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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的韧性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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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经济增长的韧性从何而来

最近读了理查德·戴维斯(英国央行经济学家)撰写的《极端经济:韧性、复苏与未来》一书,受到很大的思想冲击。此书通过九个案例,分析研究了一个国家、地区、城市或者一个更小的经济单位是如何生存、发展或者走向未来与死亡的。从理查德·戴维斯的观察结果来看:经济增长的韧性源于市场交易,凡是市场被消灭的地方便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活动,甚至连生存都会陷入危机;经济复苏源于人们未被剥夺的自由和财富,在自由和可支配的存量财富被剥夺的一干二净的地方,经济一旦崩溃便不会再有复苏;经济能否发展、也就是能否走向未来,则取决于创新与转型的能力,只有当一个社会拥有强大创新或者转型能力的时候,其经济增长才会变得更有张力。

一、什么是经济增长的韧性

与韧性相关的概念有刚性和弹性。从静态的角度来讲,刚性意味着不能改变,因而就不能兼容。从动态的角度来讲,刚性通常意味着不可调整或不可通融,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缺乏弹性,缺乏弹性的东西其实很脆弱。弹性是一个边际概念,它意味着可调整,但其调整是渐进的,而不是突变的。韧性是刚性的反面,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讲,韧性是指物体在承受应力时对折断的抵抗,韧性越好,则发生脆性断裂的可能性越小。与弹性不同,韧性不是一个边际概念,韧性不是指可调整或者可融通,而是指可复原、可再造。如果说弹性是一个边际概念,那么张力就是一个总量概念,张力是指一个具有弹性的物体被拉长时所产生的应力,应力大小决定其可被拉长的程度。应用到经济学上,张力是指一个社会在各种约束(应力)之下经济增长可以达到的边界。

根据理查德·戴维斯的研究,经济意义上的韧性主要是指某个经济区域(可大可小)在受到危机冲击或者过度政府干预与强制下,顽强开展经济活动、解决生存问题,乃至重新走向繁荣的能力。凡是没有这种能力,从而没有韧性的经济区域,在危机冲击下,或者是政府错误的强制性干预之下,不是面临理查德·格鲁斯曼所说的经济失败,就是遭遇德隆·阿西莫格鲁和詹姆斯·A. 罗宾逊所说的国家失败。至于经济韧性来自于何处?理查德·戴维斯通过研究三个案例(印尼的亚齐、约旦北部的扎塔里难民营、美国路易斯安纳州的监狱)找到了以下一些主要因素:市场、货币,以及在此基础上可持续开展的交换与贸易。特别是当正规市场被人为破坏的时候,由民间自发创造的非正规市场与非官方货币将会给经济增长带来强大的韧性。

那么经济的张力又是由什么因素来决定的呢?理查德·戴维斯通过对南美达里恩峡谷、刚果民主共和国首都金沙萨、英国的格拉斯哥、日本北部的秋田市、爱沙尼亚首都塔林、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等六个正反案例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增长的张力之大小主要取决于这样一些关键的因素:政府的治理能力、社会的转型能力、城市化与技术创新。在上述六个案例中,南美的达里恩峡谷和刚果民主共和国首都(其实包括整个国家)是政府治理失败的典型;英国的格拉斯哥和日本的秋田是经济转型失败的典型;而爱沙尼亚和智利则是一种充满张力的经济,不过智利经济增长的张力正在因为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持续扩大而趋于弱化。

二、经济增长的韧性从何而来?

经济增长的韧性来自于市场交易。没有市场交易,那就是自给自足、自生自灭。没有市场交易,那也就没有分工与合作,从而也就不会有经济增长。无论是游牧经济还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不是处于长期停滞状态,就是在无法预见的天灾与人祸之中归于消亡。

经济增长的韧性之大小取决于市场交易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是以货易货的实物交易,还是有货币为媒介的交易。

