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盗版DJ舞曲江湖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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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贰叁叁 编辑 | 范志辉
去年,一首《惊雷》迅速从网络走红。虽然这首歌的走红方式并不是正面的,但仍吸引了大批网友对其进行改编、翻唱。
根据当时音乐先声的统计,在不到一个月内,在抖音上,#惊雷#有42.9亿次播放量、15.1万个视频,#挑战唱惊雷#有18.5亿次播放量、3.4万个视频。即便是这样一首被大众所戏谑的歌曲,由于大量的使用和播放量同样产生了巨大的利益。“歌红是非多”,在《惊雷》走红网络后不久,一位名叫成学迅的音乐人就宣称《惊雷》编曲和自己的《姑娘跟我走》DJ版的编曲高度雷同,并展开了维权行动。
但就在近期,有业内知情人士向音乐先声透露,《惊雷》这样的抄袭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巨大盗版DJ舞曲产业链中因爆红被揭开的一角。
野火烧不尽的“洗歌”产业链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听到关于国内对音乐需求度不够高的讨论。但事实上,不论是广场舞、出租车还是小吃店,在三四五六线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各种DJ舞曲受欢迎的程度超过你想象。
随着短视频和直播的普及,在音乐行业从业者眼中的“土嗨歌曲”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了下沉市场中。比如最近在短视频上大火的“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就来自DJ何鹏/金久哲的《磕儿》,已经到了耳朵中毒的洗脑效果。
与此同时,极大的下沉流量也催生了盗版DJ舞曲产业链,正蚕食着本该属于创作者的版权收益。
据他透露,“由腾讯音乐及其关联公司控股的酝星文化、联合互娱,还有别的比如嗨翻屋(智能经纪人)等,通过腾讯音乐内部专用渠道每天上线的盗版舞曲数量可达上万首。酷狗、Q音、酷我一些听歌识曲榜、DJ榜那基本都有这些盗版中文DJ、英文DJ的存在。”
除此之外,一些在快手或抖音火起来的网红并未发行自己的歌曲,甚至都不是音乐人或歌手。为了榨干任何可用的流量,一些专门从事盗版歌曲的工作室就冒用这些网红的名字抢先发布专辑,以获得粉丝关注,从而进行引流涨粉变现。
换句话说,音乐先声之前曝光过的“洗歌产业链”并没有消失,反而还在持续不断地扩张。
根据知情者A提供的资料,一些以“洗歌”为主的公司已经成立了自己的发行平台,例如环亚心悦、联合音乐、音尙文化、御枫林、聚合音乐。其中,环亚心悦在合作歌手中列出了谭维维、GAI、吴青峰等大众所熟悉的歌手,但具体是否有合作、有哪些合作我们不得而知。在环亚心悦官网页面,音乐先声发现他们还推出了“MC召回企划”,并宣称:“全网另类喊麦随便翻唱。”
为什么盗版DJ舞曲如此泛滥?
在传统唱片时代,发歌对于个体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放在现在,想要上架一首歌到音乐平台的门槛可以说已经无限降低了。
目前,各个音乐平台上架歌曲的平台都十分开放,如果个人用户希望自己创作的歌曲可以上架,即便可能因平台硬性要求的音质和歌曲时长达不到发布标准,因此,仍然在第三方的帮助下轻松实现,变成了一门生意。
除了前文提到的一些线上发行平台,一些小型工作室也加入了这部分市场。
大批量的歌曲上架除了歌曲质量差外,一些专辑的封面等信息也十分劣质。通过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网易云音乐上搜索关键词“编号”,甚至可以发现大批量喊麦歌曲用编号xxxx命名的专辑,其专辑封面图也是一些网络图片。据了解,这些编号后面的数字实则是发行渠道的QQ号,将QQ号直接命名成专辑名称的目的是进行合作引流。
而在发生音乐侵权时,音乐人要想下架侵权歌曲也是难上加难,流程十分复杂。
通常来说,音乐平台并不具备审查上架音乐版权归属的能力。平台方通常会要求版权方保证自己的权利完整,一旦被发现侵权,也只做下架处理。在音乐先声的行业群中,就经常会有人咨询如何投诉盗版歌曲下架。
究其根本,上架歌曲越多对于发行平台来说可以捕获更多的流量,获得更高的版权费用,而对于音乐平台来说则扩充了其版权库,尽可能满足各种听歌需求,而下架歌曲则会伤害双方的利益。歌曲上架容易下架难,也不难理解了。
不要被流量绑架,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在流量至上的商业法则下,盗版DJ舞曲的繁荣与互联网平权后的用户大盘属性有关。
首先,盗版DJ舞曲、喊麦歌曲的主要受众是下沉用户,而这个群体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迅速增加。在Questmoblie 2020年12月发布的报告中显示,截至2010年10月,下沉用户在移动互联网中的占比数据达58%,高达6.69亿,月人均使用市场为140.1小时。这意味着,每个下沉用户每天在在移动互联网上平均要花费4.67个小时,并且这个时长还有增长的空间。
因此,当以流量成为唯一的市场法则的时候,音乐品质不再是这些公司所追求的,各种扰乱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也随之而来,作品的质量和流量也呈现了倒挂的情况。
如果仅仅追求流量和利益,低质量、低成本的音乐则必然会充斥着音乐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坚守本心创作音乐还是向不正之风低头,也时刻考验着音乐人的人性。更严峻的是,大多数创作者还在生存困境边缘挣扎,市场也还远没有成熟到让他们靠做音乐体面地活着。
好在,国内的音乐版权市场也在进一步规范。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便增加了对表演者权、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保护,“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月1日,新《著作权法》也将正式施行,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场景被纳入监管视野,明确录音制作者的广播权获酬权等一系列利好消息。
作为从一个盗版中浴火重生的新兴市场,中国音乐产业近年来的复苏、发展肉眼可见。但同时要认识到,DJ盗版舞曲这样的行业问题也许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要想真正杜绝这些乱象,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无疑离不开已经掌握话语权的市场各方。
我们始终相信,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排版 | 安林
原标题:《揭秘盗版DJ舞曲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