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线条之“四美”
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书法线条之“四美”
书法线条的力度美、节奏美、立体美和生命美,凸显了书法艺术所具有的独特魅力。
力度美
中国书法强调笔力,卫夫人的《笔阵图》有云:“下笔点画。波撇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东汉蔡邕则在《九势》中指出:“下笔用力,肌肤之丽”。肌肤就是线条美的形式感觉。书家运用娴熟的笔墨技巧,正确处理好用笔的提与按、快与慢、藏与露、虚与实、方与圆、尖与钝、直与曲、浓与淡、枯与湿等关系,使书写出来的线条圆健饱满、挺拔有力,具有力度美。孙过庭《书谱》中描述:“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欧阳询在《八诀》中说:“点如高峰坠石;竖弯钩似长空之初月;横若千里之阵云;竖如万岁之枯藤;斜钩劲松倒折,落挂石崖;横折钩如万钧之弩发;撇利剑截断犀象之角牙;捺一被常三过笔。”这些都说明书法线条的力度,通过“形”的表象,显示出书法“神”的本质,这就是书法线条的力度美。
节奏美
自然界中各种物象形体的长短、大小、曲直、粗细、正斜以及色泽的浓淡、深浅等的对比交错,都可以通过联想而转化为视觉上的节奏。由于艺术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因此艺术的节奏不但是客观事物的节奏的模拟,也是主观情绪进行的波状形式的反应。书法线条的流动、顿挫、跌宕、转折、收放、刚柔、曲直、轻重、徐疾等诸因素的对比协调、相引相拒、相反想成等有规律地反复交替与组合,正如音乐通过各种乐音的协调与对抗、追逐与会合、飞跃与消逝而产生的千姿万态的音调与旋律一样,都可以构成富有变化的音阶,表现出动律与节奏。姜夔在《续书谱·血脉》中说:“余尝历观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这就充分说明书法线条具有运动节奏的内在品格,只有具有这种起伏波动、轻重缓急的节奏变化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这种节奏感在行草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可以把客观宇宙万象与主观的幽情壮采凝聚为一体。孙过庭《书谱》云:“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豪芒。”就是对线条节奏美的追求。因此,书家往往在运笔上不遗余力,想方设法地运用技巧,努力开掘书法线条的内在潜质,进而更加准确和全面地表现生命的价值和美感。书法线条有了节奏的存在,张怀迯称为“无声之音”。书家“运心”不同,便形成了千变万化的线条节奏韵律形式,而这也决定了书法千差万别的风格类型。
立体美
书法线条之所以是美的线条,关键一点,它还具有与其它二维平面线条的本质区别———立体美,即线条的立体感。它是指书法创作时书写的线条要有圆润浑厚的感觉。没有圆厚的线条是单调、平面的,没有生命力的。所谓“圆厚”,是一个立体而不是一个平面的概念。书家在运笔时让毛笔形成一种笔尖在中线运行的状态,即“中锋运笔”,这样线条中心是骨,四周是肉,骨藏于肉,肉附于骨,沈括称:“映日照之,线条中心有一缕浓墨,日光映之不透。”这便是线条之骨。只有骨确立了,线条才饱满,才有生命力。