前者决定市场交易的成本,后者决定市场交易的范围与可持续性。

市场交易是否合法,首先是个伦理道德问题。

在农耕文明时代,凡是与土地劳作与农产品生产无关的经济活动都被认为是非生产性的,植根于市场交易的商业活动不仅是非生产性的,而且还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因为那时的人们都将商业活动看作是一种零和博弈的逐利行为,商人之所得一定是他人之所失。所以,在欧洲新教产生以前,几乎所有文明都反对或者鄙视商业活动,从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到中国的“无商不奸”,商人在伦理道德上一直属于“小人”,而非“君子”,以致在中国社会阶层的排序上商人一直被置于社会各阶层的末位(士农工商)。基于这样的伦理道德观,市场交易与商业活动都不可能是合法的,所有商业活动都被认为是有剥夺他人财富之“原罪”的。因此,在旧教中商人是不能上天堂的,而在中国的文化中商人则被认为是不入流的。因此,要想让市场交易合法,首先需要消除商人所承担的“原罪”。消除“原罪”的方法就是要解决以下两个认知问题:第一,商业活动是正和与互惠的;第二,商人是市场交易活动中风险的承担者。只有认清了商业活动的本质和商人在市场交易中的真正作用,才能从伦理道德上洗去商业活动与商人的恶名,消除误加在他们之上的“原罪”,进而让市场交易在道德上合法。

市场交易是否合法当然也是个政治问题。

人类学家、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把社会的交换原则分为三种:互惠、再分配和市场。互惠取决于理性,考虑到人类与生俱来的动物精神,人类既可通过合作与交易做到互惠,也可以通过互残来损害对方,前者是人性的,后者则是兽性的,要让人性战胜兽性,就需要理性的帮助。

是选择再分配还是选择市场交易,这是一个政治问题。选择市场交易会产生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从而会对自由交易的权力、财产所有权等提出诉求,并且还会改变财富生产与分配的方式,最终还会要求政治权利的重新分配。所以

选择市场交易不仅是一种经济冲击,同时也是一种政治与社会冲击。

当一个社会或者一个国家的政治结构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上的时候,选择再分配还是选择市场交易所涉及的主要是一个效率与公平如何平衡的问题。但是,当一个社会或者国家的政治结构是集权或者专制性质的时候,选择再分配还是选择市场交易就是一个权力再分配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市场就是相互排斥和替代的,于是民主宪政制度下的平衡选择也就不复存在了。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重农主义的文化,再加上集权政治,将导致合法(道德上的合法性与制度上的合法性)的正规市场的弱化直至消亡。但是,只要还有非正规市场的存在,经济增长的韧性就仍在。只是人们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交易成本将会大幅增加,这些增加的交易成本当然都是制度性的,包括罚没、行贿、走私等等。市场参与者是以上这些成本的承担者,那么谁是这些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获得者呢?扣除其中的净福利损失(deadweight-loss),大部分制度性交易成本事实上成了政府管控机构及其官员的部门与私人所得,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制度性的腐败,这就是政治腐败为何总是与非正规市场结伴而行的原因所在。如果把非正规市场与正规市场相比,非正规市场的效率其实比正规市场的效率要更高,因为若是其效率低下,那么它将无法覆盖奇高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然而,与正规市场相比,非正规市场带来的社会福利是低的,因为非正规市场不仅增加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而且还会产生净福利损失(deadweight-loss)。

如果一个社会或者国家不是选择市场,而是不幸选择了再分配,那么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首先,选择再分配一定是在文化上鄙视商业活动、在政治上高度集权的社会或者国家。农耕文明大都具有这样的特征。再分配可以通过两种路径来实现,自下而上的“革命”,或者是自上而下的“农耕父爱主义”。“革命”是通过权力的再分配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农耕父爱主义”则是通过集权国家进行财富再分配。通过国家进行财富再分配又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如果是国家(当然是少数人的国家)对人民的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就有可能引起“革命”,于是经济增长的韧性就不复存在;如果是“均贫富”,那么就可以保持社会稳定,从而保持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的韧性,但不会有经济增长的张力,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停滞”。据此可以得到什么结论呢?很显然,那就是选择市场制度优于选择再分配制度。

