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新浪财经综合
绿色金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本报记者莫莉
对于全球经济来说,气候变化早已不再只是未来的威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也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少国家的重中之重、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气候变化对全球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带来的气候风险日益加剧。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各国纷纷采取行动,通过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达成多个代表性的国际公约,并形成各自的国际承诺。其中,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以及后续通过的实施细则极大地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呼吁世界各国尽早实现碳达峰。
近年来,中国积极节能减排、不断自我加压,以更切实有效的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进行大量投资,金融作为必要的手段,在实现绿色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促使绿色金融成为全球经济对话的高频词汇。我国是推进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在顶层设计、产品创新、国际合作、地方绿色金融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相当成就。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也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绿色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国际责任担当,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需要和保障。
国际社会广泛参与
“绿色金融事实上并不是一个全新概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部分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就开始了绿色金融相关实践。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都逐步认识到 ‘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利益相关方开始探索如何撬动更多的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王遥表示,2003年,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荷兰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10家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随后,JP摩根、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宣布接受赤道原则。相当一部分国际组织和商业机构开展自身绿色金融相关实践,通过“自下而上”的商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不断推动,国际社会对于发展绿色金融逐步形成共识。
哥本哈根会议以来,气候变化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作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寻找最优方式,以应对气候变化给经济社会带来的问题和挑战。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标志着全球经济活动开始向绿色、低碳、可持续转型。这为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推广奠定了基础。
2016年9月,在中国的倡议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正式成立,G20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首次将绿色金融写入其中。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表的《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目的和范围,识别了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提出了推动全球发展绿色金融的7个选项,成为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在G20的推动下,许多国家开始发布支持本国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或路线图,许多国家和地区首次发行了绿色债券,各种绿色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球范围内开始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热潮。
近年来,除中国、欧盟等绿色金融领军国家和区域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外,相当一部分新兴经济体也充分认识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通过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绿色金融市场建设等方式,推动本国经济发展。根据可持续银行网络(SBN)发布的《可持续银行网络全球进展报告2019》,SBN在2012年成立时仅有10个成员国,其中,只有孟加拉国和中国正式启动了可持续金融政策。SBN发展至今,已拥有38个成员国,代表了新兴市场中38个国家的43万亿美元(86%)银行资产,而新兴市场国家可持续金融正加速扩张,38个成员国中,22个国家已经实施可持续金融政策,且成员国可通过向他国学习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可以说,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促使绿色金融成为全球经济对话的高频词汇。”王遥如是说。
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
过去一年,尽管新冠病毒流行导致多个行业遭遇重创,但各种形式的绿色和可持续融资交易却仍在全球“遍地开花”。例如,国际金融公司(IFC)和荷兰开发银行向第一兰特银行提供2.25亿美元贷款,用于资助绿色项目和支持气候友好项目;英国巴克莱银行宣布了一项新的气候政策,目标是到2050年成为一个净零银行,并承诺将其整个融资组合与《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的目标相一致;摩根大通宣布,到2025年将为可持续发展融资提供2000亿美元;标准银行发行了非洲最大规模的绿色债券,从国际金融公司筹集了2亿美元,用于资助气候相关项目;2021年2月,英国正式加入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包括国际证券委员会(IOSCO)在内的多家全球市场监管机构纷纷发声,支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标准机构,对企业披露气候风险和可持续性进行监管,这被称为减少世界环境污染的“漂绿”行为。
“在全球经济转型过程中,绿色低碳产业很可能成为未来经济的增长点。世界经济绿色转型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投融资方面,绿色金融的发展获得全球共识。”王遥表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的情况下,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都已认识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经济“绿色复苏”。而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金融工具创新,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正因如此,绿色金融在我国乃至全球发展呈现欣欣向荣之势,并逐渐成为行业主流。
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风潮,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资料显示,全球绿色金融实践形式以绿色债券为主,累计发行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能源、建筑和交通为主要投向,但是整体发展更为多元,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建立也在稳步推进。全球绿债发行规模从2014年的370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2589亿美元,美国、中国、法国等是主要的绿债市场,能源、建筑、交通投资规模占比超八成;海外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包括绿色建筑保险、天气保险、碳保险等;碳交易、可再生能源交易市场已初步构建,欧洲、美国启动较早且相对成熟。
国际合作新方式
近年来,国际社会更加关注气候变化,也更加相信绿色金融能够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国际绿色金融合作是多层次的。多边平台主要有G20、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和绿色金融的讨论越来越多。比如,各国开始集中深入探讨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对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的影响,如何在投资中更多地引入ESG(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如何促进各国环境信息披露,以及如何推动国际绿色标准趋同等。随着讨论的深入,国际社会的共识在增加,绿色金融发展的潜力也在拓展。
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参与者,除了率先签署《巴黎协定》之外,在2020年9月23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总书记就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的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碳中和成为焦点议题。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一系列新举措: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绿色金融发展成为中国两会主要议题之一。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会议指明了“十四五”期间要重点做好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绿色低碳生活、生态碳汇能力、国际合作等7个方面工作。
“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气候变化,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通过引领可持续发展推动双边和多边合作,成为各国外交新手段。发展绿色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绿色金融也成为各国外交活动、促进合作共赢的新方式。”王遥表示,欧盟国家较早关注环境领域,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欧盟于2018年发布首份可持续金融文件《欧盟可持续金融增长行动计划》,正式呼吁为可持续金融相关的经济活动建立系统性的分类法。此后,欧盟委员会陆续发布了《关于制定建立可持续融资框架的法规(提案)》、初版《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和《分类法规》,并于2020年3月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的最终报告与政策建议,对于67项经济活动拟定了技术筛选标准,并提出了分类法的未来应用安排。
