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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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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饶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晓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现金流量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20,673.67万元,主要系公司对费用进行有效管控,期间费用(不含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付现成本减少;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20,563.0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转让龙岗工业园及成都科陆洲股权回款;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11,133.11万元,主要系(1)去年同期融资规模下降幅度高于本期;(2)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已公告的日常经营合同进展情况

(1)公司在NepalElectricityAuthority尼泊尔国家电力局招标采购活动中,与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标Design,Supply,InstallationandCommissioningofGasInsulated220kVBarhabiseSubstation巴哈必色220kV变电站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总包项目,中标总金额约8,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大部分设计工作,主要设备已签订采购合同,部分设备如变压器,互感器等已发货,其他设备正有序安排采购中,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整个项目工期存在滞后。

(2)公司在KENYAPOWER&LIGHTINGCOMPANYLIMITED(肯尼亚照明与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中标“KP1/6E.1/PT/1/17/A01-LOTF&KP1/6E.1/PT/1/17/A01-LOTGLastMile二期项目预付费电表及电表配件采购招标”项目,中标总金额约1,515万美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3)2018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中标重庆耐能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约2,66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发货约350万元,客户反馈不再下单,剩下合同不再履行。

(4)2018年9月,公司收到了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恒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深圳巴士集团出租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三)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15,9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5)2018年10月,公司收到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电池储能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标包的成交人,成交金额约3,450万元。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为4,51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4,063万元合同已交货并网,公司按照约定收取租金。

(6)2018年11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中标公告,公司为1级三相智能电能表、2级单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4个分标的中标人,预计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559.3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

(7)2018年12月,公司收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认为平高集团2018-2019年储能项目设备类采购第一批第三标包电池簇3的中标人,预计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311万元。实际签订合同总额约8,25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履行7,665万元合同,剩余部分根据客户反馈不再执行。

(8)2019年3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电能表、计量表箱、低压集抄等营销类设备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约人民币15,023.31万元。2019年5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9)2019年5月,公司收到浙江华云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公司为华云集团2019年第三批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人民币2,157.8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0)2019年6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463.94万元。2019年6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1)2019年9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公告”,公司为中标人,预计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9.7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2)2019年10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0年10kV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真空断路器柜(移开式)自动化成套设备框架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677.9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3)2019年11月1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738.88万元。2019年11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4)2019年12月30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19年计量产品(电能表)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内容,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056.53万元。2020年1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5)2020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为“珠海市钰海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电化学储能辅助调频系统”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4,3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16)2020年5月2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营销项目2020年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323.0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7)2020年6月4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告了“南方电网公司2020年计量产品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结果公示”,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520.9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18)2020年6月29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了“云南省级电能计量检定中心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31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2、发行债券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经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224)、《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228)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267号)。2019年7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于2020年1月14日到期,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2020年6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

3、中核国缆及国缆宣化事项

公司原控股孙公司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国缆”)另一股东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光中核”)及其相关方,在未告知公司、未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于2017-2018年将中核国缆全资子公司中核国缆宣化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宣化”)持有的国缆宣化电费项目收费权及国缆宣化100%的股权向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孙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核国缆60%的股权以人民币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光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市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中核国缆股权,具体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5)。上述《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于2020年6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0年6月29日完成。

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5、控股股东持股相关情况

饶陆华先生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山西证券(代表山西证券华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对饶陆华先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处置,拟处置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08,349,147股的3.5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6)。截止报告期末,山西证券尚未处置饶陆华先生股票。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341,685,208股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起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1)。

因饶陆华先生违约,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饶陆华支付回购价款及相关违约金等暂共计约人民币131,209.79万元,并请求判令拍卖、变卖饶陆华质押给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的205,523,474股公司股份,用于清偿诉讼请求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9)。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35,509,816股股份于2020年8月10日起被轮候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52%,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6)。

因饶陆华先生违约,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饶陆华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融资本金及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等暂共计约人民币9,575万元,并请求判令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饶陆华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共计1,837万股公司股票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7)。