按照波兰尼的说法,每个社会都会把互惠、再分配或者市场三者中的其中一个作为主要的交换原则。但是,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来看,只是到了19世纪开始,市场才成为全世界的主导性交换原则。从自发的互惠到广泛的再分配,再到成为现代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交换,这后一种交换制度的转变被波兰尼称为“大转型”。这种大转型是如何发生的呢?那就是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的问题是,这种大转型为何又是首先在欧洲完成的呢?这是因为欧洲更加需要市场和贸易,从而有更加强大的政治改革(不是具有再分配性质的革命)的动力来实现这样的转型。更进一步的问题是,欧洲为何比其他地区更加需要市场和贸易呢?因为欧洲没有大一统的帝国,而小国是难以完全做到自给自足的,必须通过贸易满足人们多元化的需求。

其实,这样的转型在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那就是处于中世纪的宋朝和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宋朝的国土面积本来就小,而且在北方游牧部落的进犯之下变得越来越小,但是宋朝仍然创造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伟大奇迹。宋朝凭什么创造了经济奇迹呢?宋朝有支持商业活动的文化创新,那就是温州永嘉学派的商业启蒙;宋朝还有支持商业活动的政治(这很可能是因为宋朝的国土面积偏小,没有足够的土地税源,从而需要从商业活动中寻找新税源),包括取消宵禁、市坊合一、增加货币供给(货币纸币化)、鼓励对外贸易等;以及由宋朝所占据的中国南方地区独特的气候地理环境所造成的商业精神等(地少人多、无地可种,需要商业活动来增加收入)。至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则是中国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转型。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社会经过10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最后选择了波兰尼所说市场主导的交换制度,从而创造了伟大的中国奇迹。但是,有必要指出的是,发生在经济基础上的这种伟大变革,并未在文化(包括伦理道德)上得到最终的认可,也未在政治治理上得到最终的合法确认。这意味着,我们仍然有重新回归传统的国家主义再分配制度的可能。

除了以上所说的文化与政治治理之外,对市场交换制度能否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第三个因素就是货币。货币是市场运行的润滑剂,所以让货币本身成为一种可以交易的东西(通常都是以金融创新的名义而形成的)实在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货币的加入可以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因为有了货币就可以突破以物易物时代市场交换必须在时间和空间上保持“一致”的制约,从而可以在更为宽泛的时间和空间里完成交易,这就是有货币的市场交换为何优于以物易物的市场交换的原因所在。但是,货币能否促进市场交换活动,关键还在于货币的稳定性。没有稳定的货币,市场交易就会退回到以物易物时代,经济增长的韧性也就会随之降低。没有稳定的货币,人们的时间偏好率就会提高,这会导致人们放弃那些通过较长时间才能得到回报的生产活动,而这又会从根本上动摇市场交换的根基,因为市场交换归根到底是由财富生产所派生的。

那么又是谁会造成货币的不稳定呢?各种各样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

唯有政府的货币超发行为会导致货币的不稳定。

当货币成为国家的一种主权之后,政府就有了货币超发的动机:用增加货币供应量来稳定经济(包括宏观上的反周期、微观上的拯救僵尸企业等);在税源不足的时候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向居民征收通胀税;在专制统治下,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剥夺广大民众的存量财富;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发动战争;如此等等。据此,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强烈主张剥夺政府的货币主权,以保证货币与市场交换制度的稳定。但是,由市场来替代国家提供货币,这在实践中是很难的事情。市场确实有创造或者提供货币的能力,然迄今为止,这些货币都是局域性质的。就像理查德·戴维斯的书中所例举的那样:在海啸之后,印尼亚齐的居民之所以可以灾后重建,其货币来源靠的是一个局域性的黄金变现市场;在约旦难民营中的非正规交易市场中高频使用的交易货币则是全营认可的邮票,这仍然是局域性质的;至于美国路易斯安纳州监狱中通行的货币则是最为稀缺的香烟,这当然也是局域性质的。

所以,我们最终将面对政府提供货币与市场创造货币的两难:政府提供货币会导致货币超发,其超发程度则由各个国家的政治治理结构所决定,一般情况下,政治治理结构越是集权,其货币超发的概率与数量规模就会越大,反之,则相反;由市场来提供货币,那么由于其天然具有的局域性质,会导致市场分割,从而导致市场交换的区域化与地方化。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为“去中心化”的货币的诞生而欢欣鼓舞。至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化货币,压根儿就不是货币,而是一种局域性质的资产,道理很简单,货币的价格不会变得如此昂贵,以致无法拆零成为交易的媒介。面对两难,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权衡。容忍局域性质的货币的存在,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增加经济增长的韧性。改善与改革政治治理结构,约束政府的货币发行权。

