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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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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董事长郑武生、财务总监刘红萍及财务部主任廖剑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新收购茶园项目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资产,导致留抵进项税增加。

  2. 应付票据减少的原因是公司所属环保工程公司、催化剂公司、水务公司、装备公司开立的票据到期承兑导致减少。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发行的ABS将于1年内到期兑付部分。

  4. 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借入款项置换长期带息负债。

  5. 长期应付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前归还融资租赁本金所致。

  6. 投资收益增加的原因是参股的按权益法核算的企业盈利上升所致。

  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收购茶园项目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资产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9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1亿元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提供融资担保,远达工程以其所持有的不低于贷款额度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2.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及其所属江西远达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由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9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及其所属江西远达拟发行脱硫脱硝服务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5亿元。报告期内,资产支持证券完成发行。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收到《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通知书》,西固公司申请破产重整,远达工程作为债权人,应在2020年4月20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目前,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对上述事项涉及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10亿元人民币。(该事项详见2020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0年4月15日、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已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进行了财务核算。

  6.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特许经营资产报废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部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了技术升级改造,技改拆除的部分资产经鉴定已不具备使用条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进行报废处理。

  7.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事项详见2020年4月15日、5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以实施分配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39,040,844.5元,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5.15%。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该事项详见2020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8.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渤天化项目工程建设纠纷诉讼案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鼎昇环保上诉请求。(该事项详见2020年8月30日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9.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0年4月15日、5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彭双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凌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邓立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该事项详见2020年7月29日、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1.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出售地处江苏省盐城市城北地块的中驰驾校土地房产等资产。(该事项详见2020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期内,该出售事项正履行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备案程序。

  1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公司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脱硫、脱硝、除尘、生态修复等环保工程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与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水务工程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与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分公司签订催化剂采购合同。(该事项详见2020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3.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向中国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借款16,000万元,截止2019年末,该笔借款余额为11,000万元(详见2019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已全额归还。

  14.公司于2019年8月向国家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5,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全额归还。

  15.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6,9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利率4.6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0-037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 10:00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委托2人(董事陈来红先生因事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周博潇先生,独立董事王智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衍先生);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2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出售北京闲置房产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出售北京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增资暨水务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增资暨水务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0-038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出售

  北京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工程”)拟出售所属北京闲置房产位于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号楼,建筑面积1925.4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远达工程北京闲置房产评估价值4,623.90万元,远达工程将以评估价值为基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

  一、交易概述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出售北京闲置房产的议案》。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拟出售位于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号楼的闲置房产(以下简称“闲置房产”)。闲置房产建筑面积1925.4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远达工程闲置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291号,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本次评估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该房产的账面净值 984.18万元,评估价值为4,623.90万元,增值额为3,639.72万元,增值率为369.82%。远达工程北京闲置房产评估价值4,623.90万元,远达工程将以评估价值为基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

  该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远达工程出售闲置房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收益,出售损益以最终交易结果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出售的实施尚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因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0-03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节能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5000万元。

  ●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远达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节能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节能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节能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节能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重庆远达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6号10楼

  法定代表人:张靖

  经营范围:节能项目设计、技术改造及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的开发;节能产品(国家有专控的产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节能工程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节能公司资产总额16,738.92万元,净资产2606.7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256.93万元,净利润295.37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节能公司资产总额17,663.52万元,净资产2,783.8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73.76万元,净利润177.08万元。

  三、 增资后,拟变更节能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

  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将节能公司名称变更为“国电投远达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营业范围拟变更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一般项目:节能项目的设计、技术改造及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的开发;节能产品(国家有专控的产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节能工程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节能公司增资,能有效补充节能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有利于该公司新能源业务拓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后,节能公司业务的发展,仍有可能面临市场、行业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20-04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远达水务增资暨

  远达水务成立项目公司

  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水务”)增资4481万元,由远达水务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取得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江南新城项目”)特许经营权并进行投资运营。

  ●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水务公司业务拓展,公司拟向远达水务增资4481万元,增资完成后,远达水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46212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远达水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彭岗

  注册资本:41731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9号;

  经营范围:供水(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市政污水、市政自来水、工业废水、海水淡化、电力、电子等行业的水处理及其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设计、服务;中水处理回用;工业纯水制备;以水处理为核心的环保产业的投资、设计、建设、工程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运营及服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电力环保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销售本企业相关业务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水处理药剂与树脂消耗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远达水务资产总额9.14亿元,净资产2.50亿元;2019年度远达水务实现营业收入2.61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远达水务资产总额10.77亿元,净资产2.74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净利润0.069亿元。

  三、 增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向远达水务增资4481万元,拟用于远达水务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远达水务持股100%),取得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并进行投资运营。

  四、投资江南新城项目基本情况

  江南新城区项目包括近期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和10公里配套管道。总投资14939.46万元。远达水务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6924.0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481万元,融资资金2443.03万元。当地政府投入8015.43万元。水务公司负责江南新城区项目总体工程建设。

  远达水务取得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设备设施及构筑物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6年,含1年建设期;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污泥含水率不大于60%;运营期基本水量为满负荷的60%,即1.2万吨/天;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根据不同污水处理负荷对应不同污水处理单价,单价为1.6447~2.7594元/吨;政府财政按季度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远达水务增资,由远达水务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牡丹江江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水务市场规模,实现区域规模效益;符合远达环保战略发展方向。

  六、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后,水务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进行经营,仍可能面临市场、行业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投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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