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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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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 8 号嘉诚国际 2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段容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 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 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艳芸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英珍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光、康冠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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