因债务违约,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341,685,208股股份于2020年9月14日起被轮候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0)。

因饶陆华先生违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饶陆华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融资本金及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等暂共计约人民币32,705万元,并请求判令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饶陆华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共计5,130万股公司股票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1)。

6、出售资产事项相关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座落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宗地编号为G02315-0003的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以及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威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座落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宗地编号为G02315-0003的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资产完成过户手续,该资产权利人由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威陆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4日、2020年9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6)、《关于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8)。上述龙岗工业园区资产、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割预计对2020年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4.56亿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饶陆华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道海先生、马剑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分别授权委托董事蔡赟东先生、饶陆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5)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0年10月)》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详见202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5)刊登在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被轮候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饶陆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系其自身债务所致,与公司无关,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饶陆华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饶陆华先生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被轮候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于2017年12月6日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金港”)签订协议,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现湛江中电拟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到期后进行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相关的文件。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镇江市新区大港港南路401号(金融大厦19楼)1902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赵晨

5、注册资本:人民币198,000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瀚瑞金港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3、租赁物:电动客车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5、租赁期限及利率:不超过1年;6.4%/年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担保措施: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湛江中电对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证担保”)申请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拟向高新投保证担保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高新投保证担保将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分笔发放委托贷款,融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中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2

经营范围: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及相关信息咨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保函担保、投标保函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9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4,298.4272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高新投保证担保、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人: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2、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委贷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3,000万元

5、委托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6、担保方式: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融资方案以公司与高新投保证担保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1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相关合作方发起设立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远储能投资基金”),睿远储能投资基金主要以自有资金投资新能源微电网、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业务、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拟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485亿元,占睿远储能投资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不超过33.00%,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

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0月1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截止目前,公司对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尚未进行项目投资。鉴于参与睿远储能投资基金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经与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合伙份额。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5月8日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8层01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云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二)普通合伙人: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月15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9层901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程志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与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17年6月19日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604-118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资本:人民币250,100万元

5、主营业务: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退出主体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明浪路3号7层707室B10

经营范围:投资新能源微电网、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业务、综合能源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2、股权结构: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222%股权;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222%股权;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6.5556%股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睿远储能基金总资产2,011,497.21元,总负债27,563.93元,净资产1,983,933.2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316,066.72元,净利润-316,066.72元。(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睿远储能基金总资产2,011,366.78元,总负债23,252.05元,净资产1,988,114.73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2,680.43元,净利润2,680.43元。(未经审计)

四、退伙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尚未进行项目投资,公司退出睿远储能投资基金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退出后将不再持有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合伙份额,睿远储能投资基金将在扣除基金管理费、日常经营等费用后返还公司剩余实缴出资。公司退出睿远储能投资基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睿远储能基金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退伙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69,677.26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0.78%;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35,300.73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仪器”)、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业”)拟分别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为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上述委托贷款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8)。现湛江中电拟对其上述到期后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展期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展期一年,公司拟继续为湛江中电该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4楼

法定代表人:鄢爱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统的开发、集成、销售及技术服务。温度传感器、温度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测装置、门禁设备及系统、门禁软件及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及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仪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表、电力测量检查装置、电力测量检定装置、电子测量仪器、传感器及检测报警仪器、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安防监控系统、自动化装备和电测软件的开发、设计、系统集成、生产、销售、安装、检测服务及技术服务;温度传感器、温度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测装置、门禁设备及系统、门禁软件及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及产品的生产。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精密仪器总资产139,577,292.33元,总负债83,755,917.31元,净资产55,821,375.02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6,353,997.08元,营业利润-2,505,651.68元,净利润-1,908,281.34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精密仪器总资产159,374,246.17元,总负债87,309,713.69元,净资产72,064,532.48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4,092,696.15元,营业利润18,682,298.66元,净利润16,243,157.46元(未经审计)。

