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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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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托管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委托理财管理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基金-招盈债券跨境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207041期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17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履行了内部审议的程序,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投资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招商基金-招盈债券跨境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基金-招盈债券跨境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目标规模 :单个资产委托人的初始委托财产不得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用),各资产委托人初始募集财产合计不得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5、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a、针对境内市场,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优先级,其资产不涉及嵌套资管产品、私募基金及其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仅限优先级,其资产不涉及嵌套资管产品、私募基金及其收益权)、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b、针对境外市场,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优先级,其资产不涉及嵌套资管产品、私募基金及其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仅限优先级,其资产不涉及嵌套资管产品、私募基金及其收益权)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债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

c、衍生品:境内远期合约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汇期货。

上述第 a、b 项均为债权类资产。

特别揭示:本计划可投资于债券回购。资产委托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计划投资债券回购所附带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

本委托财产可以投资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可以投资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及前述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证券,除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外,无需取得资产委托人的个别授权。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包括资产委托人在内的各合同当事人对此充分知悉并完全同意。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证券市场或者其他品种,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且资产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

当关联交易的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计划资产净值的 25%或以上时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用委托财产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事先通知资产委托人并取得资产委托人的同意,事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方式向资产委托人和资产托管人进行全面、客观的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投资于证券期货的关联交易还应当向证券期货交易所报告。

(2)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比例

本计划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6、存续期限:五年,在合同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展期,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提前结束。

7、封闭期、开放期:

封闭期:指本计划成立之日至首个开放日(不含当日,即第一个封闭运作周期)/每个开放期结束后的次日(含当日)至下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不含当日)/本计划终止日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的次日(含当日)至计划终止之日,该等不接受办理计划份额参与或退出的运作期间。除计划终止外,正常情况下本计划的每个封闭运作周期不少于 6 个月。

开放期:本计划存续期内,两个相邻封闭运作周期之间的期间。本计划开放期原则上仅为 1个开放日;委托人可以在开放日办理计划份额参与或退出。

8、退出额度程序及确认:

(1)退出方式:

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退出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退出,正常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在 T+2 日内为资产委托人对该交易的净值及有效性进行确认;

(3)款项支付:

资产委托人 T 日退出申请成功后,资产管理人将通过资产管理人及其相关计划销售机构在 T+20 日(包括该日)内将退出款项划往资产委托人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或本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退出或延缓支付退出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退出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9、产品期限:180天

产品认购日期:2020年09月23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09月24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3月23日

10、认购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11、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207041期

1、产品名称: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207041期

2、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74天

4、预期年化收益率:3.40%

5、产品认购日期:2020年9月25日

6、产品成立日:2020年9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8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招商基金-招盈债券跨境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207041期。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方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方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百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方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88),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10%,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3.7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5.4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9.7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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