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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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08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20年10月0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郑洪喆先生、陈建军先生、王瑞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春女士、王千华先生、万遂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九位董事会候选人的简历另行附后。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离任的独立董事陈平先生、李祖滨先生,公司董事吴光明先生、陈坚先生、景国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光明、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4、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0 年10月27日下午 13:30 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群先生:198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苏州索尼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生产企划部担任经理助理职务,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入职本公司,曾任职本公司电子商务部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职本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职本公司总裁。兼任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吴群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先生系父子关系。
吴群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7.72%的股份,并通过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吴光明先生共同持有本公司24.54%的股份。吴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帅先生:1981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TK项目经理、中东/中亚地区采购经理。2009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供应链管理部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研发及国际销售工作。
赵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华女士:1977年出生,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MBA、美国Fordham University国际金融硕士。曾任华润健康集团助理总经理,分管创新投资业务,期间兼任华润杭州润地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人;历任华润医疗集团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器械事业部总监。2020 年1月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兼任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洪喆先生:1982年出生,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工程师。曾就职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事业部,历任需求工程师,产品经理。201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医疗事业部产品经理,南京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资讯部经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郑洪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建军先生:1980年出生,浙江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学士。曾任职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任血糖生产技术主管,2010年入职本公司,曾担任血糖分厂项目负责人,现担任本公司血糖仪分厂厂长、公司监事。
陈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瑞洁女士:1992 年出生,香港城市大学管理学学士,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曾任职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高级研究员。2020 年8 月加入本公司。
王瑞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千华先生:1972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法学教授。1999年起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2009年起任职于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消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春女士:1976年出生,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工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英国AIA国际会计师协会全权会员。曾任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RSM China)国际业务部合伙人,拥有近20年丰富的国际和国内审计、财务管理、公司并购、财务咨询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曾主导和参与了众多美国上市,香港上市以及跨境并购的审计工作。
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遂人先生:1953年出生,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医学人工智能分会主任委员。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下医学人工智能名词编写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主任。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委员会主任。教指委-人民卫生出版社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著委员会主任。兼任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遂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10月02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0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国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决定推选吕英芳先生、郁雄峰先生、张金岩女士、阮凌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3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吕英芳先生:1967年出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曾任职丹阳城镇医疗电子仪器厂销售科长,1998年至今任职本公司,曾任公司销售总监、监事会主席、北方大区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英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郁雄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EMBA硕士。先后任职本公司担任轮椅车分厂技术员,先后任职本公司担任轮椅车分厂技术员,公司轮椅车事业部经理,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康复护理事业部总经理。
郁雄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金岩女士:1981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曾任科锐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客户主管,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主管。2015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副总经理。现担任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金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阮凌彬先生:1985年出生,毕业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柯莱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8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董事长助理兼信息总监。
阮凌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0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后续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合伙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各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阿斯利康商务咨询(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1G9G13P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99-2房产8楼808室
法定代表人: CHEN BING
成立时间:2020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CCPN2L
注册资本:20亿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二期)9层09-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朝晖
成立时间:2017年3月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
公司将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承担有限责任。同时,合伙企业将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由于目前尚在认购期,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全部确定。
上述公司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后续工商登记为准)
组织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拟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阿斯利康及中金资本共同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管理人:中金资本,中金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T2600030375,登记时间为:2017年 12月13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伙企业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决定合伙企业的最终认缴出资总额。
认缴金额:公司作为投资标的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
出资方式:管理人将根据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按照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缴付实缴资本。
出资进度: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会计核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中国境内医疗健康产业相关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投资于区域基金而进行的间接投资)的股权、准股权或其他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从而实现资本增值。
2、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7年,普通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2)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1)年。
3、管理与决策机制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鱼跃医疗对合伙事务无一票否决权。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之一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管理人,并收取管理费。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与年度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的总额为该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此后,年度管理费与年度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的总额为该有限合伙人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已核销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
4、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遵守下列业务限制,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从事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根据本协议约定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除外);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定向配售、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但为现金管理之目的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临时投资的除外);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借(根据本协议约定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过渡投资的除外);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5、收益分配
就源于项目处置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收入,原则上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收入的当个日历年度结束后的九十(90)个工作日内或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就超出返本部分获得单利8%的业绩基准报酬,如有余额,普通合伙人提取20%附带收益。就源于临时投资收入、未使用出资额及其他收入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的时点进行分配。
五、投资合伙企业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与阿斯利康、中金的长期战略合作,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整合能力,与行业龙头企业加深合作关系,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项目储备,共同促进医疗产业内业务的协同发展。同时通过有效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合伙企业的收益取决于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由此可能导致总体收益水平无法达到预期。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尽管普通合伙人在医疗领域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但因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动、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项目投前和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合伙企业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阿斯利康中金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和社会资源,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美诺医疗”)、百胜医疗集团(Esaote S.p.A)(以下简称“百胜医疗”)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于2020年10月0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光明、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陈平、李祖滨、王千华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如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表新增后预计金额,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美诺医疗
名称: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
住所: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成立日期:2005年4月8日
简介:美诺医疗是全球领先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跨国医疗集团公司,主要生产并经销以感染控制、抗菌涂层和安全无针为核心技术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系列产品,并在国际医疗行业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良好市场声誉。
一年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美诺医疗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审计。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百胜医疗
名称:Esaote S.p.A.
住所:Via Enrico Melen 77, Genova, Italy
成立日期:1983年
简介:百胜医疗是国际知名的高端医疗设备跨国企业,核心产品包括超声医学成像解决方案和专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在超声影像领域,百胜医疗集团掌握了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制核心部件的能力,在超声造影,介入治疗及高频成像方面处于国际领先的地位。
一年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欧元
■
注:百胜医疗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PricewaterhouseCoopers SpA审计。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美诺医疗的股东之一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科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鱼跃科技亦间接参股百胜医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美诺医疗与百胜医疗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美诺医疗与百胜医疗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意大利当地政府和医院的疫情物资需求激增。百胜医疗是意大利最著名的医疗器械生产商,公司依托其强有力的院内渠道与本地服务优势,向当地政府及医疗机构提供了一系列的抗疫产品,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宽市场,促进自主品牌的海外业务发展。
自美国境内新冠疫情感染人数不断上升,抗疫关产品需求激增,公司参股子公司美诺医疗作为公司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合规代理人,以其对当地法规的理解优势,协助公司高效完成了呼吸机、额温枪产品的FDA EUA认证。同时美诺医疗通过良好的本地销售渠道,能够迅速帮助公司自主品牌产品打开销售局面,相关市场前景可期。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集团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要求。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相关预计额度的增加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增加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预计增加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2、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编号:2020-057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提请,公司将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20年10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吴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赵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王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郑洪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陈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王瑞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王千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万遂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议案
3.1关于《选举吕英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郁雄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张金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4关于《选举阮凌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议案 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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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3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坚、张雨阳;
电话:0511-86900876;
传真:0511-86900876;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证券办公室
邮编:212300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3,投票简称:“鱼跃投票”。
2.设置的议案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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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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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00,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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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