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股权投资信托
中国信托业协会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主要模式
信托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种类较多,与债权融资类业务不同的是根据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交易对手,股权投资方案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个性化设计成分,本部分结合信托业务开展情况,将相对较常见或采用频度较高的业务模式介绍如下。
(一)与头部PE机构合作模式
初涉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多倾向于与头部PE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借鉴对方成熟的展业模式和经验,达到少走弯路、少交学费的目的。在具体合作模式上,合作初期是由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或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于头部PE机构发行的产品(私募契约型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份额)。随着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经验的积累,信托公司会升级到与头部PE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或并购基金,基金的具体结构可能是私募契约型基金、有限合伙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作双方在基金层面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双方共同派员参加,共同对项目的筛选、投资、运行、退出作出决策。
百瑞信托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中康成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中信并购基金管理公司。该基金投资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A股、H股上市,锁定期过后将通过股票卖出实现基金退出。
中航信托与软银资本共同成立的天启35号沄泷医疗产业基金累计对外投资15亿元,投资标的涵盖药明康德、合全药业、杰成医疗、华领医药等多家医药类公司,基金已完成投资并进入退出期,已累计退出3亿元,其余标的正处于申报IPO阶段,投资效果良好。
(二)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模式
目前,已有建信信托、兴业信托、平安信托、中诚信托、中融信托等十余家信托公司设立PE子公司,这些信托公司基本都将PE子公司作为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主要平台。此种模式一般由信托公司的PE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募集有限合伙人(LP)份额,或是由PE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私募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也可由母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后,再投资PE子公司发行的产品。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或契约型基金参与标的公司的增资或受让老股,最终通过标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股东回购、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在这种模式下,子公司一般直接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决策、投后及退出等环节的管理,信托公司主要提供募资方面的支持。
建信信托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主要依托旗下全资公司——芜湖建信宸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发起设立了建信远致投贷联动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建信远致投贷联动基金以5 994万元投资于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通过重组改制的国内拟上市公司,本次增资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志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厂一期建设及运营。
(三)信托计划直接投资模式
信托资金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以标的企业大股东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协议、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固定收益,以与交易对手方约定投资资本金远期有效退出和约定利息收益的实现为要件。交易过程一般包括认购、投资入股、退出三个环节,退出方式主要有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优先/定期分红等。
中航信托设立“天启〔2019〕501号阳光教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向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年后回购,同时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权质押给中航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增资资金用于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阳光教育板块投资。
粤财信托设立“粤财信托·建融通11号资金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对茂名市博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晟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持有博晟公司股权,粤财信托与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博晟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由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购粤财信托持有的博晟公司股权。
(四)信托+有限合伙模式
此模式多用于投资国资企业,以避免拟投资企业股东的频繁变化,同时也能有效减少所投国资企业股份变化的烦琐审批手续。信托公司更多的是通过信托计划认购有限合伙企业LP份额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的GP一般仍由拟投资企业集团相关方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担任,这样在并表时GP并表,金融机构LP资金计算为少数股东权益,降低了融资方的资产负债率。该业务模式的交易结构具体如下。
中粮信托投资2号股权投资资金信托项目。中粮信托募集资金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2)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资阳市凯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农银前海(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资阳市雁江区PPP项目投资建设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以股权形式投资于项目公司,信托资金最终用于投资建设PPP项目。优先级LP2就中粮信托的投资收益提供差额补足,并承诺远期受让中粮信托持有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
粤财信托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作为LP认缴出资15亿元参与设立有限合伙基金即国家军民融合专项基金,该基金由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局发起,规划总规模为1500亿元,截至首期募资关闭,已有31名股东合计认缴出资达560亿元,基金旨在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并探索国防科技工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基金的投资方向是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军工装备、军工资产证券化、军民融合技术以及军工国企改革。
(五)投贷联动模式
信托公司可同时以股权、债权的方式运用信托资金,这使得信托公司具有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天然优势。2019年,信托公司积极探索以股权投资+贷款联动的模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同时,也为自身带来了双重收益。投贷联动可以采取多种模式,此处介绍的模式为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将一部分资金通过交易项目公司股权实现投资,将另一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向企业贷款。
粤财信托与广东省金融办、佛山市政府、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投融通业务合作备忘录》;粤财信托、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与佛山市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叶雅邦硅胶有限公司等5家科技企业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在佛山市推广投贷联动模式,支持创新企业发展。
(六)产品内部增信模式