古人有“君子藏器”之说,凡藏器者必深,深即厚而不薄也。书法家作为古代士大夫阶层中的一分子,当然也对此辄心向往之。这是书法中讲求线条厚度、讲求立体美的审美倾向在哲学观、世界观中的潜在依据。那么,要实现线条的立体美,在用笔方法上主要是中锋运笔技巧。蔡邕的《九势》中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卫夫人在《笔阵图》中指出:“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笔;六艺之奥,莫重乎银钩。”这些都强调中锋用笔是使书法线条具有立体美效果的主要因素。中锋用笔是书法线条的根本所在,但也不排斥侧锋。线条的变化,在形式上有曲直、粗细等等之别。从本质上看,主要是指中锋、侧锋。中锋用笔所产生的线条丰满圆润,元气内含,劲在其里;侧锋用笔,锋芒显现,精神外露,劲显其表。中锋为本,侧锋取势,中侧并用,抑扬顿挫,静如山安,动如泉注,方显笔道之强,线条之劲。
书写工具毛笔和宣纸也是书法线条产生立体美的关键。蒋骥《续书法论》有云:“笔以毫端排齐,及圆聚成笔,尖锐为锋,故笔言锋也。”这“圆而聚”正是毛笔“唯笔软则奇怪生焉”在“软”之外的又一特点,若干笔毛层层相聚,共同构成了毛笔圆锥体的形状,中间一缕起着主导作用的为主毫,四周的称为副毫。主毫是骨,副毫是肉。主毫的目的是保持线条效果的骨力稳定;副毫则随意转扭,使线形具有多种变化。由于其“圆而聚”的特性,毛笔为表现线条立体美提供了最优越的工作条件。宣纸的渗化给书法带来美妙的效果。渗化可以使笔画圆浑而不抛筋露骨、剑拔弩张。这与书法线条立体美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一笔下去,在线条两边缘总会出现一些略微外渗的痕迹,笔与笔之间的交叉,用笔的动作与节奏,依靠这种渗化可以消除一些筋骨外露的“火气”,从而使笔画的勾连组合与起止运行更为浑然天成。这就会产生一种神秘的效果:线条间仿佛增加了一层薄薄的衣纱,丰富、饱满、含蓄且有厚度,使线条具有立体美。
生命美
书法线条是有生命的活体。卫夫人《笔阵图》指出:“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周星莲《临池管见》中说:“字有筋骨、血脉、皮肉、神韵、脂泽、气息,数者缺一不可。”
书法线条之骨,是指笔过之处留下的墨痕刚劲有力,挺拔劲健,能让线条变得厚重、沉稳、苍朴,乃线条之骨,也是字之骨。有了骨作为基垫,线条就有了更为丰富的三维空间,即立体感。沈括对徐铉书法线条有:“映日照之,线条中心有一缕浓墨,日光不透”的评价。线条中心一缕浓墨即是说线条中的厚度、立体感等,即有骨感。由此看来骨在线条中的有其重要意义。
书法线条之筋,是指线条坚韧遒劲,具有弹力。它发生于笔画之间的衔接、转折处,以及字与字之间的连接处,就像人的身体上的筋络负责身体各部件的衔接一样,使原本独立的各个部分形成一个有机而和谐的整体。《艺概》云:“有含忍之力,筋也”。《翰林要诀》:“字之筋,笔锋是也。断处藏之,连处度之。藏者首尾蹲抢是也;度者空中打势,飞度笔意也。”古人一般把笔锋比作线条之筋,这种说法符合“筋”之本义。
书法线条之脉,是指线条丰润活脱的状貌。它原本是指血管。古人谓水墨乃字之血,过淡则伤神采,太浓则滞笔锋。因此周星莲《临池管见》指出“浓欲其活,淡欲其华”。美的质感都与水墨相关,只有做到水墨调和,浓淡适中,才能保证运笔流畅,写出丰润而活脱的线条来。
书法线条之肉,是指裹在字的筋骨外面的肌肉。正是有了肉,才使线条健硕丰满、焕发光彩。《翰林要诀·肉法》中有云:“捺满、提飞,字之肉是也……捺满即肥,提飞则瘦。肥者,毫端分数足也;瘦者,毫端分数省也。”由此可见,线条本身的肉质,是由用笔的轻重深浅变化及施墨的浓淡枯湿来决定。
书法线条之皮,是指线条轮廓光滑、清晰、亮丽的状貌,起着包裹血肉,不使筋骨外露的作用。《九势》中云:“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是说皮肉所具有的“丽”的质感。包世臣《艺舟双楫·述书下》云:“笔锋着纸,水即下注,而笔力足以摄墨,不使旁溢,故墨精在纸内。”“若笔力欠佳,无以摄墨,水墨外溢,皮破血流,成为墨团,或水墨漫漶成块,线条形体何在?”因此,线条之皮与笔力最为相关。
(作者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