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前记者痛诉长期被家暴凌虐引关注,遭遇家暴该如何取证?施暴者将受何种惩处?

上观新闻

关注

原标题:前记者痛诉长期被家暴凌虐引关注,遭遇家暴该如何取证?施暴者将受何种惩处?

昨天,前记者马金瑜撰文痛诉被丈夫长期家暴凌虐的不幸遭遇,为了孩子她曾选择隐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昨晚,中央政法委通过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发文称,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该“零容忍”,并指出“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青海省妇联回应媒体称,正在联系当事人。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不再只是家事,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家庭暴力有其特殊性,经常面临被害人不愿“家丑外扬”、报警后举证难等现实困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及时像被害人施以援手。

那么,面对往往发生在家庭等隐蔽场所的家暴行为,受害者该如何举证?家庭暴力的施加方应当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作出详细解答。

家暴受害者应该如何举证?

马金瑜是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为了爱情,她远嫁到西部一个闭塞地区,生儿育女。养蜂养花,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曾在媒体行业内传为美谈。现实是,她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长期的家暴凌虐,甚至为了孩子她只能选择隐忍。如此反转,实在令人扼腕。

记者注意到,一些网友提出,马金瑜被家暴事件中,由于受害者未第一时间报案,事后再报警,可能导致不予立案的结果。

对此,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辉表示,这个说法可能源自部分难以举证的家暴情况。“有些受害者身上的伤痕自愈了,或看不出相应伤痕,医学检查无法确定伤情,取证就存在困难。”

家暴行为因发生场所较为隐蔽,常常不为人所知,给受害者维权造成障碍。作为家暴受害者应该如何举证?李辉告诉记者,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报警。“被家暴之后,必须要在第一时间果断报警。除了当事人外,受害人的亲朋、居委会、妇联等都可以向警方报案。”报警之后就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报回执单,甚至会有笔录,这些都是将来举证家暴的证据。“报警,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李辉强调说。

除报警外,受害者还可以向亲戚、朋友、邻居、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团委、受害者单位、加害者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都可以求助。“有求助就有人帮你,就会留下求助的痕迹、调查的痕迹、处置的痕迹,这些都是举证家暴的证据。”

此外,受害者应及时到医院验伤,留下医疗验伤记录。“如果未能及时报警,也要在可能的情况下自己去医院验伤,并向医生反映被家暴的情况,要求其记载于医疗册上。”

家庭暴力往往具有反复性,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事后,施暴者哀求原谅,一些受害者就会心软。这个时候,最好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也可以作为存在家暴的证明。”

“如果可能,在被打的时候,或者事后,通过录音录像保存证据。”李辉建议,受害者要想举证家暴,也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手段,进行记录、举证。

实施家暴将面临哪些后果?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施暴者家暴情节较轻的,没有到达治安管理处罚界限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中会载明施暴者的身份信息和家暴事实,并禁止加害人实施家暴。这份告诫书还会成为将来司法程序中家暴的关键证据。”李辉说。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会将告诫书送交受害者和施暴者,还会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会对施暴者和受害者进行查访,监督施暴者不再施暴。“这会对施暴者产生相当的社会监督力。”

《反家庭暴力法》还规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一旦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会导致训诫、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

除上述后果外,家庭暴力中加害人的施暴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监护人实施家暴行为,还可能被剥夺监护人资格。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邬林桦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