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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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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物联网

  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项目: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拟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48,46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 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事项已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风险、技术风险、管理和运营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的建设虽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后续根据项目进度还需要取得其他相关审批,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8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236.05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1,799.1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新变更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6,436.88万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8,753,061.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以及“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智联”)、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物链云”)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93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97%。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新增使用额度人民币35,000.00万元,共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和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上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82,46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25,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0元(不含利息收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投资项目1一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1、使用计划概述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平台技术能力,打造以技术为支撑、数据为核心、运营为导向的“新基建”产业链,实现物联网与互联网结合,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城市数据运营体系。面向城市新基建,建立一个大数据支撑平台和三个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包括:智慧产业政务数据运营平台、智慧产业企业运营服务平台、智慧产业公众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拟投资34,000万元,预计建设期为3年。

  该项目为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中智慧产业大数据运营中心及人工智能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信息安全产业城盈田工谷标准厂房9栋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围绕核心技术,面向城市新基建,建立一个大数据支撑平台和三个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包括:智慧产业政务数据运营平台、智慧产业企业运营服务平台、智慧产业公众运营服务平台)。

  (5)项目资金来源及方式:项目总投资额为34,000万元,拟采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为34,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4,852.2万元,建安工程费1,655.00万元,其他费用16,462.8万元,预备费用4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30万元,各项费用为预算费用。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具体投资概算初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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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3、项目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①城市管理的复杂性需要通过信息化方式解决

  当前,园区、城市管理面临着交通堵塞、公共安全、环境污染等诸多挑战。而智慧城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透明、充分的信息获取,广泛、安全的信息传递,有效、科学的信息处理,均衡而有效地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这将有效解决城市发展问题,提升城市运行管理质量和效率。

  ②信息多元化、分散化带来对于大数据云链平台的需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是电子政务应用、企业信息化应用还是高性能计算应用,包括个人对信息的需求,对信息化基础设施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分散投资、分散建设的模式,越来越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端。

  如果采用建设一定规模的物联网大数据云链平台统一提供政务应用的方式,就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物联网大数据云链平台作为集中建设的IT基础设施,可以实现多类型政务应用的集中部署。由于多应用系统共享资源,可以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采用虚拟化、云存储等关健技术可以有效地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总体成本。因系统集中部署,数据统一存储,可以更方便地实现数据共享,使深度数据挖掘成为可能,可以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可行性分析

  ①国家政策支持,应用前景广阔

  本项目主要研发所在地位于重庆,2019年4月9日重庆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设由数字重庆云平台、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和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构成的1个城市智能中枢,夯实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标准评估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3大支撑体系,发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产业融合、生态宜居5类智能化创新应用。2020年1月,科技部关于支持重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20〕12号),科技部将积极配合重庆市推进试验区建设。

  本项目主要面向智慧城市各种具体场景的应用,随着上述政策的实施及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公司的产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②符合市场发展需求

  在国家大力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的同时,结合行业应用的、基于物联网+区块链的云计算服务产生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区块链的应用场景极其广阔的,可以深入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未来的应用趋势是各种技术+区块链的方式,例如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联合。2016年,工信部发布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国务院和工信部先后发布了多项政策鼓励和规范区块链的发展。最近,工信部又出台了《2018年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到持续推进云计算和区块链等领域标准研制工作,意味着我国区块链规范性将进一步提高。

  目前,企业的实际应用集中数字货币领域,未来的区块链应用将更加应用于各种现实场景中,更多传统企业使用区块链技术来降成本、提升协作效率,激发实体经济增长,是未来一段时间区块链应用的主战场。

  与公有链不同,在企业级应用中,大家更关注区块链的管控、监管合规、性能、安全等因素。联盟链和私有链这种强管理的区块链部署模式,更适合企业在应用落地中使用,是企业级应用的主流技术方向。

  ③相关项目已经具有技术沉淀,可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建设内容公司已经有技术沉淀,具有较好的基础,可以保证顺利实施。

  城市感知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在是物联网IoT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面向城市的感知设备资产进行管理。现物联网IoT平台已经过CNAS权威机构检测,具备百万并发的支撑能力,并在智慧环保等领域实践和落地。

  信息系统数据资产共享平台,是建立在云链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和管理城市数字化过程中已建设的信息系统,对过去已有的数字资产进一步整合利用,并对未来新建系统建立标准。云链数据库目前已取得工信部下电子信息化标准研究所的测试认证。

  人工智能开放共享云平台,是基于智慧环保领域中的人工智能算法应用背后的基础平台,面向城市领域和第三方开发者进一步开放,实现算力和算法的双重共享,构建城市大脑的泛在应用。

  3D可视化技术、搜索引擎和推荐引擎,均在过去智慧环保和智慧城市的数字化建设中进行实践和交付,具备良好的技术基础。

  4、主要风险分析

  (1)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拟建设的“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是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的,然而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项目可能存在市场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具体实施、运营的情况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智慧城市行业竞争环境复杂多变。未来若众多同类业务企业能够快速崛起并且展开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快速形成固定业务模式并进行复制,该项目的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将无法实现快速增长,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3)技术风险

