、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以及下调担保方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06L1号),决定将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 将担保方江能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将14安源债信用等级由AA调至AA—,并将安源煤业主体和14安源债券均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对安源煤业及江能集团流动性及融资情况保持关注。

2017年6月29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 维持“安源煤业201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并将“安源煤业2014公司债券” AA—的债项信用等级和本公司AA—的主体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公司2017年7月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14安源债)跟踪评级的公告》(2017-035)。

2018年6月25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调整后,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公司2018年6月2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安债暂停)跟踪评级的公告》(2018-032)。

2019年6月1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详见公司2019年6月1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安源煤业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14安源债)跟踪评级的公告》(2019-039)。

2020年6月23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本次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4安源债”的信用等级为AA—。安源煤业2014年公司债券仍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安源煤业遭遇了新冠疫情、雨季汛情和煤价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公司管理层勤勉履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时不我待的自觉、敢为人先的决断、义无反顾的坚韧,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克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实现了各项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1.防疫防汛保安全。一是防疫复产有序有力。面对疫情防控范围广、人员多、难度大的现状,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干群迎难而上,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制定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发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积极做好疫情调度、防疫物质调配和督导检查工作。按“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工作方针,周密部署、科学防控,全公司实现“零感染”。作为国有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认真落实租金减免义务。二是抗洪抢险严防严守。面对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公司超前布置、迅速行动、主动出击,将矿井雨季 “三防”、水患治理、防汛应急救援演练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探、防、堵、疏、截、监”水患防治措施,实现了安全度汛。三是重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了1+2+2+N的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年消灭了较大及以上事故,零打碎敲轻微伤事故大幅下降;未发生环保伤亡事故和重大污染事件,为公司实现平稳运营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2.强化管理提素质。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集体决策议事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投标、项目投资等20余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内控制度,企业运营更加规范有序。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进一步完善资金预算管理的同时,推行了资金集中管理,实现了对所属单位的资金归集、实时监控、统一调剂和集中运作,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落实所属单位主体责任,扭转部分单位“等、靠、要”的思想,保障了资金安全周转。三是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行了囊式带压封孔工艺,瓦斯抽采效果明显提升;采用移动制冷技术,采掘工作面温度明显降低,地温热害得到有效控制;采取中空锚杆注浆、增大锚索强度等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深井支护技术取得一定突破,井巷状况明显好转。四是持续推进“一优三减”和矿井“四化”建设。结合实际优化煤矿“一优三减”方案,适时更新矿井设备,公司采煤机械化程度达30%,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也在进行试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实时上传,并实现了安全监控、应急广播、人员定位“三网融合”。五是加强预算管理。受疫情期间影响,公司经营指标完成不够理想,为努力兑现年度经营目标,对年度经营目标逐月分解落实,根据月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工资总额和年薪人员个人薪酬挂钩。

3.深挖潜力增效益。一是瞄准经营目标落实对冲措施。建立“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年”动态分析体系,通过经济运行分析提前预警煤价下跌、安源煤矿精煤回收率下降等经营风险,及时提出对冲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全年享受疫情优惠政策减少成本3,643万元。二是坚守资金安全底线。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债权银行不抽贷不压贷,维系存量贷款资金链。在融资能力受限的情况下,争取疫情专项贷款8,000万元。为确保按期兑付公司债,从年初开始通过多方式、多渠道与多家机构进行融资洽谈,最终按期兑付了公司债,维护了公司乃至全省资本市场的稳定。三是持续加大风险账款清收力度。在年初制定经营指标时就明确全年风险账款清收目标,及时组织召开清收部署会、专题会、调度会,打响维权挽损、清收攻坚战。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各单位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依法依规盘活处置去产能留守单位闲置资产,增加企业收益的同时减少管理成本。

4.深化改革促发展。一是大力开拓物流贸易及码头业务。积极把握省国资委报团取暖政策,充分利用国有企业优势,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做好煤炭保供任务;积极加大国有大型煤企合作,9月份与陕煤化合作成立陕赣煤炭销售公司,拓展煤炭市场占有率,抢占市场,做大做强,全年煤、焦贸易和码头转运方面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增产增收增效。二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为优化公司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压缩管理层级工作,实现安源煤业直管区域煤矿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垂直管理模式。三是改革工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和所属单位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增人员用工管理,强化市场化风险管控意识,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形成市场化绩效分配办法。四是平稳推进去产能单位和僵尸企业处置。为减少去产能单位留守费用,通过与控股股东积极协调,已将原去产能煤矿留守人员全部置出;积极把握国家去产能政策,圆满完成了资源枯竭矿井白源煤矿的去产能关闭工作;积极出清僵尸企业,完成了江西大唐煤业有限公司清算注销。

5.持续做好信息披露。一是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更换履新,保障了公司决策机构稳健规范运营。二是规范“三会”运作,全年组织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披露,提升了公司治理能力。三是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积极参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日常接听、解答投资者咨询,及时回复上交所平台“上证e互动”提问,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沟通保持了畅通渠道。

