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樊胜美”?24岁杭漂女孩被江水卷走,父母向公司索赔41万为弟弟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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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一档调解节目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19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钱塘江涨潮时意外溺亡,家属向其生前供职公司索赔。调解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愤慨地指出,女孩长期遭受家庭索取,耳闻“赔偿款将用于为女孩弟弟买房”。事件一出,这位#现实版樊胜美#女孩的不幸遭遇,引发网友热议。
截至27日晚间8:00,该微博话题阅读15.8亿次,条讨论24.6万。此外,另有3条有关此事的话题也挂上了微博热搜。
公司无民事责任
出于同情答应赔6万
27日晚间,据荔枝新闻最新消息,公司称事件已在2019年11月解决完毕,公司方补偿了6万元,并先行垫付了10万元保险赔偿金,家属一共获赔16万,此后与家属再无联系。
此前,派出所和社区曾牵头安排女孩家属和公司双方进行调解,杭州一档视频节目对此进行了录像,也就是网友们看到的视频。
女孩的父母很激动,指责公司:“一条人命就值6万块钱吗?”
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她妈妈明知道女儿有自杀倾向,为什么不把孩子接到身边去?第一次跟他们谈的时候,公司抚恤金2万块钱,她妈妈说5万块钱吧,涨一点,姑父叔叔又说再涨一点,6万吧,我都答应了。我也在悲痛之中,来公司三年了,我真的是出于同情,可怜这个家庭。我没想到,回去三天之后,白纸黑色签的全部作废。甚至第二次派出所调解的时候,负责调解的人跟我说,女孩爸爸说,要再拿20多万,给儿子用来买房做首付。”
调解员:“我个人判断她有抑郁症倾向。”
主持人:“跟家属沟通的时候,家属确实表示和女儿的沟通是比较少的,他们也自责过了。”
派出所所长:“从民事责任看,你们(公司)是没有责任的。纯粹是社会和谐,大家来谈一下。”
女孩姑父:“保险公司有意外保的。”
调解员:“雇主保险是什么呢?就是因为员工意外的事情,那么雇主要赔给员工,保险公司再赔给雇主,现在这一块有多少还不确定,能不能赔到也还不确定。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超过10万块钱的。”
女孩叔叔:“按工作3年算,再加个25万吧。”
……
视频中,女孩父母坦陈,不知道女孩电话号码,不知道她在哪个公司,平时联系很少。女孩生前曾在微博发出一段和朋友的聊天记录,上面写着:“我知道你的家里给你带来很大压力,实在不行就报警吧。”
此外,还有诸如“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亲情对于我而言只有负担”,并多次表露自杀倾向。
网友们则表示很心疼。
公司:已垫付10万保险金
此后与家属再无联系
视频中,女孩家属体要求把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全数交出,公司负责人解释道,公司配置的是“雇主责任险”,是保险公司赔付给公司的项目,但“愿意把保险赔给公司的钱全部给家属”。
记者查阅某保险公司官网,雇主责任险一栏显示,保险费用123元/人起,人数多有优惠,保障的项目中,包括保障雇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以及职业性疾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
