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慧案判决书披露:行贿人中包括海南一税务局副局长
新京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行贿人中有一人名为郑成发,现为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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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刘瑞明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12月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显示,张家慧因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获取到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披露了行贿人中有一人为海南一税务局副局长。
▲张家慧资料图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获取到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披露了行贿人名单及细节。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行贿人中有一人名为郑成发,现为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判决书中,郑成发的证言显示,2015年左右,其因和前妻感情不和进行离婚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前妻不服,2017年向法院申请再审。
判决书显示,郑成发于2017年5月,通过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向张家慧请托,为其离婚再审申请案提供帮助。张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便利,让法院分管部门人员向该申诉案承办法官打了招呼,之后再审申请便被驳回。
2017年底,刘远生在一咖啡厅收受郑成发10万元,刘远生收钱后告知张家慧。
海南省税务局官网显示,郑成发,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海南儋州人,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郑成发资料图。来源:海南省税务局官网
2001年8月,郑成发任海南省洋浦国家(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003年5月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负责人、干冲税务所所长;2010年12月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工会主席;2014年6月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一审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等方式,为案件请托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丈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张阜等37人财物共计4375万元人民币。这些款项被用于张家慧家庭开支及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开发等方面。
海南一法院庭长受贿五千美元,现已被双开
判决书同时披露,为了帮助张家慧丈夫的公司少缴纳4600多万元的增容费,曾任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李会勤,收受张家人给予的5000美元和两条烟,目前李会勤已被双开。
▲张家慧资料图
新京报记者获取到该案的一审判决书中提到,张家慧利用其海南省高院副院长的职位影响,向承办案件法院的领导、法官提出要求,让法院判决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在一起官司中胜诉。最后导致该公司在一起房地产项目中,少缴纳4600多万元的增容费,给国家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
此外,为了少缴纳这4600多万元的增容费,张家慧找人向多名办案法官请托、打招呼。判决书中提到,一名案件承办人李会勤收受张家慧外甥刘磊送予的5000美元和两条烟。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李会勤为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审判委员会原委员。
▲李会勤被双开的通报 来源:海口市纪委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