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问题频发却不披露,九联科技的财务数据与客户“打架”
新浪财经
来源:金色光
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的主营业务是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物联网通信模块、光通信模块、智能安防设备及相关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公司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向运营商销售智能网络机顶盒、数字机顶盒、智能家庭网关、智能路由器和物联网通信模块等产品。
从经营业绩来看,2017年到2020年上半年,即报告期三年一期内,九联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14亿元、30.62亿元、24.37亿元和10.38亿元,2018年同比上涨26.84%,2019年同比下跌20.41%,营收好似坐上了“过山车”,大起大落。净利润分别为1321.04万元、4767.88万元、1.22亿元和1058.81万元,相应的净利润率分别为0.55%、1.56%、5.02%和1.02%,整体盈利能力不强,净利润率的变动与营收相似,波动也不小。
除了盈利能力不尽人意之外,报告期内,九联科技及其部分外协加工商都因存在产品质量问题,遭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并且在产品质量抽查中,被检出质量不合格,但是招股书对相关事项一概没有披露。此外,公司与主要客户分别披露的购销金额和应收、应付账款余额明显不匹配,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值得关注。
产品质量问题遭行政处罚、抽查不合格,招股书都未披露
关于公司的产品质量,九联科技的招股书称,“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超预期的产品质量体验”。可是,我们发现,公司及其2020年上半年第6大外协加工商深圳市必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联电子),报告期内都曾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而且公司生产的机顶盒和调制解调器产品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的2019年度质量监督抽查中,都被查出不合格。可是翻遍整本招股书,都没有一字一句提及上述产品质量相关事项。
先看九联科技受到的行政处罚。据公司所在的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政府官网显示,2018年3月1日,该区市监局公开了2018年1月至2月的行政处罚信息。2月2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产品,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受到仲恺高新区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惠仲市监稽质处字【2018】6号”。
信息来源: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政府官网
再看主要外协加工商必联电子受到的两项行政处罚。据深圳市市监局官网披露,2017年12月25日,必联电子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监局龙华分局出具“深市质罗市监罚字【2017】9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款2790元。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监局官网
无独有偶,另据深圳市市监局官网显示,2019年4月1日,必联电子同样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再度被深圳市市监局龙华分局出具“深市质华市监罚字【2019】002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款6300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监局
九联科技的主要外协加工商必联电子屡屡因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加工商的产品质量管控不佳,是否也会影响到公司的产品质量呢?答案或许是肯定的。
据广东市市监局官网显示,2020年4月24日,该局发布了2019年度调制解调器、电话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其中,九联科技生产的“吉比特无源光纤接入用户端设备(GPONONU)被检出发热要求项目不合格。”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监局官网
另据广东省市监局官网显示,2020年9月9日,该局发布了2019年度机顶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其中,九联科技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2V-1AUNT401H”的网络机顶盒,被查出存在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的情况。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监局官网
报告期内,九联科技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一次行政处罚,并且两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不合格。这难道就是“为客户提供超预期的产品质量体验”吗?特别是招股书对公司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似乎视而不见,完全回避了相关问题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需要公司认真对待。
与主要客户的购销金额和应收应付款项对不上
除了产品质量的信息披露可能存在严重遗漏之外,九联科技的财务信息披露也比较可疑。
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度,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能讯通)是九联科技的第五大客户,当期公司对兆能讯通的销售金额为9436.22万元,占当期营收之比为3.08%。值得关注的是,上述销售金额占比对象为当期营业收入,由于收入是不含税项目,按相同口径可比的原则,九联科技披露的销售金额应该也是不含税的。
数据来源:九联科技招股书
可是,据兆能讯通唯一股东,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平治信息,证券代码:300571.SZ)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01号)的回复公告显示,该上市公司于2019年4月收购兆能讯通51%股权,并将兆能讯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追溯调整,2018年度,平治信息的第一大供应商就是九联科技,平治信息对公司的采购金额为8495.61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之比为10.95%。
数据来源:平治信息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
两相比较,九联科技披露对平治信息的不含税销售金额9436.22万元,比平治信息披露对九联科技的采购金额8495.61万元,高11.07%,两者明显不一致,无法合理解释。
与之相似,2018年度,九联科技对第三大客户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信国安,证券代码:000839.SZ)的不含税销售金额1.49亿元,也比中信国安2018年年报披露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1.37亿元,高8.70%,同样无法合理解释。
除了购销数据不匹配,九联科技的应收账款,与客户披露相应的应付账款也对不上。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九联科技第四大应收账款客户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湖北广电,证券代码:000665.SZ)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972.40万元。
数据来源:九联科技招股书
另据湖北广电2020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合计1.99亿元,可是在34家重要应付账款供应商中,竟然没有九联科技!
数据来源:湖北广电2020年半年报
这是否是因为2000万元左右的应付账款对湖北广电而言不够“重要”呢?答案是否定的。
湖北广电半年报中列出的34家重要应付账款供应商,其中金额最高的是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斯康达)。湖北广电对瑞斯康达的一年以上账龄应付账款余额仅有1309.06万元,比九联科技披露对湖北广电的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1972.40万元,低33.63%,“重要性”还差得远。
无独有偶,截至2020年6月30日,九联科技对第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信国安的一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为1.05亿元。可是,在中信国安的2020年半年报上,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供应商中,也没有九联科技。
至于是九联科技披露的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有问题,还是平治信息、湖北广电和中信国安披露的采购金额或应付账款余额出了错,有待四家公众公司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