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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鹦鹉养殖的“非法”困境:鹦鹉成批饿死 养殖户损失加剧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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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费氏牡丹鹦鹉保护级别升格。在多名养殖户、鸟贩陆续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带走后,河南商丘有着30多年历史的鹦鹉“特色养殖”,一时陷入“非法产业”困境。

“不敢卖、养不起”,鹦鹉成批饿死,养殖户损失加剧。为降低损失,2021年1月底,商丘市政府以10元每对的价格,收购一批鹦鹉,送给各地动物园。

这一状况在今年4月迎来转机。4月2日,为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回函河南省林业局,要求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等4种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凭标识销售。

国家林草局的回函会否给因人工繁育、贩卖费氏牡丹鹦鹉而涉嫌犯罪的案件带来转机?曾参与办理多起类似案件的律师肖之娥向澎湃新闻表示,去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从趋势综合判断,此类案件可能罪轻,甚至出罪。不过,要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必须修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

特色鹦鹉养殖成“非法产业”?有养殖户转行养羊

紧邻商丘市梁园区赵福集乡政府的齐尚青家有两处鹦鹉养殖场,一处在自家二楼,另一处在其租用的赵福集乡破废闲置公房。

去年为鹦鹉的事愁白了头发的养殖户齐尚青,聊起好消息时很开心。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齐尚青腰椎不好,干不了重活。十年来,养殖鹦鹉成了齐尚青的主业,鹦鹉数量从最早200对发展到最多时3500对。

鹦鹉养殖在商丘市有30多年历史。当地官方介绍,商丘市是全国最大的鹦鹉人工繁育基地,有养殖户837户,鹦鹉存栏量100万只以上,其中费氏牡丹鹦鹉40万只,养殖户近200户。

公开资料显示,费氏牡丹鹦鹉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项下物种。2003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五十四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费氏牡丹鹦鹉收录在名单中。此后,商丘市费氏牡丹鹦鹉繁育量猛增。但在2012年10月,该通知被废除。

2019年11月,费氏牡丹鹦鹉由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升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证买卖该类鹦鹉就成了违法行为。此后,以费氏牡丹鹦鹉为主的鹦鹉养殖渐渐陷入“非法产业”的困境。

多名养殖户介绍, “非法养殖”风波后,部分费氏牡丹鹦鹉养殖户转行,有去养羊的,有去做小生意的。费氏牡丹鹦鹉数量减少约七成。

去年10月4日上午10点左右,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养殖户、鸟贩刘丹敏(化名)在商丘花卉博览园被南昌警方刑拘。刘丹敏曾向南昌花鸟市场一对夫妻出售费氏牡丹鹦鹉,这对夫妻先于刘丹敏被警方带走。一个月后,刘丹敏被取保候审。

“大家都在养,没想这事会犯法。”刘丹敏说。当时,刘丹敏等几名费氏牡丹鹦鹉鸟贩、养殖户被刑拘,当地从业者风声鹤唳,市场交易中断。

养殖户陷入“卖不掉、养不起”的困境。原本因为疫情,去年初无法交易,许多养殖户都没让鹦鹉抱窝,已经遭受一定损失。

鹦鹉主要吃小米,抱窝时还要拌鸡蛋增加营养,养得越多,赔得越狠。风波前,齐尚青有3500对鹦鹉,不算夫妻俩的人工成本,每天饲料就要1000多元。“以前能卖出去的时候,不觉得吃的多。不能卖了,借债买粮,每天都在赔,不舍得喂。”最终,鹦鹉饿死1000多对。

“让人心痛,那也是生命啊。”50岁齐尚青说,去年自己本应该挣二三十万,结果赔了二十多万,因此欠下外债,头发都白了。

近年,费氏牡丹鹦鹉每对售价六十元左右;风波后,每对6元都卖不掉。

2021年1月底,商丘市政府成立人工繁育鹦鹉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征求群众意愿,对有意愿继续养殖的养殖户,将依法依规办理人工繁育证等有关手续;不愿意继续养殖的,由政府按照每对1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补偿。收购的鹦鹉免费送给各地动物园。

“政府收购走1000对,还剩1000多对。”齐尚青说。养殖户王松梅比齐尚青决绝,几乎把自家全部鹦鹉处理给了政府,只留下100多对。王松梅说:“咱想着这都犯法了。”

四种鹦鹉人工繁育、销售有条件放开

许多养殖户提出,虽然法律有规定,但费氏牡丹鹦鹉他们养了30多年,为什么人工繁育的,一定要按野生保护动物管理?

