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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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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9544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 1%;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9088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 2%;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9.1600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公司接到李国盛先生通知,截止2021年2月19日,李国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148.4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99%;减持其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17.5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6%;合计166.0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5%。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258.9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0%。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42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75%,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和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因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695.4420万股变更为15468.5040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均以15468.5040万股进行重新计算。(2)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动,是由高管锁定额度变动导致。(3)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166.0500万股,其中17.5700 万股为股东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引入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以便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补充公司的战略资源,与投资人形成协同效应,加强公司在市场及业务方向的力量,提升公司综合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内容以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签订的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尽职调查、论证和沟通,尚需各方就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按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次交易完成,受让方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7,734,25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以下简称“丙方”或“转让方二”)及一致行动人李国盛先生(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一”)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于2021年2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向甲方合计转让不超过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734,252股非限售流通A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暂定为35.694元/股。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甲方(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潍坊高新开发区玉清东街13159号(高新大厦909室)

  法定代表人:温予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63500804X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共同发起设立。公司立足于产业投资和资源整合,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领域主要涉及防务科技、医疗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具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其股权结构如下:

  ■

  2、乙方(转让方一)基本情况

  姓名:李国盛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身份证号码:11022419710622****

  李国盛先生与迟家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持有公司32,084,60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4%。

  3、丙方(转让方二)基本情况

  姓名:迟家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00405****

  迟家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持有公司40,257,54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3%。

  乙方和丙方合计持有公司72,342,1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77%。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受让方):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一):李国盛

  丙方(转让方二):迟家升

  2、交易目的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各方拟通过本次交易,增强甲方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补充标的公司市场和业务资源,优化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标的股份及价格

  乙方拟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840,051股非限售流通A股,即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42%;丙方拟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894,201股,即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58%;乙、丙双方拟共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734,252股非限售流通A股,即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本协议中用于计算的总股本为本协议签署前一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标的公司股本总数)。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7,734,252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暂定为35.694元/股,对应标的股份整体交易价款不超过276,066,39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陆佰零陆万陆仟叁佰玖拾元)。甲、乙、丙三方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则要求进行协商,具体以三方另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4、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四个月。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四个月内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补充公司的战略资源,与投资人形成协同效应,加强公司在市场及业务方向的力量,提升公司综合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签订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及相关各方就具体安排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股权交易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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