在24小时意外险特别扩展条款(A)细则中,合同规定,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承保时间范围扩展至保险期间内全天24小时,而不论是否在工作期间。被保险人之雇员在此期间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或自人身伤害发生之日起在180个日内发生死亡),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为限。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均不变,保险金额为10万/20万。
新京报热评:“啃女型”父母该醒醒了
日前,杭州电视台的调解类节目《杭州和事佬》播出了一期节目,将多个相关话题推上热搜最前列。
事件梗概是:24岁的女生洛洛,在杭州某互联网公司担任美工,收入有一万多。但她长期被父母要钱“扶持”家庭,以致产生抑郁,甚至有过自杀未遂的经历。
悲剧还是发生了,2019年10月17日,洛洛心情不好,去江边散步,不慎被江水卷走遇难。
事后洛洛公司给了6万元抚恤金,但其父母索赔41万,理由是“为了给儿子买房攒首付”,父母无理取闹式索赔跟洛洛抱怨他们过度索取的帖子叠在一起,瞬间引爆舆论。微博上11亿阅读中,表达愤慨的声音一大片。而洛洛的遭遇,也被网友称为“现实版樊胜美”。
樊胜美是影视剧里的人物,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类型化群体的标签。这类女生,往往原生家庭条件一般,自己出息了,却还要承担“顾家”“扶弟”等重任。这种索取,很有可能时间上伴随终身、程度上没有尽头,甚至会连累女生后来组建的小家庭。
图源:《欢乐颂》截图/剧中的樊胜美
很多人都对洛洛“哀其不幸”,但这开启的“下一步”不应该是“怒其不争”。相反,我们应该将对其不幸的同情程度,转化为对“啃女型父母”的谴责。
问题不在受害者,在于加害者。而在此类事件中,对女儿过度索取、强迫女儿“扶弟”的父母,就是“加害者”。
在此事中,洛洛生前情绪低落,其父母很难脱责;在她去世后,父母和公司进行博弈的最大动机,竟然是为了给弟弟买房攒首付,却全然不顾此前给女儿给来的心理阴影……恐怕樊胜美的父母都会觉得“奇葩”。
讲大道理总是容易的:父母要懂得关注孩子的精神世界,懂得多些平等对待少些过度索取,懂得“儿女都一样”……问题是,当那些秉持重男轻女病态观念与“啃女”思维的家长对此置若罔闻时,我们能怎么办?
最起码的,保持一致性谴责,是我们该有的立场。
图源:洛洛微博截图
洛洛本人曾控诉:“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我承认原生家庭是我这辈子都挣脱不开的牢笼,我费尽力气往外跑,往远处躲”……为人父母,本该聆听下女儿的这些心声,本该对镜自照、有所醒悟。
但有些父母把过度索取当习惯、当“压榨女儿补贴儿子”习惯成自然时,舆论当对此秉持谴责的“高压”,让这些父母的过分行为受到道德制衡。
而道德谴责之外,能否用法律或制度机制实现对“啃女型父母”的约束,也有探讨价值。
看起来,过度“啃女”,似乎是个近乎无解、聚讼纷纭的社会议题。无论是家暴还是一般虐待,都侧重的是身体侵害或恐吓谩骂等形式。金钱索取之类,大概也很难归入家庭暴力的范畴,通常被视作普通的民事行为。
但对于某些父母过度索取的行为,并非没有约束性举措。一旦逾越了应有分寸,变成了精神侵害,对妇联、社区等基层单位来说,该介入也当介入,而不能只将其当做家事。
图源:《杭州和事佬》节目截图
而针对洛洛这类情况——因为家庭无度索取,她已经患上抑郁,甚至有多次想自杀的行为,其父母的行为有没有跟“家庭暴力”或“精神虐待”同等对待的可能,也有法律维度的探讨空间。进一步言之,法律是否可以对此类行为加以规制,或许值得讨论。
就算法律层面暂时拿“啃女型父母”没辙,至少舆论可以对这类以索取回应善心、以金钱“定价”女儿生命的父母保持谴责。
就在前几天曝出的茂名“被逼婚”女孩被父母断供事件中,涉事父母虽然谈不上“啃女”,但将女儿当做工具的做法,同样该付出代价——他们不能想不尽父母责任就不尽责任。
回到此事上,有些网文就此写道:“‘杭州现实版樊胜美’引热议:原来有的亲情如此丑陋”“‘现实版樊胜美’刷屏的背后,是有同样经历‘女儿们’的痛点”……这些文章或许有失偏颇,但这不啻为给“啃女型父母”敲响警钟。
那些“啃女型父母”该醒醒了。
来源:新京报、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