(二)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8楼

法定代表人:鄢爱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源设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智能制造与自动化设备、检定检测设备、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软件工程、系统维护;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上门安装、上门维修服务(限上门维修);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智慧工业总资产304,216,521.54元,总负债224,094,468.92元,净资产80,122,052.62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44,490,359.49元,营业利润21,954,991.83元,净利润19,448,935.93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智慧工业总资产332,395,988.53元,总负债237,649,964.99元,净资产94,746,023.54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2,894,680.96元,营业利润16,792,543.67元,净利润14,623,970.92元(未经审计)。

(三)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19日

注册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8号坡头区财政局办公楼副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榕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出租车客运、包车客运;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装备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和销售。销售:汽车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湛江中电92%股权,吴永祥持有湛江中电8%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湛江中电87.86%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湛江中电总资产116,718,815.66元,总负债119,337,773.82元,净资产-2,618,958.16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90,275.46元;营业利润996,183.13元,净利润707,660.21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湛江中电总资产108,771,275.06元,总负债110,915,995.63元,净资产-2,144,720.57元;2020年度1-6月实现营业收入9,223,682.32元;营业利润311,844.37元,净利润352,648.17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委托贷款融资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69,677.26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0.78%;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35,300.73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7%。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5,677.26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5.69%;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35,300.73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7%。

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877.26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担保贷款到期金额共计人民币26,516.87万元。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须对《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00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4.00  《关于退出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提案3.00、4.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2.00-4.00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8月18日、2020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0年11月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回执

截至2020年11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1.00-4.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1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润能源”)、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远储能基金”)三方签署《投资协议书》,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及对应的陆润能源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以人民币10,498.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及对应的陆润能源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未交割,公司未收到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何款项,《投资协议书》未实际履行。鉴于双方经营计划有所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就《投资协议书》签订《终止协议》。

鉴于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与相关合作方于2018年10月发起设立,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明浪路3号7层707室B10

经营范围:投资新能源微电网、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业务、综合能源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2、股权结构: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222%股权;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222%股权;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6.5556%股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睿远储能基金总资产2,011,497.21元,总负债27,563.93元,净资产1,983,933.2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316,066.72元,净利润-316,066.72元。(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睿远储能基金总资产2,011,366.78元,总负债23,252.05元,净资产1,988,114.73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2,680.43元,净利润2,680.43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睿远储能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鄢爱华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宝深路科陆大厦17F

经营范围:储能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以及销售,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储能技术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电气和设备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电力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智能化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维修;电力设备销售、租赁、维修。

2、股权结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陆润能源总资产97,567,652.59元,总负债69,513,006.23元,净资产28,054,646.36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685,394.16元,营业利润-1,947,783.66元,净利润-1,944,033.66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陆润能源总资产133,911,950.01元,总负债83,248,233.66元,净资产50,663,716.35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8,666,432.58元,营业利润29,510,725.44元,净利润22,609,069.99元。(未经审计)

四、《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睿远储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和丙方于2019年5月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简称“原协议”),约定了由甲方作为投资人收购丙方99.99%股权及丙方拥有的海丰储能调频电站资产相关事宜(简称“本次投资”)。各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本次投资,并同意按照本终止协议的条款终止原协议及相关权利义务。现各方同意以下条款:

1、各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原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

2、各方确认,原协议尚未得到各方实际履行,各方在原协议项下亦不存在任一方应向其他方提供补偿或赔偿之情形。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在原协议项下债权债务即已结清,各方就原协议项下本次投资事宜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或未了结事项。

3、本终止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终止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协议书》未实际履行,本次终止股权转让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睿远储能基金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子公司深圳市陆润能源有限公司99.99%股权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仪器”)、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业”)拟分别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高新投集团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高新投集团将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精密仪器、智慧工业发放委托贷款,精密仪器、智慧工业的融资额度均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5,210.5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由物业租赁。

(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9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4,298.4272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高新投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

4、委贷额度:精密仪器、智慧工业融资均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

5、委托借款期限:精密仪器、智慧工业借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6、担保方式: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及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融资方案以精密仪器、智慧工业与高新投集团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此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符合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子公司业务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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