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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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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二)人员信息

(三)业务信息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五)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瑞典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与Northvolt签订<材料买卖供应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约定Northvolt应向公司独家购买位于Skellefte?的Northvolt所开发和制造的计划达产后每年40Gwh的方形锂离子电池所需的所有壳体。目前,公司拟在瑞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欧元投资建设科达利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公司与Northvolt签订《材料买卖供应合同》合同之权利与义务将转让给该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瑞典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商务、外汇等相关手续及科达利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三)本次设立瑞典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及项目建设仍需要商务、外汇等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海外子公司的设立均需注册地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公司名称:Kedali Sweden AB.(暂定)

(二)注册地址:瑞典斯德哥尔摩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资本:20万欧元,本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经营范围:锂电池结构件开发和生产,模具开发和生产。

(六)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上述各项信息以瑞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通过瑞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欧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用于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科达利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项目建设期:约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项目建设内容:租赁及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购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先进设备及安装。

(五)项目经济效益:预计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欧元,一期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约12,000万欧元。(基于目前市场的判断,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无法完成预期产值目标的风险)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在瑞典设立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拓展海外市场。瑞典子公司的设立,也有利于公司引进国际化优秀人才和团队,整合海外市场资源,提升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占有率,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在瑞典设立子公司,公司对瑞典的法律体系、商业环境和文化氛围需要加强了解。同时,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瑞典贸易和投资法律体系,保证瑞典子公司依照瑞典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于子公司设立在瑞典,公司可能面临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合理控制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以及瑞典相应政府机构的批准或取得备案登记,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和战略规划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五、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6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励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朝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启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600.00万元(含本数),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1,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万元。

以上资金已于2017年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03.25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4.71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622.76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54.04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128.35万元(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6,5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3,000.00万元)。

2020年1-9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77.25万元,2020年1-9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680.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6.28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20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瑞典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瑞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欧元投资建设科达利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商务、外汇等相关手续及科达利瑞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建设事宜。

《关于设立瑞典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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