  本项目的技术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和5G、人工智能、环保行业技术高速发展带来的风险。其中,安全风险主要指的是内部信息泄漏、外部信息窃取和信息存储的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可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网络防火墙,进行数据加密和数据备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和增加抵抗风险的能力。

  (4)其他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虽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后续根据项目进度还需要取得其他相关审批,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二)拟投资项目2一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1、使用计划概述

  本项目拟在已经建成的太原物联网云服务基地内完成4个生产模块建设,完成生产环境基础建设及生产运算设备、安全设备购置,项目容量为720台机柜,配置4,800台高端服务器,生产能力可达到千万亿次/秒,存储能力达到100PB,出口带宽300G。项目利用公司自有技术,为自有及各用户单位物联网终端提供统一存储、计算能力,为示范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的云基础设施统一管理,建成拥有SOA先进技术架构的云数据中心,为用户提供按需使用、扩展的综合云服务基地。

  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目前该项目已经进行了3个模块的建设工作,该3个模块的装饰装修、电照系统、暖通管网系统、新排风系统、消防系统及设备基础建设均已完成,已有100台IT设备部署并投入运行。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公司自有的山西太原物联网云服务基地

  (4)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4个生产模块建设,完成生产环境基础建设及生产运算设备、安全设备购置,一期项目容量为720台机柜,配置4,800台高端服务器,生产能力可达到千万亿次/秒,存储能力达到100PB,出口带宽300G。项目利用公司自有技术,为自有及各用户单位物联网终端提供统一存储、计算能力,为示范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的云基础设施统一管理,建成拥有SOA先进技术架构的云数据中心,为用户提供按需使用、扩展的综合云服务基地。

  (5)项目资金来源及方式:项目总投资额为48,460万元,拟采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为48,4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932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费38,456万元,研发费用1,200万元,项目管理费、预备费3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各项费用为预算费用。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具体投资概算初步如下:

  ■

  (7)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3、项目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①日益扩大的数据量对于数据中心及云计算的需求增加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应用领域的日益扩大,产生的数据量急剧增加,对现有的计算能力、存储空间、传输带宽、业务模式和信息管理能力等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改变传统的信息管理模式迫在眉睫,对物联网云数据中心的建设提出迫切的需求。

  科技部的研究报告指出,云计算将成为第四次IT产业革命。云计算是一种基于因特网的超级计算模式,由网格计算、公用计算、软件服务,三个步骤发展演变而来,代表下一代的因特网计算和下一代的数据中心。根据有关机构预测,全球云计算市场将以28%的复合年增长率迅速扩张。

  ②充分利用公司已经建成的云服务基地

  公司已经在山西太原建成的物联网云服务基地采用模块化设计,总体规划模块32个,可满足不同使用需求的客户。数据中心总容量为5000台机柜,满载可配置50000台高端服务器。本次建设项目即在该云服务基地中开展,拟完成4个生产模块建设,完成生产环境基础建设及生产运算设备、安全设备购置,一期项目容量为720台机柜,配置4800台高端服务器。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云服务能力,创造更大价值。

  (2)可行性分析

  ①国家政策支持

  物联网、云计算作为信息技术的深度拓展应用,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突破的重要方向,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物联网、云计算的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均把云计算和物联网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②市场潜力巨大,需求广阔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设施的不断完善,智能终端、VR、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物联网以及基因测序等领域得到快速发展,带动了数据存储规模、计算能力以及网络流量的大幅增加。同时,“互联网+”向产业加速渗透,带来互联网流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数据中心等互联网基础设施需求的增长。到2020年,我国IDC市场规模将超过1800亿元。其中贡献最大的是互联网企业,其次是一些传统制造业和政府部门。专业IDC服务商由于所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灵活和定制化能力强,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③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储备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原物联网云服务基地,该基地系公司自行设计、建造。拟配备总机柜5000个,具备容纳50000台服务器(相当于50万台云主机)的能力。数据中心设计总体达到国家A级、国际TIA3+级别机房标准。公司在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商具备高等级的业务资质以及丰富的经验,积累的技术储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营。

  4、主要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的风险

  鉴于云服务基地总体规划32个模块,尚无具体建设计划,未来各模块的建设将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通过分期审议、分期投资实施的方式来防控投资风险。尽管本项目(一期)经过充分的调研分析具有可行性,但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运营还需一定时间,未来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和实现经济效益不能达标的风险。本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还存在未来融资机构融资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导致项目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此外,项目(一期)建成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将对后续经营年度形成较大金额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影响。

  (3)管理和运营风险

  为保障运行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应制定相对完善、切实可行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规范,确定各项运维活动的标准流程和相关岗位设置等,使运维人员在制度和流程的规范和约束下协同操作。运维服务的顺利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运维服务人员,因此必须不断提高运维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才能有效利用技术手段和工具,做好各项运维工作。而如果运维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将可能导致日常运行过程出现风险。

  (4)其他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虽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后续根据项目进度还需要取得其他相关审批,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四、审批程序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金额内,分批或一次性对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使用事项,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决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9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转转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成俊敏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使用事项,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会议(视频、音频等)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

  至2020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0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6号楼佳华科技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10号6号楼佳华科技

  邮编:101111

  电话:010-57230290

  传真:010-80826823

  联系人:成俊敏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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