美国在拜登政府上台后,再次重返《巴黎协定》,并将气候变化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与相关刺激经济复苏、推动双边多边合作、重塑美国国际领导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拜登上台后签署行政令,积极开展“气候外交”。行政令提出美国将通过联合国、七国集团以及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机制,“发挥领导作用,促进大幅提高全球气候目标,以应对气候挑战”,并且明确,“气候方面的考量应是美国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的一个基本要素”。
王遥认为,当前,中国和欧盟均处于绿色金融发展前列,在体系构建、政策激励、产品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相当成就。我国是推进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在顶层设计、产品创新、国际合作、地方绿色金融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相当成就。欧盟一直以来也都是全球可持续发展重要引领者之一,积极实践和推进绿色金融。其在ESG投资理念、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法律法规、碳市场等方面都有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之处。以ESG投资为例,根据全球永续投资联盟(Global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lliance, GSIA)的报告,2018年初,欧洲资产管理行业责任投资资产规模达到14.08万亿美元,占全球主要经济体责任投资总额的比例为45.9%。全球社会责任投资85%的资金在欧洲和北美;欧洲最大的养老金资产管理机构APG早在1999年就将ESG投票机制纳入股东大会,并于2007年开始责任投资。而欧洲监管部门在对养老金市场ESG投资的推动上发挥了很大作用。
展现我国责任担当
“随着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全球变暖正在加剧。热浪、洪水、干旱、森林火灾和海平面上升等一系列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全球平均气温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升,导致气候风险也越来越高。”陈雳表示,我国采取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尽早实现碳达峰,而绿色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国际责任担当,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需要和保障。
“我国绿色金融最早可追溯到2012年,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调整信贷结构,从而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绿色信贷指引》,2016年绿色债券开始蓬勃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陈雳表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超过10%。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累计发行的绿色债券超过1.4万亿元。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建立了较为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国家,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等产品都得到了相当发展,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也在持续推进和展开。”王遥表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绿色金融在助力高质量发展方面作用越发显著。绿色金融可以通过多种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引导经济向绿色转型,加快培育新的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绿色信贷规模超过11.95万亿元;试点碳市场累计交易3.31亿吨,成交额达73.36亿元。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统计,截至2020年末,中国境内外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合计规模已突破1.4万亿元。同期,非贴标绿色债券市场投向绿色产业规模达1.67万亿元,同比增长近3倍,债券市场对于绿色产业的整体支持仍保持高位。绿色股票、绿色基金和绿色保险等也支持了农业、建筑业、制造业等发展,为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和新兴行业发展壮大,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其二,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尽管当前我国绿色信贷产品在绿色金融市场上仍占有较大比重,但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企业等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实践。比如,赣江新区发布了首单绿色市政专项债;北京朝阳区推出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发挥了绿色金融在引导绿色发展方面的作用。
第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取得了丰硕成果。当前我国六省九市(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围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进行创新并落地实践,支持了绿色企业和绿色产业,推动了经济向绿色转型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并已成为绿色金融的“中国名片”。
“我国也积极参与和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搭建绿色金融发展平台。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外交的新亮点,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王遥表示,2016年,中国首次把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议题,2017年作为发起国之一又成立了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绿色金融合作平台,2018年,中英又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2019年,与欧盟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旨在深化国际合作,动员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环境可持续投资。通过搭建各类平台,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共同促进全球绿色金融及可持续发展。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积极通过双边机制加强中英、中法、中德等绿色金融合作。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强与各方合作,共同促进绿色转型,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促绿色金融发展
陈雳表示,目前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较快,但是还存在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与全社会融资的结构类似,绿色金融融资结构间接融资占比大。目前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标准较高,绿色股权投资融资也比较困难。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支持绿色直接融资的发展,推动绿色金融机构的设立,更好发挥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
王遥也表示,虽然我国在政策制度、市场创新、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多进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绿色发展进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政策尚未做到协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不仅涉及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与发改委、财政、住建、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政府部门也密切相关,也离不开中央和地方的协调。绿色金融指引政策应和监管部门政策以及各部委出台的绿色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相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必须做好政策对接、责权划分及相互配合,但当前政策协同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绿色金融及绿色产业相关标准亟待完善。绿色标准是指导绿色投资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国绿色金融与世界对话的“共同语言”。但目前,各部委均有各自绿色行业标准,地方也因地制宜出台和制定了一些地方绿色标准,标准不一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建议率先解决绿色标准统一问题,以有效引导绿色投向,同时明确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关系,避免造成混乱。事实上,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标准的完善和统一,以此指引绿色投资。
第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应用范围尚小。目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ABS、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领域的产品模式创新,如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绿色市政债、绿色融资担保基金、绿色建筑保险等都陆续推出。但这些创新产品模式有些只有少数案例,应用范围十分有限,尚未起到助推引领作用。因此,建议对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给予更多政策支持,以便发现普遍使用的商业场景,促进绿色金融大面积落地。
第四,环境信息披露仍需加强。目前,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环境信息披露较为薄弱、企业环境信息不完整、及时权威信息整合存在壁垒的现象。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不健全,会阻碍环保部门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质量评估标准;同时,金融机构难以及时获得绿色环保信息,会影响正确的投资定价和风险管控。因此,建议采取强制环境信息披露,“不披露就解释”,并建立全国性环境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
第五,绿色发展的意识与能力不足。当前,一部分政府相关部分负责人和从业者对于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意识不到位,对于相关知识了解也浮于表面,关注度也远远不够。因此,为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必须要加强对从业者和利益相关人员的绿色金融知识培训,鼓励研究机构围绕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培养绿色发展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