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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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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28098          债券简称:康弘转债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关于盐酸左米那普仑缓释胶囊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2020LP00577、2020LP00578、2020LP005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公司申报的盐酸左米那普仑缓释胶囊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人体生物等效试验和用于抑郁症的验证性临床试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批准通知书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盐酸左米那普仑缓释胶囊

剂型:缓释胶囊

规格:20mg、40mg、80mg

适应症:抑郁症

审评结论:同意本品开展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和用于抑郁症的验证性临床试验。

二. 产品简介

盐酸左米那普仑缓释胶囊是一种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提取抑制剂,适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盐酸左米那普仑缓释胶囊按注册分类新3类获准开展临床试验,目前国内暂无其他企业获批上市。公司在收到该产品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对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28098              债券简称:康弘转债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及2020年5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制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0、风险揭示

10.1 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最差的情况下只能获得固定收益。对于不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客户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10.2 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可能导致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并可能导致客户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产品的机会。

10.3 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10.4 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10.5 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本存款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至兴业银行相关营业点或通过登录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兴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如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6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非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兴业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兴业银行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康弘制药,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0.7数据来源风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如果届时《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所需的价格,兴业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进行计算。

10.8 产品不成立风险: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含)之前,若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兴业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产品,则兴业银行有权决定存款产品不成立,康弘药业将承担投资本存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12.3833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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