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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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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为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应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3日以邮件、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类资产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一、本次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为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叶晓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叶晓彬先生及刘品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叶晓彬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并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之日,叶晓彬先生及刘品女士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4,512.5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4.51%。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部分机器设备

2、标的权属: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出租方)介绍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3、成立日期:1991 年 9 月 13 日

4、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5、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6、注册资本:18.1亿美元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售给远东租赁,再以售后回租方式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租金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远东租赁,租赁期届满及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正常回购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7、担保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且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融资租赁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租赁利率、支付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远东租赁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利用现有部分机器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2、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该项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项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涉及关联担保,该项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关联董事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20-06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5日

至2020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10月14日或之前将填写后的回执(附件 2:回执)及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 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3:00至14:10,14:10 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回执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涂改即视为废文;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20年10月14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传真:0755-82800329;邮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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