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原标题: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0-24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1,079,473.15元,增幅56.92%,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5,257,050.80元,减幅49.99%,主要系本期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5,827,514.78元,减幅33.44%,主要系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4,708,802.29元,增幅52.48%,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3,995,322.65元,增幅69.37%,主要系预缴税费、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719,588.38元,增幅112.89%,主要系基建改造项目增加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1,849,084.74元,增幅33.90%,主要系购置土地使用权、开发支出转入所致。
8、开发支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2,522,791.36元,减幅58.06%,主要系研发费用结转入无形资产、期间费用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92,428,446.00元,减幅49.04%,主要系部分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10、预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899,964,596.60元,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963,824,261.97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预收账款”项目列示到“合同负债”项目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25,385,598.07元,减幅53.71%,主要系本期支付员工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24,531,320.90元,减幅40.10%,主要系上缴期初税费所致。
13、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增加4,639,611.92元,增幅32.27%,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4、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7,906,165.60元,增幅47.31%,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5、其他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29,949,583.31元,增幅63.47%,主要系本期科技补贴、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3,931,482.99元,增幅45.15%,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期增加2,236,021.15元,增幅111.3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债务重组利得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减少257,226,836.35元,减幅335.97%,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投资净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同期减少78,365,141.09元,减幅673.01%,主要系本期对外分派现金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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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振华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0-2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年三季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类型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具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编号:2020-2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注:在《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过程中,无关联董事,该议案的审议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0-2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给单身骨干员工与专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计划投资不超过7,800万元向烟台智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置业”)购置房产50套,总面积约6,500平方米。
2、智慧置业是威思顿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筹资设立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智慧置业和威思顿构成关联关系,该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烟台智慧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金都路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金都路6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金都路6号
法定代表人:丛培建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70613MA3ELFA397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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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智慧置业无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智慧置业成立于2017年9月26日,注册资本2,200万元,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成立至今未发生工商变更。智慧置业于2020年3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4月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于2020年5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219万元,期末净资产1,785万元。
3、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智慧置业的股东为威思顿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智慧置业与威思顿构成关联关系。
智慧置业股东在威思顿任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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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该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至金都路,西至东都河,南至绿斯达路,北至盛泉西路,规划总建筑面积122,47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85,400平方米。截至目前,楼盘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进入预售阶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依据:与同一地段相邻楼盘相比,交易标的楼盘的公摊面积低于其他楼盘,且交易标的楼盘用料优质,工程质量和成本较高。按照烟台房地产网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莱山区2020年8月房产销售公开统计数据,莱山区成交商品房均价14,467元/㎡。关联交易定价为交易标的楼盘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价格九折,均价约为12,000元/㎡(赠送装修),交易价格大幅低于周边楼盘。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交易事项尚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威思顿研发、工程及职能部门的单身员工约390人,外租宿舍106套,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每年净入职的员工仍保持增长态势,员工宿舍不足。为了给单身骨干员工及专家提供一个良好、便利的居住环境,同时作为薪酬激励手段,吸引高端人才和专家,威思顿计划购入部分商品房。威思顿与关联人的房产交易可以降低公司的购房支出费用,符合公司利益。
目前威思顿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增长,现金流充裕,该笔房产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该批房产购入后,将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40年计提折旧,与市场房屋租赁费用相比,该房产年折旧费用与宿舍租赁费用基本持平,对公司未来的利润影响不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0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威思顿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经过事先了解认可并认真审阅《关于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向其关联方购买房产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