信托公司设立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和次级比例不超过2∶1,优先级份额由信托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次级份额由项目公司(投资标的企业)关联公司以债权/现金认购。信托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向标的企业增资或购买股权,其他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贷款。项目公司按时足额归还完毕全部股东贷款本息后,信托公司有权以信托财产原状形式将剩余信托财产(股权、债权)返还给次级份额受益人。
中原信托设立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总规模暂定为12亿元,信托总期限暂定为30个月,可提前终止。其中,优先级信托规模为8亿元,由中原信托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次级信托规模为4亿元,由郑州容大有限公司以1.46亿元现金及其对新设立项目公司享有的2.54亿元债权认购。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中1.46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其中,0.4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01亿元计入资本公积;8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贷款。在后续持续经营过程中,项目公司按时足额归还完毕全部股东贷款本息后,以信托财产原状形式将剩余信托财产(股权、债权)返还给次级受益人。
(七)代持类股权投资模式
此类股权投资模式是指合格投资者(主要为机构)以合法的自有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设立项目公司(或向项目公司增资),向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购买项目公司股权。此类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指令以受托人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管理。信托终止(含提前终止)时,对于信托财产中非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项目公司股权),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有权以信托财产原状(项目公司股权)的形式将信托财产直接返还给委托人。
武汉中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及受益人,以其合法自有资金委托中原信托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总规模为3.23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不超过20年,可提前结束。中原信托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辰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信托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最终由项目公司用于“天津市北辰区北辰东道、综合管廊及附属工程PPP项目”的建设运营。
粤财信托设立的恒鑫投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为委托人指定用途的股权投资信托。委托人为单一机构客户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信托资金由委托人指定用于对江门市蓬江区恒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江恒建)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方式为受让广州恒鑫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蓬江恒建的部分股权。信托期限与投资期限一致(即与蓬江恒建的经营期限一致)。
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发展展望
结合近几年国家陆续发布的“资管新规”等新政,以及金融业特别是资管行业的定位,金融业的准入门槛在不断降低,大资管行业的各个子行业的业务规则正在不断趋同化。可以预见的是,各个资管行业中,牌照的优势将进一步弱化,各个业务领域和子领域中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领域也是如此,信托公司需要发挥自身优势,苦练内功,提升能力。
(一)政策持续向好有利于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发展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这既是中央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解题思路,又是应对内外部挑战的系统化举措。
该意见指出要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并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并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革方向。相比用短期逆周期的投资政策刺激经济增长,当下国家积极出台改革政策,更有利于提振整体信心,通过深化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更有利于发挥我国的生产要素优势,改革红利将对我国经济基本面向好形成中长期支撑。信托公司需紧跟中央改革步伐,紧抓创新发展机遇,及时调整优化经营思路,发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实现业务模式升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方向之一。可以预见,随着科创板的进一步发展、创业板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信托公司将围绕科创板、创业板的支持方向,为新兴成长企业带来更多的股权融资,更好地助力经济转型升级。银保监会制定的“资金信托新规”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首次提出对信托公司引入非标投资债权类资产的50%比例限制,这也对包括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等在内的非债权类业务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二)发挥信托公司优势领域股东禀赋
大多数信托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为央企或地方重要国企,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可以进一步借助大股东的产业背景优势,借助股东深耕所处行业多年的丰富经验优势,借助股东所处领域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优势,投资于符合国家战略及产业升级方向、有助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实体产业领域,例如,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节能环保、互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消费升级等。信托公司的传统优势领域在债权融资方面,特别是非标准化债权项目的操作及风险控制,相比于其他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信托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时可以采取直接股权投资、夹层投资、债权投资、股债结合等多种业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满足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业务模式的多样化使得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股债联动、一二级市场联动、带有债权性质的股权投资等方式更好地实现产融结合,也有助于信托公司多维度加深对企业价值的认识,并在更好地把控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服务实体经济。通过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为实体经济成长提供更多的资本金支持。信托公司还可以充分发挥资金运用方式灵活及资源整合的优势,与产业各方进行深度融合,共筑新经济生态圈和生态系统。
(三)股权投资服务机构将更加细分和专业
股权投资业务的各个环节都对管理人的专业能力有较高要求。当前,信托业的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仍然处于发展初期,专业团队欠缺、专业能力不足是信托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主要制约因素,信托公司与市场上专业的股权投资机构、券商直投公司等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多个业务环节信托公司都存在与中介服务机构深化服务的需求;一方面,券商、咨询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在股权市场中介服务领域已逐步走向了深入和精细化发展,同时投资机构也分化出独立团队开展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越来越多优秀的服务团队将从单纯的交易撮合走向深度的业务合作和赋能,以满足业务更深层次的个性化需求。选择与专业机构合作,无论是在项目渠道获取,还是在投资决策制定、信息获取等方面,都将有助于信托公司更好地筛选项目和把控项目风险。部分先行的信托公司在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领域介入的程度加深,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参与拓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未来信托公司会进一步深化与专业机构的合作,通过分工合作弥补自身的短板,逐步提升专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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