6.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一是积极保障全省电煤供应。疫情期间,各煤矿和江储中心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无私奉献,保障了全省电煤安全供应,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积极参与抗洪防汛。救护总队在完成本单位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历时43天奋战在设备最简陋、条件最艰苦、工作最繁重的永修三角联圩堤段,出色完成了抢险排水任务,得到了省应急厅、永修县委县政府和当地百姓高度肯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永修县政府专门授予感谢信和锦旗。三是积极落实精准扶贫。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及省投资集团精准扶贫“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对公司定点帮扶的扶贫村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段潭乡西洲村做到扶持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2020年公司投入19.64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为12.07万元,贫困人口年均收入达到1.8万余元,帮助贫困学生55人,西洲村贫困村民7人实现脱贫,截至2020年底西洲村全村31户105人全部实现脱贫。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3亿元,同比增加20.49亿元,增幅36.9%;利润总额-18,559万元,同比减盈增亏22,190万元;净利润-22,194万元,同比减盈增亏23,367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2,270万元,同比减盈增亏24,167万元。业绩同比下降,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如下:一是白源煤矿去产能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064万元,同比减盈增亏10,015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减利8,237万元,其中:矿井延迟复工,复工后受交通管制、人员限制等影响,员工出勤率低,制约企业正常生产,影响商品煤产量7.1万吨,减少商品煤收入3,626万元,减利2,962万元;掘进进尺未能按计划兑现,导致工作面接替脱节,影响商品煤产量12.4万吨,减少商品煤收入7,188万元,减利4,542万元;疫情期间增加防疫支出减利733万元。三是精煤价格同比下跌,使商品煤综合售价同比下跌24.38元/吨,减利3,779万元。四是同期清收风险账款5,550万元,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563万元。五是争取疫情优惠政策预计增利3,643万元,其中:社保减免3,123万元、税费减免187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44,674.14万元,同比增加208,862.42万元,增幅38.98%,其中:

⑴自产商品煤实现收入108,251.03万元,同比减少28,979.5万元,降幅21.12%。主要是:商品煤平均售价698.27元/吨,同比下降24.38元/吨,降幅3.37%,影响收入下降3,778.84万元,因商品煤销量减少34.87万吨,降幅18.36%,影响收入减少25,200.66万元。

⑵贸易业务收入593,096.45万元,同比增加234,912.64万元,增幅65.58%。主要是:贸易量增加增收210346.38万元、价格上升增收24,566.26万元。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⑴产煤炭分析

2020年,公司原煤产量172.68万吨,同比减少38.8万吨,降幅18.35%。全年生产商品煤154.55万吨,同比减少35.80万吨;全年销售商品煤155.03万吨,同比减少34.87万吨。

⑵煤炭贸易业务分析

2020年,公司煤炭贸易物流购销量为290.70万吨,同比增加68.52万吨,增幅30.84%;销售价格791.68元/吨,同比下降77.78元/吨,降幅8.95%。采购价格773.04元/吨,同比下降76.56元/吨,降幅9.01%;毛利18.64元/吨,同比下降1.23元/吨。

2020年,公司焦炭贸易购销量为188.65万吨,同比增加98.73万吨,增幅109.80%;销售价格1,807.75元/吨,同比下降27.29元/吨,降幅1.49%;采购价格1,798.46元/吨,同比下降19.99元/吨,降幅1.10%;毛利15.03元/吨,同比下降1.56元/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商品煤产销量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自产商品煤154.55万吨,同比减少31.42万吨,降幅16.9%%;二是本期无外购商品煤,同比减少4.38万吨,降幅100%。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1,765.5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3.3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44,385.7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99%。

前五名客户明细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4,404.9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5.0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53,347.9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81%。

前五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49,676.77万元,同比增加2,057.7万元,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为6.53%,同比下降2.04个百分点,占比下降主要是收入同比提高影响。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19,465.63万元,同比增加1,631.65万元,增幅9.15%。销售费用4,273.36万元,同比下降1,078.48万元,降幅20.15%。财务费用25,657.83万元,同比增加2,038.09万元,增幅8.63%,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入

2020年,公司现金流入总额1,199,011.92万元,同比增加427,688.66万元,增幅55.45%,

其中:

⑴经营活动流入783,136.01万元,占现金流入总额的65.32%,同比增加269,567.1万元,增幅52.4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及应收票据到期收款增加所致。

⑵投资活动流入5,190.88万元,占现金流入总额的0.43%,同比增加3,931.44万元,增幅312.1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收回大唐煤业投资款及处置固定资产变现收入增加所致。

⑶筹资活动流入410,685.03万元,占现金流入总额的34.25%,同比增加154,190.12万元,增幅60.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借款增加所致。

2.现金流出

2020年,公司现金流出总额1,217,001.57万元,同比增加431,887.78万元,增幅55.01%,其中:

⑴经营活动流出773,192.56万元,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3.53%,同比增加277,182万元,增幅55.88%,原因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⑵投资活动流出28,607.36万元,同比增加13,894.38万元,增幅94.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煤矿安全改造工程投入增加及成立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所致。

⑶筹资活动流出415,201.65万元,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4.12%,同比增加140,811.4万元,增幅51.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偿还2014年公司债及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总额为93,277.75万元,其中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2,319.4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7,800.2万元,其他保证金13,158.12万元; 期末质押应收票据35,874.78万元,用于票据池业务办理应付票据;期末受限固定资产净额938,94.63万元,用于抵押及融资租赁融资。

(三)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受新冠疫情冲击,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煤炭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矛盾突出。随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宏观经济稳步恢复增长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市场出现了阶段性偏紧或宽松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但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下转C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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