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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楼市新政:两大热门城市同日"调控" 下一城将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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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楼市新政!两大热门城市同日“调控”,公积金、首付…都在收紧,下一城将是谁?

继9月3日出台新的限购、限售细则后,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收紧。

9月23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通知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30万,同时增加外市购二手房提取条件,打击违规提取乱象。

同日,此前被“谈话”的长春也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提高首套、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分别至3成和4成。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被“谈话”的城市和房价过热城市都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来落实中央调控精神,东莞、长春出台政策符合预期。预计后续一些房价过热城市仍会出台一些调控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场交易秩序。 

东莞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下调30万

9月23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其中,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均下调了30万。新政自10月19日起实施。

《通知》最主要的内容是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1、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2、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同时,《通知》还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

此外,《通知》还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

对于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的原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解读中指出,一方面,年初完成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东莞公积金管理向大湾区使用政策最优、政务服务最优方向积极迈进,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受市场欢迎;另一方面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导致东莞经济发展面临新挑战,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共克时艰,可以预见今年至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公积金供给侧压力较大,归集资金难以持续快速增长。由此公积金资金供需两端矛盾凸显。

截至8月底,东莞市公积金结余资金比上年底出现-28%的历史性负增长,个贷率从去年同期72.95%持续攀升至87.69%,上升了近15个百分点,已超出85%的流动性预警警戒线,8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发出一级预警。为缓解流动性紧张压力,确保公积金贷款稳步发展,需要及时收缩放贷规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今年截至8月底,东莞市新增公积金贷款10681笔、87.74亿元。其中,首套房7793笔,占72.96%,平均贷款金额为85.69万元;二套房2888笔,占27.04%,平均贷款金额为72.58万元。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略高于我市平均贷款金额;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对职工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继续提供一定支持。同时东莞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与周边城市相当:广州市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职工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深圳市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惠州市首套住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二套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对于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条件的原因,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日常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中发现,利用政策漏洞以买卖异地房屋特别是二手房的方式套取公积金成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手段,非法中介伙同或帮助提取申请人通过买卖异地二手房等短期购房行为,违规套取公积金并从中牟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证的违规套取行为来看,均具有购房地缺少限购限售政策、所购房屋面积小、提取间隔时间短、提取金额极其接近房价等情况。为坚决打击违规提取乱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公积金良好运行秩序,现对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增加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的提取条件。

长春提高首套、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

同日,此前被“谈话”的长春也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

新政包括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舆论引导等7条措施。

其中,最主要的是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提高首套、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同时,在土地供应管理和方式方面,要求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明确提出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10%以上。同时,部分区域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自持、竞地价”方式出让住房用地。

此外,新政还提出,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从商品房申报价格入手,保障商品住房价格稳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积极落实租赁试点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结构,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力度,补齐租赁短板,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对于新政出台的背景和原因,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房地产市场调控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市始终对市场调控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列入全国22个长效机制试点城市后,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期,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中,我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有增长趋势。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决策部署,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市场平稳发展,依据‘一城一策’方案,我市选取了政策工具箱部分条款,制定出台本次调控政策。”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说。

更多城市或加码调控

据了解,参加“7.24”国务院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参加“8.26”住建部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的城市有沈阳、长春、成都、银川、唐山、常州等6个城市。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两次参会的沈阳、成都已分别于9月6日和9月14日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新政;深圳、南京、长春、杭州、宁波、常州等参加1次会议的城市也已陆续调控加码。此外,海口、无锡、东莞等热点城市也已加码调控。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来看,8月,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居前的城市有惠州、银川、锦州、唐山、温州、济宁等;同比涨幅位居前的城市有银川、唐山、西宁、徐州、锦州等,其中,银川同比涨幅已经连续3个月全国第一。二手房价环比涨幅居前的城市有广州、成都、金华、深圳、唐山、海口、银川、无锡、温州、济宁、宁波、西安、西宁、惠州、扬州等;同比涨幅位居前的城市分别为有深圳、唐山、西宁、沈阳、无锡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近期全国很多城市参加了中央和住建部的房地产座谈会,参会的城市都会出台一系列政策,落实中央的调控精神,长春出台政策符合预期。最近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是两点,包括金融信贷政策和税费政策,进一步减少购房信贷需求,打击投机炒房需求,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续一些房价过热城市也都会出台一些调控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场交易秩序。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也认为,未来短期内,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不排除会出台调控加码政策。