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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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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38 公司简称:西藏珠峰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末与期初会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30%以上项目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本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本报告期现金流量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在今年4月底宣布发生新冠疫情。公司在两国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论证了疫情期间分阶段复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通过科学防控疫情,合理有序复工,并已在8月下旬通过包机形式实现第一批赴塔员工和矿山现场中籍务工人员的替换。

  2、目前,公司在不断巩固和提升塔中矿业现场已有产能的基础上,根据两国商业航班恢复或常态化包机外部因素变化,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补充更替工作,争取年内最大限度的产能恢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底以来,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受到所在地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矿山产能受限,全年的精矿产品产量和销量预计同比将出现下降。

  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公司2020年度收入和利润下降幅度预计将超过50%。如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在2021年1月及时披露有关业绩预告。

  ■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7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

  2、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二) 《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万元(198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决策和签署本项担保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审核并出具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71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拟担保金额及此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1,980万元,此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井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中矿业”)部分矿山采矿项目施工承包单位,其拟向国内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万元(1,980万元),公司拟为其本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获得与会董事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因本项担保涉及的具体贷款要素等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后续贷款的具体情况,审核、决策和签署本项担保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14日

  注册资本:2,300.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薛艳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8572484143G

  住所:洛阳市洛宁县赵村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劳务分包、矿山工程施工、营业性爆破作业。

  截至2019年末,河南井建资产总额0.92亿元,负债总额0.1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0.19亿元),资产净额0.73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净利润0.19亿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为20.63%

  截至2020年6月30日,河南井建资产总额1.07亿元,负债总额0.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3亿元;流动负债总额0.31亿元),资产净额0.76亿元。2020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03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28.64%。

  公司及塔中矿业和河南井建除业务往来,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相关的主要情况

  河南井建系塔中矿业部分矿山采矿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因疫情影响,河南井建包括塔中矿业业务在内在各地的采矿业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停产、减产。期间,河南井建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并表示协助其申请贷款。

  根据塔中矿业和河南井建现场项目部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款项支付的约定,截至2020年9月末,塔中矿业按约定尚有部分工程款未对其进行结算,本次担保金额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额度内。被担保方河南井建已出具了书面承诺,若对公司为其担保债务出现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塔中矿业从对其未支付的相应工程款中进行抵扣。

  本次担保限额1,980万元。目前,正式担保协议尚待河南井建和有关金融机构确定具体的贷款金额、利息、期限等信息后,再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就本项贷款及担保的具体情况,审核、决策和签署本项担保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1)为了助力塔中矿业采矿业务复工复产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为河南井建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方承诺以塔中矿业对其待结算工程款作为未来履行对金融机构还款义务的保证,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

  (3)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相关合作方向金融机构借款1,980万元提供限额担保,有利于积极推进塔中矿业实现既定的全面复工复产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方已出具了书面承诺,一旦公司为其承担担保责任,公司有权从塔中矿业对其尚未结算的工程款中得到抵扣补偿,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

  (3)本项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32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86%。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2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86%;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如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15,30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5.58%。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2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86%;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1,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72%。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六、其他说明

  如相关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公司将另行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担保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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