“人工繁育也是一种保护,而且人们购买鹦鹉,是作为宠物,不会食用。”养殖户王朔认为,如果不能卖给个人,只能按规定“证对证”销售,等于“馒头店卖给包子店”。而动物园需求量有限,养殖场种源需求也趋近饱和,市场根本不行。

王朔目前保留有5000对鹦鹉。他说,许多养殖户到市、省里反映,还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递过材料。后来,上面组织专家到河南省调研,到多家养殖户家中走访。

“最煎熬的是等待。如果政策再不出台,长痛不如短痛,一刀切了算了,不然放弃也有遗憾。”王朔说。

4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回函河南省林业局称,按照规定,除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外,从境外引进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所列鹦鹉种类,均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其人工繁育活动应依法取得许可证。请审批机关,对符合要求的养殖户,简化手续,尽快核发证件,对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改进,达标后核发证件,对拒绝改进或改进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清理。

该函要求河南省,“对我国没有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密鹦鹉、绿颊椎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在养殖户自愿前提下,可对确属人工繁育的、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强调,对合法人工繁育来源,依法允许出售的鹦鹉,停止执行禁止交易措施,但其销售活动须在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场所进行,且符合防疫检疫各项要求。严防非法来源、染疫鹦鹉假借“人工繁育”之名混入合法销售渠道。

得知这个消息,养殖户朱明喜的妻子有些后悔,此前为把自家鹦鹉全部处理给政府,还和丈夫吵了几次架。她说,当时实在太焦虑了。

朱明喜60岁,夫妻俩在老家带四个孙子孙女,平时无法外出。疫情前,他们养殖有一两千对鹦鹉,每年收益10多万。目前,他们三年前建的一百多平方米的养殖棚,已经租给附近修路的建筑工人。投资购买的换风机、空调等,也都落满灰尘。

澎湃新闻走访注意到,多数养殖户在50岁以上,基本都是利用自家房屋二楼。虽然辛苦些,但不用出远门,不耽误照顾孙子孙女,效益也不错。

多名养殖户表示,感谢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使他们赖以为生的产业得以为继。澎湃新闻注意到,商丘市政府曾发文提到,要确保不出现因人工繁育鹦鹉处置问题导致的返贫致贫。

养殖户望标识试点尽快实施,担忧成本高

“有了新政策肯定继续干。”多名养殖户表示,正计划购买种源。

由于历史原因,商丘市的鹦鹉养殖场多数没有证件。养殖户们介绍,目前,政府正组织他们申报资料。他们还提到,鹦鹉每年可以抱四次窝,新一批鹦鹉5月就能出售,希望标识试点尽快实施。

目前,他们关心的是如何标识。他们介绍,一般是电子标识和脚环标识。电子标识每个十五六元,对每只三十元的鹦鹉来说,实在太贵,而且会使费氏牡丹鹦鹉竞争力降低。毕竟,还有虎皮鹦鹉等3类不需要标识就可以卖给个人的鹦鹉。此外,植入电子标识,对小型鹦鹉的健康不利,可能提高病死率。

“最好是脚环标识,成本只有两三块。”有养殖户建议。

4月14日,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就具体如何标识,市里和省里正与上级沟通,不便接受采访。

前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函,明确了费氏牡丹鹦鹉等4种鹦鹉可以作为宠物出售。多名养殖户提到,就在该函下发前后 ,商丘市又有一位被刑拘的养殖户获取保候审。4月15日,澎湃新闻联系到了该养殖户,其婉绝了采访。

目前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刘丹敏说,听律师说,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自己心里着急,但不敢问,怕听到坏消息。

遭刑拘被取保候审后,因为案子一直没有结束,刘丹敏(化名)“干啥都没心情”。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国家林草局的回函是否也会给这些案件带来转机?

“这算开了一个口子。”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执行主任肖之娥律师认为,理论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函不是刑事判决能依据的法律,但其明确了费氏牡丹鹦鹉等4种鹦鹉“我国没有自然分布”,允许标识后出售,这对刘丹敏类案件当事人来说,是个利好。

去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肖之娥认为,刘丹敏类案件的趋势,是罪轻甚至出罪。但要彻底解决这类案件,需要修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比如,将已不再处于濒危状态的动物从名单里删除,将已处于濒危状态的动物增列。或明确,对某些经人工驯养繁殖、数量已大大增多的野生动物,附表所列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仅适用于真正意义上的野生动物,而不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也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供类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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