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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发布
近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G02和G06生态单元内。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是园林绿化类项目,总建设面积约198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启动区G02和G06生态单元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水系工程、微地形工程和运动健身设施、公共艺术设施、游客服务中心、给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休闲庇护设施、智能监控设备等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投资估算:约102274.6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85783.36万元,每平方米工程费约433元)。
2.2招标范围
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等),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配合进行项目审查、备案等,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
勘察服务内容:初勘、详勘;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2.3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4服务期限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中期成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提供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勘察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日内完成除建筑及构筑物之外的详勘报告,根据设计方案的深入进行完善,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设计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报送设计方案,具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审查深度;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批复后2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
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上述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9)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a.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b.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b.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和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工程可研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勘察业绩;
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不局限于同一工程,一个满足上述规模要求的可研业绩加上一个满足上述规模要求的勘察业绩加上一个满足上述规模要求的设计业绩视为一个有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二者不得兼任;
可研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信誉要求:
有以下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⑦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⑧《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上述①、②、③、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应超过两家,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1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按照联合体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在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正义路75号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办事处持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邮购获取: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四项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gxzbxq@126.com,邮件主题注明“2020058文件购买”,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根据邮件通知回复,填写完成《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寄出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鼓励采用第(2)种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获取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4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联合体成员需要变更牵头人以外成员的,需要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完成联合体成员变更,变更成功后联合体牵头人需持网页截图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变更联合体成员信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自驾方式,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磊 电子信箱:gxzbxq@126.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正义路75号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办事处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特别提示
(1)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2)各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如有)将无法看到)。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容西大水办公区
联系人:张旭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正义路75号
邮编:071000
联系人:郜磊、曹阳涛、武佳敏、周岩
电话:0312-5601617
电子邮件:gxzbxq@126.com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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