三、崩溃之后的经济靠什么复苏

经济复苏靠自由与存量财富。

自由与存量财富为何会成为经济复苏之源。站在“人”的立场上来说,自由和财富的指向就是“人权”与“财产权”,“人权”与“财产权”是经济增长的生生不息之源。没有人权,人们就不能自由支配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不能采取任何行动,而不是像哈耶克在《通向奴役的道路》中所说的那样,仅仅是不能自由思想而已。没有财产权,人们就不能获得自己从事经济活动的所得(利益),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创造财富的激励。凡是经济不能复苏的地方,不是被彻底剥夺了人权,就是被彻底剥夺了财产权,或者两者均失。以上这些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老生常谈。问题在于人们是如何失去自由的呢?又是如何失去财富的呢?从而导致经济不能复苏,最后坠入贫困的深渊。

人们为何会失去自由?有两种情况会导致人们失去自由:一是被强制剥夺;二是自愿让渡。

人们的自由被强制剥夺源于专制或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一点很容易理解。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来理解自由的自愿让渡呢。自由的自愿让渡是民众与政府的一种契约。当社会面临自由个体所解决不了的问题时,比如庇古所说的环境污染等外部性问题(市场失灵)时,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在民主宪政国家,政府介入社会经济活动的法理基础是人民授权,这种授权是通过立法来实现的,而不是被政府掳走的,故而属于自愿让渡。但是就像布坎南在《宪则经济学》中所强调指出的那样,凡是在民众通过立法把权力授予政府的领域,人们便会随之失去自由权力,因此,为了维护人们的自由权力,在向政府授权的时候必须要谨慎。

关于财富的定义,在经济学说史上是一直在变化的。但是,有一点是不变的,财富首先是个存量概念,它来自于人们生产性或创造性的活动。不仅如此,借助于存量财富,人们可以生产或者创造更多的流量收入和知识来改善生活或者增加财富的积累。更为重要的是存量财富的多少事实上决定着人们未来创造财富的能力。那么财富究竟是什么呢?重农主义的经济学家认为财富就是土地产品,现在看来这是非常片面的;重商主义经济学家把财富等同于货币,现在看来这是非常错误的;古典资本主义时代,经济学家们把财富定义为存量的资本,而不是流量的货币,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从现代观点来看,这样的定义仍然是非常片面的;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后,经济学家们打开了财富这个黑箱,认识到作为存量的财富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前者为各种各样的可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工具、设备、工厂和耐用消费品等,后者则可以包括各种各样的知识(包括思想和创意等)。

当人们用存量的物质财富来开展生产活动的时候,经济学家们将之定义为“索洛增长”;当人们用存量的非物质财富,也就是知识来开展生产活动的时候,经济学家们则将之定义为“罗默增长”。

于是就有了“外生性增长”与“内生性增长”之别。

当我们把财富导入经济复苏或者增长中来加以讨论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非物质的财富对于增强经济复苏能力的作用要远远高于物质财富。原因在于物质财富是可以被摧毁(各种灾害)或者被剥夺(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的,而非物质财富通常是无法被剥夺或者被摧毁的。人们可以侵占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无法消灭作为存量的知识本身。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的做法改变了由知识创造的收入与新增财富的最终受益人,进而影响未来的知识生产,但这种行为无法改变存量知识的客观存在。至于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哪怕是人为的战争都破坏不了存在于人脑之中的知识存量,除非人类被灭绝。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拥有更多自由权力与更多知识财富的社会在面临外部冲击与发生危机的情况下,会有更加强大的经济复苏能力。

总之,赋予人们更多的自由,包括自由思想、自由创业、自由居住、自由迁移;增加各种存量财富,比如增加储蓄而不是负债,增加工厂的设备投入而不是虚拟金融与数字交易,增加人力资本和知识创造而不是鼓励消费等,才是确保一个社会或者国家在面临周期性危机或者不可预期的外部冲击后实现经济复苏的关键因素。

(作者华民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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